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鼓西街南延(工业路-紫城路)道路及排水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鼓西街南延(工业路-紫城路)道路及排水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行审投资【2024】0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鼓西街南延(工业路-紫城路)道路及排水工程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鼓西街南延(工业路-紫城路)。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北起工业路,南至紫城路,道路全长约582m,红线宽度13.5米,采用单幅路形式,标准横断面为:0.75m土路肩+12m车行道+0.75m土路肩。DN800mm雨水管和DN600污水管各一道,管材均采用缠绕结构壁B型管。
2.1.4总工期:105日历天(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最高限价:630.2096万元(其中设计费:7.3696万元,工程费622.84万元)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如为新版资质可提供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拟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设计负责人须在联合体中的设计方注册)。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3其他要求: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
特别提醒:1、参加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相关信息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否则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监督单位:晋州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涉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申请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买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资格预审申请团伙的行为;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申请或者中标的行为;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 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 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审查,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审查过程中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瑕疵为由向申请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异议提出方式:“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接收异议的渠道:招标人:董莎0311-84321950,招标代理机构:王国卿0311-85231633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全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4月15日00:00至2024年4月19日23:59(北京时间),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和“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8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需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晋州市向阳街12号
联系人:董莎
电话:0311-84321950
招标代理: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9
联系人:王国卿
电话:0311-85231633
招标文件如下:鼓西街南延-EPC招标文件(4.12最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