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佛山市高明区烈士纪念设施日常巡查维护及周边环境清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
2024年佛山市高明区烈士纪念设施日常巡查维护及周边环境清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二)项目最高限价: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元。
(三)选取方式:综合评标。
(四)报价要求:报价应包括服务费、服务人员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工伤意外保险、各类补助等)等所有费用。
(五)项目内容:(详细见附件)
(六)服务要求:
1.具备足够的专业技能、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有环卫保洁、园林养护等相关企业资质;由于本项目长期户外作业,中标单位必须为从事该项目的员工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
2.日常巡查维护,防止人为破坏、涂鸦、污损烈士纪念建筑物,如发现烈士纪念设施建筑物有损毁需及时向我局反映。
3.周边环境清理(详细看附件),特别在清明节期间(4月4日、4月5日、4月6日)及930烈士纪念日前后两日(9月28日、9月29日、9月30日、10月1日及10月2日)对以上19处烈士纪念设施需保持每日1次清扫,清理范围包括清扫纪念设施石面路段及附近的落叶等垃圾,修剪道路两边的绿化杂枝,清理树木枯枝,清除杂草,保证纪念设施周边环境干净、卫生、整洁。如遇特殊情况,第三方需配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维护保养工作。
4.养护植被(详细见附件);若植被枯萎,中标单位自行自费更换相同规格、种类的植物。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材料要求
(一)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副本,以上资料均只需要提供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良好纳税记录支撑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服务项目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情况需列明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
(四)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报价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五)报价文件必须全部密封报送。
五、提交报价文件起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报价文件起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8点30分至2023年12月8日17时30分(工作日上班时间);
提交报价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128号佛山市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4楼安置和优抚服务股。
六、其他事项
(一)不符合以上服务要求、资质要求、材料要求或超时报送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二)本次项目的询价结果在佛山市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不再另行公告或通知。
(三)相关事宜由佛山市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已提交的文件询价结束后不退回。
附件:2024年佛山市高明区烈士纪念设施日常巡查维护及周边环境清理服务项目详细内容.xlsx
联系人:罗生,电话:0757-88669713。
佛山市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2月1日
2024年佛山市高明区烈士纪念设施日常巡查维护及周边环境清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二)项目最高限价: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元。
(三)选取方式:综合评标。
(四)报价要求:报价应包括服务费、服务人员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工伤意外保险、各类补助等)等所有费用。
(五)项目内容:(详细见附件)
(六)服务要求:
1.具备足够的专业技能、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有环卫保洁、园林养护等相关企业资质;由于本项目长期户外作业,中标单位必须为从事该项目的员工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
2.日常巡查维护,防止人为破坏、涂鸦、污损烈士纪念建筑物,如发现烈士纪念设施建筑物有损毁需及时向我局反映。
3.周边环境清理(详细看附件),特别在清明节期间(4月4日、4月5日、4月6日)及930烈士纪念日前后两日(9月28日、9月29日、9月30日、10月1日及10月2日)对以上19处烈士纪念设施需保持每日1次清扫,清理范围包括清扫纪念设施石面路段及附近的落叶等垃圾,修剪道路两边的绿化杂枝,清理树木枯枝,清除杂草,保证纪念设施周边环境干净、卫生、整洁。如遇特殊情况,第三方需配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维护保养工作。
4.养护植被(详细见附件);若植被枯萎,中标单位自行自费更换相同规格、种类的植物。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材料要求
(一)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副本,以上资料均只需要提供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良好纳税记录支撑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服务项目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情况需列明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
(四)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报价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五)报价文件必须全部密封报送。
五、提交报价文件起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报价文件起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8点30分至2023年12月8日17时30分(工作日上班时间);
提交报价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128号佛山市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4楼安置和优抚服务股。
六、其他事项
(一)不符合以上服务要求、资质要求、材料要求或超时报送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二)本次项目的询价结果在佛山市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不再另行公告或通知。
(三)相关事宜由佛山市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已提交的文件询价结束后不退回。
附件:2024年佛山市高明区烈士纪念设施日常巡查维护及周边环境清理服务项目详细内容.xlsx
联系人:罗生,电话:0757-88669713。
佛山市高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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