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昌屈原文化公园游客服务区展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6/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5-420504-04-02-9412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虹光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冬梅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25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07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屈原文化公园游客服务区展厅装修工程,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5-420504-04-02-941203)”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屈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建设规模:工程涉及装修改造面积约15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展厅游客服务区、文化展示区、办公服务区装修改造,建筑外立面及屋顶修复等。

2.2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161号。

2.3招标范围:

包括项目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优化、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材料采购、设备购置等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

2.4履约期限:

①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深化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预算,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与装修工程施工工期一致。

②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

①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②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6安全生产要求:施工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①设计方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施工方资质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施工方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①应具备国家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②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9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上传上述人员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来(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未完成工程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成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 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 )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

注:上述业绩(已完工或在建)需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各级政府采购网或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公布的中标公示截图(截图体现的项目规模和金额须与合同一致)和网址备查)。

3.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的施工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分工对应的联合体成员的资质等级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615日至2022年625173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77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3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2年6月15日。

10.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61.136.223.36:81/)

11.联系方式

名 称:宜昌屈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3-238

联 系 人:朱虹光

电 话:15972726870

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 系 人:周冬梅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0

日 期: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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