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海县越溪乡小城镇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2662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7/04/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7gc020061
预算金额2662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海县越溪乡小城镇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7GC020061

宁海县越溪乡小城镇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投资【2017 】78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县亭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海县亭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海县越溪乡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估算约为26628万元,包括越溪大桥节点提升改造工程(大桥长度约278米,改造范围约为8000平方米)、越溪小城镇整治主街区提升改造工程(振兴路路面白改黑约为35000平方米,建筑立面改造面积约为30000平方米)、越溪小城镇整治次街区提升改造工程(东升路景观提升改造面积约为12000平方米,建筑里面改造面积约为7000平方米)、越溪集镇区水污环卫等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越溪粮库节点提升改造工程共5个子项目,具体项目概况详见附件项目明细表1-1,本项目清单中各子项目的项目估算进行限额设计,各子项目的设计概算、实物工程量清单及最后的竣工结算价均不得超过项目清单中各子项目的估算(具体详见表1-3)。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要求在20171115日前全部完工。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本次招标设方案补偿费,其中中标单位不予补偿,第二名、第三名每家补偿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排水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 负责人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2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为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投标人中标后,在各子项目实施前还须根按宁海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项目组成员(包括各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 其他要求

3.4.1 非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

3.4.2 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联合体成员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

3.5投标人(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双方)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1120170421《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果投标人在201411以后成立的,投标人须提供成立之日至20170421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则按无效标处理。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104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4、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7 06 07 09 00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获取

2017 04 21 16:00 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7、投标保证金:

7.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7.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7.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7.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7.5截止时间:2017 年 06 07 08:00 时前实际到账。

7.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0574-6513182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亭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越溪乡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4-59956729

招标代理人: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宁海县学勉路1号金融中心2号楼1100室

联系人:张功霖 、张海强、龚煜橙

联系电话:0574-65323936/1876852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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