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沧县乡镇污水管网工程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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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4271004001 | ||||||||||||||||||||||||||||||||||||||||||||||
招标内容: | |||||||||||||||||||||||||||||||||||||||||||||||
沧县乡镇污水管网工程监理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县乡镇污水管网工程监理已由 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县发改投字[2024]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沧县乡镇污水管网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沧县乡镇污水管网工程,包含崔尔庄镇、兴济镇,共计2个镇。其中,崔尔庄镇主要包括污水管网系统,污水管网总长度约36km;兴济镇主要包括污水管网系统,污水管网总长度25km,其中包含穿越铁路一处;污水管网系统工程的服务范围各个乡镇镇区范围,分别接入各自污水处理系统,充分利用既有污水处理设施。
2.3建设地点:位于崔尔庄镇、兴济镇。
2.4标段划分:无。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7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止。
2.8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a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b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4)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789-8055;行政监督部门:沧县发展和改革局,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0317-3566689。(5)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费用由投标人支付。平台使用收费标准:一档:概(估)算<50万的收费金额为300元;二档:50万≤概(估)算<100万的收费金额为500元;三档:100万≤概(估)算<500万的收费金额为800元;四档:500万≤概(估)算<1000万的收费金额为900元;五档:1000万≤概(估)算<2000万的收费金额为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由招标人支付。(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30 09:00至2024-09-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佳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金行 电 话:0317-2151588、15133766969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县发展和改革局,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0317-3566689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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