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城地区公安局公务用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补充征集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征集人地址: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征集人联系人:盛鑫
征集人联系方式:0901-6225551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公安局公务用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补充征集
项目编号:TCZFCG-2024028-1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采购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公安局
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
1.2 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 行出具的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
1.3 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新成立不足 3 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 3 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 ,注:以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日 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 ;
1.4法人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四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尚在处罚期内的) ,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 等文件要求; (1) 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2)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4-09-08 00:00:00 至 2024-12-31 00:00:00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 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10:00至13:00 ,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 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框架协议”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或者点击征集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后的“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供应商身份账号,直接获取征集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0: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址:https://www.zcygov.cn/)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同级监管部门:塔城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901-6249351;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征集文件,并通过政
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 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
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 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 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 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 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 (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 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 时间定为 30 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件信息:
框架协议文件【塔城地区公安局公务用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pdf
231.5K
征集人名称: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征集人地址: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征集人联系人:盛鑫
征集人联系方式:0901-6225551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公安局公务用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补充征集
项目编号:TCZFCG-2024028-1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采购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公安局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 | 预估采购数量 |
1 | 塔城地区公安局车辆维修、保养需求调查报告 | 1%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
1.2 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 行出具的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
1.3 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新成立不足 3 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 3 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 ,注:以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日 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 ;
1.4法人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四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尚在处罚期内的) ,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 等文件要求; (1) 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2)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4-09-08 00:00:00 至 2024-12-31 00:00:00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 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10:00至13:00 ,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 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框架协议”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或者点击征集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后的“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供应商身份账号,直接获取征集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0: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址:https://www.zcygov.cn/)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同级监管部门:塔城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901-6249351;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征集文件,并通过政
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 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
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 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 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 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 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 (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 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 时间定为 30 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件信息:
框架协议文件【塔城地区公安局公务用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pdf
231.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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