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某单位室内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2024-JWCQCT-G3003)(第1包)
金额
7.7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4/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wcqct-g3003
预算金额7.7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某单位
招标联系人冉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重庆某单位室内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JWCQCT-G3003
 
 
1.谈判条件
重庆某单位室内场地建设项目已按我单位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重庆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报价方(以下简称报价方)参加本项目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工程特征:本工程改造主要内容为对现有场地安装静电地板、吊顶、隔墙、加装照明设施等。地点为重庆市南岸区,本项目限价77,047.86元。具体事宜,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岸区
2.3项目建设规模:人民币77,047.86元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3.报价方资格要求
3.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价方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报价方资格声明函)。
3.3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4参加报价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报价方资格声明函)。
3.5报价方不得同属一家总公司,不得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且不得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的利益关系(提供报价方资格声明函)。
3.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报价方,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报价的资格(谈判小组于报价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对参加报价的报价方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承诺遵守国家和建设单位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3.8本建设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9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本谈判文件的报价方。
3.10具有建筑、市政工程施工三级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3.11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1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13投标单位应当成立3年以上。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由发包人对报价方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方均可以参加谈判。
5.《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报名要求
获取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日(08:3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报名资料要求:
报价方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公司报价:报价方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谈判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南岸区。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7.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4年4月10日,15时30分
评审地点:同报名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谈判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招标人内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某单位       
联系人:冉老师                         
电话: 023-62301919-636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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