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中心城区二级河道水环境维护(第二批项目)购买生物制剂(项目编号:2023SZC-G-3001)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49.8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szc-g-3001
预算金额149.8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孙艾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宣直1321208630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5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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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中心城区二级河道水环境维护(第二批项目)购买生物制剂 (项目编号:2023SZC-G-300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心城区二级河道水环境维护(第二批项目)购买生物制剂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04-110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SZC-G-3001 项目名称:中心城区二级河道水环境维护(第二批项目)购买生物制剂 预算金额:149.8万元 最高限价:149.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并运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 2022年度或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2年度或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4日到 2023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04-1106 方式:(1)请将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账号:0219050104000962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红旗南路支行。(2)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开票信息、开户行信息及供应商邮箱(均为可复制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uoxuanzhi@tjjszb.com。(3)邮件主题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04-1106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关于质疑投诉: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系部门: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2.联系人:孙艾 3.联系方式: 022-23022992 4.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联系方式:23022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04-1106 联系方式:13212086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宣直 电话:13212086303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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