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西公司万安电厂万安水利枢纽综合能力提升工程调度运行策略研究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79.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西公司万安电厂万安水利枢纽综合能力提升工程调度运行策略研究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江西公司万安电厂万安水利枢纽综合能力提升工程调度运行策略研究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611923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611923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杨贺文 电话:025-86728615
邮箱:12093157@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江西公司万安电厂万安水利枢纽综合能力提升工程调度运行策略研究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611923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611923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79.700000 | 170.15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业绩 | 1、武穴北灌区项目(规划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武穴市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2月 2、皂市水库汛期运行水位动态控制研究项目、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月 3、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汛期运行水位动态控制项目、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12月 4、基于沅水流域梯级开发完成后五强溪水电站主汛期运行水位动态控制、湖南五凌电力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6月 5、观音岩水电站汛期运行水位动态控制及蓄水调度方式优化研究项目、大唐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10月 6、金沙江下游四座梯级水库汛期运行水位动态控制运用研究、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4月 7、金沙江下游四座梯级水库配合下三峡水库对城陵矶防洪调度控制水位优化研究、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4 8、金沙江下游梯级水库群水量调度方案研究、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9月 | 1、金沙江下游与三峡梯级水库防洪和水资源调度“四预”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6日 2、金沙江中游梯级水库联合调度优化研究项目、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2023年12月6日 3、大渡河猴子岩及以下梯级水电站联合防洪调度研究、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11月5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杨贺文 电话:025-86728615
邮箱:12093157@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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