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价格以采购单价为准。
乙方承接甲方以任务通知书等方式确定的管道巡查检测,管道、沟渠疏通,渠泥运输及抽水,封、拆管堵,管道修复预处理,管道修复,检查井维护及井盖更换,泵站小修及其他宁乡市排水设施维修服务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甲方任务通知书列示的内容及范围为准。
5.2.1排水管道维护及其成果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相应规定和合同约定,并能满足甲方的需要。
5.2.2工程质量目标:全部成果质量达到合格。
5.3.1疏通清污标准要求: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湖南省、宁乡市最新发布的相关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施工,同时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委派的现场施工人员的质量监督和管理,乙方对所提供检测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负责。
5.3.2合同工期内,管道疏通清污完成后,乙方须提供疏通清污后的图片资料;由甲方进行验收,并以实际发生并经验收认可的工程数量进行结算。
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提供本协议工程范围内乙方所需的设计图纸。
2、负责对乙方施工中安全、质量、进度工作实施指导、检查、监控,监督施工生产各项安全、质量技术措施的落实。
3、负责及时组织办理对已完成工程进行验收。
4、负责办理乙方的工程计量和结算;
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甲方的监督管理下,全面负责并独立完成本协议承担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任务,乙方应按图纸及清单逐一完成,如有未完全成工程量,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未完成工程量的费用。
2、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确保本协议承包工程施的质量、工期、安全等。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劳务人员造成自身及第三人人身和(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和生产安全,乙方的施工质量应该完全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规范的相关要求,业主单位或监理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发现有工程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名誉,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名誉的事,否则甲方将有权解除并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业主、监理工程师指令应当如期完成,同时,应积极维护施工现场的人员秩序,严禁打架斗殴等,违者处以至少500元每次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负责协调工作。
8、乙方负责乙方劳务人员的食宿以及乙方设备、材料在施工现场的管理、管理等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9、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每次要求提供足额数量的劳务人员,每违约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累计3次未能提供足额数量的劳务人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严禁劳务派遣人员饮酒作业,每发现一起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并不再接受该作业人员的劳务派遣。
7.1乙方的疏通清污工作不符合要求,或提交的检测报告不符合相关要求验收未通过的,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重新进行疏通清污,施工期限不予顺延。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