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竹路—集美路箱涵更新改造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7天
金额
31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武新管政务【2024】86号
预算金额3100万元
招标公司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柔焰18627160703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恒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荡1347601027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 4201192410160002 | ||||||||
报建名称: | 新竹路一集美路雨水箱涵更新改造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412051538240500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竹路—集美路箱涵更新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陈柔焰 |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恒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谢逸晗 | 招标联系电话: | 18627160703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刘荡、刘应凯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3476010272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工程地点: | 东湖高新区新竹路及集美路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招标内容: |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1、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工程费用及专项费用(扣除管线迁改补偿费、校内绿化补偿费)对应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以及满足施工图设计需求的全部工作;2、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范围内对应工程的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修补等在本招标范围内。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3100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新管政务【2024】86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8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图设计须严格参照初步设计范围,不可随意更改和删减,编制深度须达到《关于发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通知》建质〔2013〕57号规定的相关要求,并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合理,相关数据清晰、准确、细化,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4-12-05 21:00 ~ 2024-12-31 10:00 | ||||||||
投资总额(万元): | 310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2)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独立承接的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同时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类似项目: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二、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需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三、其他要求:(1)企业资质及相关证书要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施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2)设计: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设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类似项目: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4)人员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6个月指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 | ||||||||
备注: |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上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提供承诺书或相关声明);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2、本次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远程递交、解密方式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解密等操作可咨询027-65770441、027-65770900、4006111959,联系人:高工。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开标会操作规程详见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附件。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所申请项目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5、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投标人在法定期限外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疑问或者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若招投标期间招标人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报主管单位依法取消投标人资格。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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