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宁发改投资字[2022]610号
预算金额259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聂秋花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3
公告正文

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区看守所迁建项目

2024-01-0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编号: ANJ230342-01S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 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区看守所迁建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发改投资字[2022]610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32074.61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2074.61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 (或招标人)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施工总承包
2.2工程地点: 南京市秦淮区红花街道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2.5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工期要求: 600日历天
2.7工程合同估算价: 25900.00万元
2.8招标内容: 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幕墙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其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土方、桩基、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内装饰、幕墙、消防、通风、雨水回收、室外工程(道路、排水、综合管网、景观、绿化、围墙)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工程采用三板技术建造。
2.10工程规模: 土石方量:116742 m3;建筑面积:8259 m2;基坑深度:9 m;建筑面积:12457 m2;根数:1038 根;桩形:钻孔灌注桩 ;桩长:46.45 m;建筑面积:37661.95 m2;建筑物层数:4 层;其中地上层数:4 层;其中地下层数:2 层;建筑物高度:19.05 m;其中地下室面积:12633.5 m2;造价:259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6776.24 m2;幢数:8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幕墙面积:2059 m2;幕墙高度:15.75 m;空调制冷量:0 冷吨;园林绿化面积:7108 m2;造价:113 万元;装饰工程面积:35735 m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4.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1-23 09:30:00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含装配式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储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不属于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的相关内容,还须提供能体现装配式的带有图审章及甲方公章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业绩不可兼得)。

(2)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8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4年1月3日17时22分到 2024年1月10日17时22分 为止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6、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6月-2023年11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如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如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务合同。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9、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 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11、根据苏建函【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2、本公告第六条评分办法业绩分: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含装配式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储除外),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不属于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的相关内容,还须提供能体现装配式的带有图审章及甲方公章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业绩不可兼得)。

8.13、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

(1)企业信誉:根据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2)项目团队管理水平:根据拟派团队中除项目经理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情形进行综合考虑。(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注册类证书,以及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6月2023年11月)投标人为上述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3)企业实力: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投标人的2022年资产负债率进行综合考虑。(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数据以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财务报表需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需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4)项目经理答辩:本项目采用项目经理进行答辩,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成本控制等。根据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答辩采用暗标,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本工程采用现场书面答辩, 答题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

定标方法备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8.14、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3楼
邮编:210000 邮编:211100
联系人:陈涛 联系人:聂秋花
电话:025-83198036 电话:025-52121096-822、15850600448
传真: 传真:025-52128578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8ce46a1e-bd13-4156-8b7e-6f3ae0382b7e&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ZFwCk6U-HZzFf5u0kIQ04ya5smdd5XaKxHBc*MrcCo6xF8fdGDDJuC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499023、025-8375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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