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1301000205524271004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贺桂财0317-35610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佳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金行0317-21515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沧县乡镇污水管网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编号: M1301000205524271004001
招标内容:

沧县乡镇污水管网工程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县乡镇污水管网工程监理已由 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沧县发改投字[2024]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沧县乡镇污水管网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沧县乡镇污水管网工程,包含崔尔庄镇、兴济镇,共计2个镇。其中,崔尔庄镇主要包括污水管网系统,污水管网总长度约36km;兴济镇主要包括污水管网系统,污水管网总长度25km,其中包含穿越铁路一处;污水管网系统工程的服务范围各个乡镇镇区范围,分别接入各自污水处理系统,充分利用既有污水处理设施。 2.3建设地点:位于崔尔庄镇、兴济镇。 2.4标段划分:无。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7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止。 2.8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a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b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4)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789-8055;行政监督部门:沧县发展和改革局,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0317-3566689。(5)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费用由投标人支付。平台使用收费标准:一档:概(估)算<50万的收费金额为300元;二档:50万≤概(估)算<100万的收费金额为500元;三档:100万≤概(估)算<500万的收费金额为800元;四档:500万≤概(估)算<1000万的收费金额为900元;五档:1000万≤概(估)算<2000万的收费金额为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由招标人支付。(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包含各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含造价审核)、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建立信息平台、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3.3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监理人员均不得少于7人(含总监理工程师,专业配备齐全)。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30 09:002024-09-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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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佳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金行 电 话:0317-2151588、15133766969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县发展和改革局,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0317-3566689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沧县乡镇污水管网工程监理投标人/供应商9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佳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40号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华凯大厦912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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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贺桂财

联系人: 韩金行
电话:

0317-3561026

电话: 0317-21515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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