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消防器械人防安监室水电保障消控室电房水泵房电动车充电处发电机变压器电梯与楼梯间空调音响保障大门伸缩门卫生保洁围墙外侧花池大院内的所有空地花圃楼内大厅楼层走廊洗手间配电间对外服务大厅应急洗消室污水处理房大车车棚艾滋病咨询室门前通道地下室一至三楼诊室各类会议室多功能厅电教室培训中心接待室领导办公室值班室职工活动室床上用品清洁整理每天换洗医疗垃圾收集分装转移记录归档大件非生活垃圾消毒沟渠清理保洁疏通安全保卫控烟督导医疗废弃物医疗废物针头穿刺针医疗用品防盗设施防鼠绿化垃圾外墙定期全部清洗污物处理绿化养护绿化区盆景绿地树木花草室内大厅栽种浇水杀虫松土修剪除草摆放更换花工正常供应设施维护维修保养投药日常工作电工消防监控玻璃大门伸缩大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仪器设备公共秩序管理劝阻进入甲方大院的人员不在公共场所吸烟车辆物品进出管理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引导其到吸烟区吸停放对外窗口体检消防安全紧急疏散防火防台防洪防爆反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保安员健康体检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会议服务现场布置茶水邮件邮品报刊收发门窗桌椅厨柜公共设施办公家俱小修节庆大院布置协调好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相关事宜内部管理安全生产档案上级批示投诉处理物业服务教育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fjxw[gk]202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马仁弟0591-86255065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福建贵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XW[GK]2021001的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 1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 7992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7992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95号福州市疾控中心;

4.3交付条件: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前言、承包范围 (1)坐落位置: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95号。物业管理区域:东至本墙邻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省煤炭设计院,南至本墙邻省煤炭设计院、市政工程公司,西至本墙邻市政工程公司,北至本墙邻路。 (2)服务区域面积:约11554平方米;其中室内面积7996平方米【包括业务楼(含地下室)约4725平方米、行政楼(含地下室)约3030平方米和附属用房(含应急洗消间、值班室、垃圾处理房、污水处理房)约241平方米】,花圃约1399平方米、空地约2159平方米(包括大车车棚和艾滋病咨询室门前通道)。 (3)主要设备设施:消防、人防、安监、水电、污水处理等系统,消控室、安监室、电房、水泵房、污水处理房、电动车充电处,以及发电机、变压器、消防器械、电梯、空调、音响、职工活动室器械、大门伸缩门等设施。 1.卫生保洁:主要负责甲方院外、院内及楼内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要求人员配备必须5人,服务内容包括: 1.1大院外的“门前三包”、围墙外侧花池,大院内的所有空地、花圃,楼内大厅、楼层走廊、洗手间、电梯与楼梯间、配电间、对外服务大厅、应急洗消室、消控室、安监室、电房、水泵房、污水处理房、大车车棚、艾滋病咨询室门前通道、地下室、天台(含楼层露台、端景台),以及一至三楼诊室、各类会议室﹝含多功能厅、电教室、培训中心,下同﹞、接待室、领导办公室、值班室、职工活动室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负责甲方值班室值班人员床上用品的整理与换洗等工作(每天换洗); 1.2需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380号令和国家卫计委《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36号令的要求负责医疗垃圾的收集、分装、转移、记录、归档等工作,生活垃圾需按褔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规定进行分类清运,并做好卫生保洁区域内消毒、沟渠和下水道清理与疏通等工作。 1.2.1医疗垃圾以业务楼1-3层做为重点窗口区,人流量大,卫生保洁、安全、控烟、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理均需特别加强对医疗废物采取以下几种管理措施: △a、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工作,每个科室需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收集,生活垃圾用垃圾分类规定塑料袋,医疗垃圾用黄色塑料袋。 △b、针头、穿刺针及锐器医疗用品用后放入防渗漏、耐刺的容器内,进行无害化处理。 △c、中心内所有医疗垃圾集中收集,由物业部门专人负责每日登记,做好防盗设施,以防医疗垃圾流入社会,并做好交接工作。 △d、储存场所能以防蚊、防蝇、防鼠为前提,定期清洗消毒。 △e、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使污物处置达到国家环保部门颁布的标准。 1.2.2生活垃圾按垃圾分类要求做好分类每天及时清运出去(含大件非生活垃圾和绿化垃圾等),并做好相关记录与手续。 1.3生活水池的清洗消毒、化粪池内的污物处理、外墙定期全部清洗等由甲方委托其他专业公司承担,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这些设施日常的清理保洁,并配合与协助专业公司做好相关工作。 2.负责中心无烟单位控烟督导。 3.绿化养护:主要负责甲方大院环境绿化区(含围墙外侧花池)和室内盆景等养护与管理工作,包括室外绿地、树木、花草与室内大厅、会议室、接待室、领导办公室等盆景的栽种、浇水、杀虫、松土、修剪、除草和摆放、更换、保洁。需要配备1名兼职花工。 4.水电保障:主要负责甲方大院的水电正常供应和大院所有场所水电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以及污水处理中的设施维护和投药等日常工作。需要配备2名电工(其中1名可持证兼职) 5.设施维护: 5.1主要负责水电、消防、人防、监控、污水处理和电梯、空调、音响、玻璃大门、伸缩大门等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已在专业维保范围的除外)。 5.2凡需要有关专业公司维修保养的设备设施,由甲方另外委托专业公司承担,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这些设备设施日常的维护保养,并配合与协助专业公司做好专门的维护报修工作。 5.3甲方定期报废的仪器设备(大型设备除外),乙方配合派员帮助搬至甲方指定回收点。 6.安全保卫: 6.1主要负责甲方院内和楼内安全保卫与公共秩序管理工作。包括甲方人、财、物的安全保卫,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出管理,进入中心大院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各类车辆的引导与停放,业务大楼一、二、三层对外窗口体检秩序的维护,消控室和监控24小时值班、院内消防安全与人员紧急疏散,以及防火、防盗、防台、防洪、防爆和反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安员应经福州市公安局保安员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年龄在60岁以下(其中50岁以下2人)5人以上轮值。 6.2维持业务楼1-3层健康体检秩序每工作日3人(含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 6.3消防监控24小时专职值班3人,需取得消防中控监管员证方可上岗。 7.会议服务:主要负责甲方各类会议、培训、接待和重大活动现场的清洁整理、现场布置、音响保障、茶水供应等服务保障工作至少1人。 8.其他事务:主要负责甲方邮件、邮品和报刊的收发,工作场所门窗、桌椅、厨柜等公共设施和办公家俱的小修小补,劝阻进入甲方大院的人员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并引导其到吸烟区吸,以及节庆大院布置,并配合甲方协调好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和相关事宜。 9.内部管理: 9.1主要负责乙方自身人员与设施的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以及上级批示与群众投诉处理等工作。 9.2物业保洁、安防、工程、办公日常工具用品(比如对讲机,扫把,畚斗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易耗品(比如卫生间卫生纸,垃圾桶,洗手液,垃圾袋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维修乙方只负责派工维修,所有更换物品配件等材料费(例如灯泡,开关及其他设备配件)由甲方承担。 9.3物业的移交、验收、接管均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实施,并随投标文件一起向甲方提供完整规范和切实可行的接管方案。 10.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接受市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 11.遇有突发性事件时,如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和群体性骚乱等,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做好防御、抢险、救灾等工作。 12.若因乙方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不到位或间接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法律及政府规定的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他事项。 14. 管理目标 (1)管理目标:详见附件2《考泙标淮》中的管理目标部分; (2)监管考评:为使上述各项服务管理目标落实到位,特制定《监管细则》和《考评标准》,作为日常监管与处罚的重要依据,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与考评,对乙方管理不到位、服务不达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按约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甲方每月对乙方的服务质量按《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监管细则》(详见附件1)、《福州市疾病控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评标准》(详见附件2)进行考评,并按考评结果按月支付服务费。。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8.3 根据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当月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按月支付
2 8.3 根据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当月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按月支付
3 8.3 根据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当月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按月支付
4 8.3 根据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当月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按月支付
5 8.3 根据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当月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按月支付
6 8.3 根据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当月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按月支付
7 8.3 根据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当月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按月支付
8 8.3 根据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当月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按月支付
9 8.3 根据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当月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按月支付
10 8.3 根据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当月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按月支付
11 8.3 根据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当月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按月支付
12 8.7 根据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当月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按月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中标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服务期满且乙方的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在合同期内未出现违约现象及甲方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合同到期时无息退还。如乙方违约,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合同有效期

9.1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止。 9.2合同到期后,双方可协商按原服务条款和服务费续签1年。。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1)签定合同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货物(服务)的; (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3)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 10.3本合同所有服务,都必须由乙方自己或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4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扣减尾款。 10.5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甲方的权利义务 14.1.1、有权审定乙方根据招(投)标文件约定所制定的各类方案、规章、措施、规范和计划等文件资料。 14.1.2、有权检查监督乙方所制定的各类方案、规章、措施、规范和计划的实施与执行情况。 14.1.3、有权审查乙方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以及上岗人员的身份和资质,对不符合投标约定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14.1.4、有权制定与修改《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监管细则》(以下简称监管细则,详见附件1,下同)和《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评标准》(以下简称考评标准,详见附件2,下同)作为甲方对乙方监管与处罚的依据。 14.1.5、有权对乙方管理不到位、服务不达标进行建议、批评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造成重大失误或损失,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14.1.6、有权对乙方物业管理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规劝和制止,并有权责成乙方处理或更换不称职人员。 14.1.7、本合同履行期间向乙方无偿提供相应的工作用房(如办公室、保安室、仓库等)。 14.1.8、负责收集和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并逐步移交给乙方。 14.1.9、协助乙方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需要配合与解决的实际问题。 14.1.10、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定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14.1.11、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需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14.2乙方的权利义务 14.2.1、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制定该物业的各类方案、规章、措施、规范和计划,并依照上述方案、规章、措施、规范和计划开展物业服务,但不得违背合同与招(投)标文件的约定和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获取不正当利益。 14.2.2、有权聘用物业管理与服务人员,并对其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规劝、制止或处理。 14.2.3、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14.2.4、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约定配齐所有工作人员,并将有关资质材料复印(加盖乙方公章)一份给甲方备案。 14.2.5、负责编制年度物业管理服务计划,一式三份书面提交给甲方; 14.2.6、负责做好职责以外但与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有关联的其他事务的配合协助工作; 14.2.7、负责对所派驻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与甲方规章制度; 14.2.8、负责对所派驻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承担因操作不当发生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仼。 14.2.9、建立健全本项目物业管理资料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2.10、接受政府物业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甲方按照《监管细则》和《考评标准》进行的监管与处罚; 14.2.11、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与完善配套项目,需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4.2.12、乙方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服务项目转让给第三方; 14.2.13、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天内无条件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包括向甲方返还所提供的工作用房、设备用具,以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移交手续须经甲方确认。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2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15.5.1、乙方应配齐配强所有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其中派驻甲方的物业经理(或主任、主管,下同)必须具有物业项目经理或以上的物业资质证书,保安、电工、监控等有关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上岗资质证书,并向甲方提交上述证书复印件备案,因疾控中心设备属于特种设备,要求乙方夜间派电工在中心内值班。 15.5.2、合同期内乙方派驻甲方人员尤其是物业主任和其他主要骨干要保持基本稳定,如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调换各方面条件同等甚至更好的人员;若乙方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和甲方有关规章、违犯规范操作,在甲方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处罚(每人次扣除500元违约金)仍无效或造成事故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人员,乙方应予配合,否则将终止合同。 15.5.3、乙方所派驻人数出现人员空缺或资质等级不够时,应及时补足人员或更换资质等级相当甚至更好的人员,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5.5.4、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5、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协商处理。 15.5.6、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15.5.7、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8、本合同和补充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均按国家与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项目招(投)标文件的有关约定执行;遇有上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受影响一方可对合同所约定内容进行修改。 。

甲方: 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 福建贵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95号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丞相坊小区2号楼一层1009D室
单位负责人: 张晓阳 单位负责人: 商锦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马仁弟
联系方法: 0591-86255065 联系方法: 1329591889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
账号: 账号: 694192890

签订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95号福州市疾控中心 签订日期:2021年06月2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