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度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清洁对照点位及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趋势科研站委托运行维护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842.00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000-31394
预算金额842.00元
招标公司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恒伟024-62883277
中标公司辽宁泽尔阳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842.0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3年度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清洁对照点位及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趋势科研站委托运行维护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000-31394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清洁对照点位及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趋势科研站委托运行维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环境空气清洁对照点运行维护
供应商名称:辽宁泽尔阳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北新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贵州路38-1号(旺街39)
中标(成交)金额:842(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地表水趋势科研站运行维护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时32分16秒
废标情形:其他,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环境空气清洁对照点运行维护
服务类
名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清洁对照点位年度委托运行维护(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站点内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安防监控设备、辅助设备、站房、供电、防雷等全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耗材和易损件更换、年度检修与预防性维护、检定以及数据审核等工作,以及承担站房租赁、电力和网络通讯费用(此部分费用提供发票或收据即可)。成交供应商的运维工作须接受采购人的质控检查和考核,确保各监测仪器稳定运行、数据传输正常。
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站点交接,千山站点交接时须提供NOx分析仪、CO分析仪、O3分析仪3台永久备机;交接内容包括资产清点核查、仪器性能指标测试、附属设施状态确认、故障设备设施维修更新。合同到期后,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新运维机构的交接工作,确保所有资产完整,并无偿继续对站点进行30天联合运维,确保站点稳定运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进场,以最后完成运维交接的站点时间为履约起始时间,履约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 各项指标的有效监测数据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 负责运维的设备主要包括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和辅助设备设施五部分。质控设备主要包括零气发生器和动态校准仪。气象仪器主要包括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等气象五参数监测仪器。辅助设备设施主要包括UPS、制冷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系统、防雷系统、子站站房、安防设施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志刚、符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环境空气清洁对照点运行维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组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00万(含)以下,按照1.5%记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地表水趋势科研站运行维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3号
联系方式:024-62780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
联系方式:024-62883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恒伟
电 话:024-62883277
一、项目编号:JH23-210000-31394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清洁对照点位及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趋势科研站委托运行维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环境空气清洁对照点运行维护
供应商名称:辽宁泽尔阳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北新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贵州路38-1号(旺街39)
中标(成交)金额:842(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地表水趋势科研站运行维护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时32分16秒
废标情形:其他,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环境空气清洁对照点运行维护
服务类
名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清洁对照点位年度委托运行维护(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站点内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安防监控设备、辅助设备、站房、供电、防雷等全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耗材和易损件更换、年度检修与预防性维护、检定以及数据审核等工作,以及承担站房租赁、电力和网络通讯费用(此部分费用提供发票或收据即可)。成交供应商的运维工作须接受采购人的质控检查和考核,确保各监测仪器稳定运行、数据传输正常。
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站点交接,千山站点交接时须提供NOx分析仪、CO分析仪、O3分析仪3台永久备机;交接内容包括资产清点核查、仪器性能指标测试、附属设施状态确认、故障设备设施维修更新。合同到期后,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新运维机构的交接工作,确保所有资产完整,并无偿继续对站点进行30天联合运维,确保站点稳定运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进场,以最后完成运维交接的站点时间为履约起始时间,履约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 各项指标的有效监测数据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 负责运维的设备主要包括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和辅助设备设施五部分。质控设备主要包括零气发生器和动态校准仪。气象仪器主要包括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等气象五参数监测仪器。辅助设备设施主要包括UPS、制冷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系统、防雷系统、子站站房、安防设施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志刚、符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环境空气清洁对照点运行维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组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00万(含)以下,按照1.5%记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地表水趋势科研站运行维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3号
联系方式:024-62780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
联系方式:024-62883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恒伟
电 话:024-6288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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