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8.3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0453-358553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澜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305434788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林口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24JL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0000G24091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口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24]234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下达交通运输部2024年第二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农村公路)的通知》进行建设计划下达、林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林发改发[2024]10号《关于林口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批准修建。林口县交通运输局以林交发[2024]38号《关于2024年林口县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初审意见的批复》及林交发[2024]39号《关于林口县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初审意见的批复》及林交发〔2024】47号《关于林口县2024年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县道西关至东关公路(X081231025)林口镇过境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初审意见的批复的请示》进行了施工图设计批复。林口县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为16670.07万元,其中:中央车购税投资2520万元,地方配套14150.07万元。项目建设业主为林口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4JL1标段:路线全长4.189Km,主要工程量如下:特殊路基处理1.759Km;20cm厚碎石土垫层13092m2,20cm4.5%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13092m2;20cm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507m220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3092m2,8cmAC-25F粗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3092m2,5cm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77603m2,5cmSMA-16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面层77603m2;雨水管道工程1358.5m;地下给水工程1224.73m;景观路灯(H:12m)165盏,单臂路灯(H:10m)28盏。
24JL2标段:农村公路改扩建工程共计54.40公里/15条、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412.74延米/14座。
2.2实施地点:林口县各乡镇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服务。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不允许兼投兼中。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6质量要求: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1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2.7安全目标要求: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划分为2个标段,本标段为24JL1标段,控制价:571111.00元
具体标段情况如下:
标段
施工标段
主要
工作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
24JL1
24NL10
项目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服务。
571111.00
24JL2
24NL1、24NL2、24NL3、24NL4、24NL5、24NL6、24NL7、24NL8、24NL9、24WQ1、24WQ2
项目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服务。
1883165.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证书并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证书。
投标人应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9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至少一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或一项类似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3.1.3 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并提供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企业为其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1.4 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未被认定为D级。
(2)近三年(2021年9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2022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或2022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均无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 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3.5 拟参与本项目施工监理投标的投标人须自行调查与其存在关联企业关系的施工企业在本项目施工招标中的报名情况,若存在有关联关系的施工监理单位及施工企业在中标后形成监理与被监理关系,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施工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取消施工监理投标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 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9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 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 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 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 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人员进行开标。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逾期未在“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第一信封开标为线上远程开标。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江路130号)。
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请根据本标段开标时间,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投标人须高度重视线上远程开标工作,并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远程开标准备)。
5.5逾期未在“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 jyw.hlj.gov.cn/)上进行公示,并公示以下内容:
7.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监理服务期限;
7.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7.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林口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453-3310028
招标人:林口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牡丹江市林口县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3-3585536
招标代理:黑龙江澜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江达国际花园2号楼0单元110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054347887
邮    箱:ltgcgl@163.com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24JL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证书并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证书。
投标人应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4JL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监理资质证书。
投标人应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24JL1标段: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9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至少一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或一项类似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24JL2标段: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9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至少一项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注:(24JL1标段、24JL2标段证明材料应包括:①监理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网页中标公示打印页;且上述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缺一不可)

注:
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未被认定为D级。
(2)近三年(2021年9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
1.近三年是指2021年9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2.2022 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 2022 年度交通运输部均无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 A 级对待。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并提供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企业为其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 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的承诺;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招标项目所在地2022年度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4家银行之一。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选择以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线申请保证保险。系统以收到的电子保单作为保证金签收的依据。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3 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③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⑥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⑦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⑧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⑨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 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⑩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 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记录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⑦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4.5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8)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其他因素:3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分值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分
监理大纲
(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0分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10分:
根据投标人的监理大纲(监理方案)是否可行,能否充分满足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的要求进行评定,合理可行得8~10分;比较合理得6~8分;没有不得分。
(2)监理措施10分:
根据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合同其他事项管理、协调各方关系等各项措施的合理可行得8~10分;比较合理得6~8分;没有不得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0分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问题的把握程度及所提出问题的处理措施:非常准确得8~10分;比较准确得6~8分。没有不得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对投标人所提建议的合理可行性、可实施性、项目针对性进行评分,很好得4~5分;较好得3~4分。没有不得分。
2.2.4(2)
主要人员
25分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25分
①总监理工程师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②有完成过类似工程监理工作业绩,每提供一项得5分,最多得10分。(注:(证明材料应包括:①监理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网页中标公示打印页;且上述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缺一不可)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E2=0.5
2.2.4(4)
其他因

业绩
20分
监理单位业绩
20分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2分;
②24JL1标段:
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或一项类似市政工程监理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24JL2标段:
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项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注:(24JL1标段、24JL2标段证明材料应包括:①监理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网页中标公示打印页;且上述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缺一不可)
履约信誉
10分
信用评价
10分
信誉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0分;

注: 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3.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五年(2019年9月1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内的项目业绩,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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