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公路养护服务标段二
二、采购预算:10000000元/年,预计采购养护期时长3年,总预算为30000000元。(该预算为预估金额,实际发生量以采购人根据日常巡查和检查结果下达任务单。)
三、服务周期:服务期为三年(具体服务起止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合同一年一签。在此期间如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四、项目概况:按照湘交计统〔2019〕38号文件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规定,对X008、X010、X011、X069、X070、X072、X193、X194、X195、X196、X074、X190、X191、X256辖区公路(含桥梁)及附属设施所存在的影响正常使用的功能性和结构性病害进行修复服务(40万元(含)至400万元之间),主要包含:预防养护、修复养护和应急养护等三大类。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清单、内容及要求 
1.项目清单
标段
线路
里程数
(公里)
年度服务金额(万元)
三年度总服务金额(万元)
2024-2026年度公路养护服务标段二
X008、X010、X011、X069、X070、X072、X193、X194、X195、X196、X074、X190、X191、X256
120.39
1000.00万元
3000.00万元

 2.服务内容及要求
2.1 服务内容及要求
2.1.1 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下表内容:
服务类别
具体分项
主要内容
修复养护
路基
1.路堤沉降、桥头跳车、翻浆和开裂滑移等处治;
2.边坡失稳、坍塌和滑坡等治理;
3.支挡结构物修复或增设;
4.路基排水设施修复;
5.路肩硬化,路缘石集中更换;
6.局部路段路基加高、加宽或改建;
7.防雪、防石和防风沙等防灾设施修复或增设。
路面
1.沥青路面表面层结构功能衰减的修复、加铺或重铺;
2.沥青路面面层和基层结构性破坏的修复、加铺或重铺;
3.水泥混凝土路面裂缝、断裂和破碎等的修复或换板;
4.水泥混凝土路面整体结构破坏的结构形式改造或结构加铺;
5.砂石和块石路面整路段结构性修复及改善;
6.配套路面修复,标志、标线、护栏、路缘石及分隔带开口等的恢复和完善。
桥梁、
涵洞
1.混凝土构件变形、承载能力不足、结构性裂缝和缺损的修复或更换。
2.砌体结构变形、结构性开裂和破损等的修复。
3.钢构件变形、开裂、连接失效和承载能力不足等的修复或更换
4.钢管混凝土结构管内混凝土脱空处治。
5.斜拉索、吊索和吊杆等的调整或更换。
6.桥面铺装病害处治,附属设施集中修复或更换
7.伸缩装置和支座等构件集中更换。
8.调治构造物和径流系统等的修复或完善
9涵洞修复、加固、增设或接长等。
交通安全设施
1.标志牌、里程碑、百米桩和界碑等的集中修复或更换,标志牌补设;
2.路面标线、立面标记和突起路标的整路段重新施划或更换;
3.护栏、栏杆、防撞垫和防撞桶等防护设施的集中修复、更换或补设;
4.轮廓标、示警桩、示警墩和道口标柱等的集中修复、更换或补设;
5.中央分隔带防眩板或防眩网的集中更换;
6.隔离栅、防落物网和防落石网的集中修复或更换;
7.避险车道整体修复或制动床集料更换;
8.防风栅、防雪栅、防沙栅、积雪标杆等的集中修复或更换。
绿化与环境保护设施

1.公路用地范围绿化植物集中更换或新植,开辟苗圃等;
2.声屏障、污水处理设施、烟气除尘设施和水土保护设施等的修复、改造、扩建或增设;
3.公路景观提升、路域环境治理等。
专项养护
各类设施
1.为提升服务功能的路段或路线交叉改建工程;
2.为提升结构强度的路面大规模改建或重建工程;
3.为提升承载能力或抗灾能力等的危旧桥梁改造专项行动;
4.为提升交通安全保障水平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完善增设或升级改造等工程;
5.为提升抗灾能力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6.为恢复公路服务功能的灾后恢复工程;
7.其他如“畅安舒美”示范公路创建工程等。
应急养护
各类设施
1.清理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造成的障碍物;
2.公路突发损毁的抢通、保通和抢修;
3.可能危及交通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处治。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 服务时间及地点1.1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考核及管理办法:参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 [2022]19号)及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和《长沙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 [2022]20号)文件执行。
 
六、验收标准:
验收要求:
1、项目验收按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按照投标人所投折扣率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市场在服务期限内的物价上涨因素投报折扣率,在服务期内,采购人非政策因素下不进行设施材料价格调整。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税金、运输、装卸、施工(含施工辅材、设备)、仓储、损耗等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费用);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管理上产生的的一切费用应充分考虑,如在服务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派出人员的统一监督管理,对采购人提出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无条件进行整改,负责已完工工程验收之前的无偿维护及验收后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无偿维修。
3、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全部赔偿。在本项目施工过程及质保期内因项目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及质量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中标人不得拖欠农民工薪资,应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薪资支付。
5、本项目不安排投标前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长沙市望城区公路养护中心2024-2026年度公路养护服务共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每一个投标人最多可选择其中一个标段参与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参数响应,中标人应在中标后按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将评审标准相关的证书及证明材料等提供给采购人核查,如查有虚假,上报上级财政主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取消其中标资格,接受相应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未在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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