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蒙自市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
基准地价更新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霎隆招字(2024)yl-05
预算金额
30万元
招标公司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
苏工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雪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邱工0873-5839936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4/18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23
公告正文
蒙自市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 (招标编号:霎隆招字(2024)YL-0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一、招标条件 本蒙自市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蒙自市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蒙自市城市规划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包含红河州工业园区)的基准地价更新 久 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蒙自市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蒙自市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资质要求具有自然资源厅或原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土地估价备案函(无不良评估记录, 并具备组织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中介评估机构); (3)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备注册土地估价 师证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注新成立企业无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 相关情况说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缴 纳税收及社保资金的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新 成立企业磋商截止时间止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 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 (8)信誉要求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1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红河雪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安康路21号)持相关资料报名 及获取招标文件。必须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存档备查①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②营 业执照(三证合一);③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主管部门核发的估价机构备案函。招 标报名费:6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红河霎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安康路2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红河霎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安康路21号) 七、其他 蒙自市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 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蒙自市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招标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展改 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服务 单位的选取,现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招标,诚邀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 内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蒙自市城市规划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包含红河州工业园区)的基准地价 更新工作。 2.2招标预算价:30万元。 2.3服务期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2.4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实施方案的要求规范编制成果。 2.5项目地点:蒙自城市规划区(招标人指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资质要求具有自然资源厅或原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土地估价备案函(无不良评估记录, 并具备组织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中介评估机构); (3)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备注册土地估价 师证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注新成立企业无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 相关情况说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缴 纳税收及社保资金的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新 成立企业磋商截止时间止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 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 (8)信誉要求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2024年4月12日09:00至2024年4月18日17:30时止(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红河霎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安康路21号)持相关 资料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必须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存档备查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②营业执照(三证合一)③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主管部门核发的估价机构备案 函。 5.2招标报名费:600.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3 日09时30分,地点:红河州蒙自市安康路21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 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蒙自市天马路23号 联系人:苏工 电话:0873-3722160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霎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安康路21号 联系人:邱工 电 话:0873-5839936、18314479793 2024年4月1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蒙白市自然资源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蒙自市天马路23号 联系人:苏工 电 话:蒙自市天马路23号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霎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文澜镇双河社区安康路21号 联系人: 邱宇 电 话: 18314479793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Df Y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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