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高峰西侧排水防涝工程(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2 15:2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万州区高峰西侧排水防涝工程(重新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5日)
项目标段名称 |
万州区高峰西侧排水防涝工程(重新招标)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5344104.94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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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5001012024022200102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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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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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883666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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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开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3658222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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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拟任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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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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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3740738.00 |
180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蒋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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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京1112021202301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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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4350101.53 |
180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王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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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浙2332015202309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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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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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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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1)项目业绩: 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大同市南中环快速路改造工程(红旗街-文瀛东三路)施工二标段; 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泰和北路排水工程; (2)否决投标情况: 重庆信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评审点业绩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 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重庆金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评审点业绩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 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重庆营兴实业有限公司因评审点业绩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 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重庆市吉森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因评审点业绩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 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重庆爵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评审点业绩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 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重庆灿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评审点“机械土石方工程中的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第 3 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人发布最高限价中的措施项目费(不含材料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金额的 88%”,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5 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与措施项目费(不含材料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人发布最高限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与措施项目费(不含材料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金额的 88%,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报价(有材料暂估价的除外)、 技术措施项目综合单价报价均不得高于对应最高限价的 88%,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有材料暂估价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报价扣除材料暂估价后不得高于对应的最高限价扣除材料暂估价后的 88%,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各投标人的规费、税金均不得高于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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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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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冯黎,联系电话:18883666936)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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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2024年3月22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3月22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