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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安置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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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海宁市硖石街道 08 省道东侧、农南路北侧永丰安置房地块位于海宁市硖石街道永丰村,地块面积为 69984m2 。地块历史为农田、宅基地,目前为农南路、村道路、农田、空地、市区建筑垃圾临时堆场部分区域。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永丰村安置房),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经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特征污染物为 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石油烃(C10-C40);本次调查共包含 13 个土壤采样点(含 2 个对照点)、6 个地下水采样点(含 1 个对照点)、1 个底泥采样点位及 1 个地表水采样点位,现场送检 59个土壤样品(含 7 个平行样)、7 个地下水样品(含 1 个平行样)、1 个河道底泥样品及 1 个地表水样品;

送检实验室土壤样品及底泥样品均检测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一 45 项及 pH,同时,耕土层样品增加农药指标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滴滴涕、p,p’-滴滴滴及 p,p’-滴滴伊;S4、S6、S7、S9 及 SDZ点位增测总石油烃(C10-C40)。根据分析检测结果,所有送检样品中汞、镍、镉、砷、铜、铅及总石油烃(C10-C40)检出但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滴滴涕、p,p’-滴滴滴及 p,p’-滴滴伊均未检出;

送检地下水样品均检测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一 45 项、《地下水质量标准》中 13 项(色度、嗅和味、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硫化物、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及 pH,W3、W5 及 WDZ增测总石油烃(C10-C40)。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硝酸盐、氟化物、铜、铅、砷、镉及石油烃(C10-C40)检出,所有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指标限值及相关标准值;

送检表水样品检测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一 45 项、《地下水质量标准》中 10 项(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硫化物、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硝酸盐、氟化物、铜、铅、汞、砷及镉检出,除耗氧量外其余检出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指标限值。

综上,本地块土壤及底泥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指标限值及相关标准值。本地块不需要进行进一步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可进入下一步开发利用。

附件1: 永丰公示稿.pdf 10.6 M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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