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6万元
招标公司长沙血液中心
招标联系人李文俊
中标公司湖南红网传媒有限公司98.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20526006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血液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红网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血液中心综合性广告资源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0526006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综合性广告资源服务 广告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986000
 合计金额小写: 986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捌万陆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项 目

时长

参数

价格

1

电子广告屏

城市中心商圈6块LED:长沙五一商圈、黄兴步行街商圈、南门口商圈、河西王府井商圈

60天

投放方式:10秒/次,200次/天,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可多次换刊,最多不超过12次,全年累计上刊时间60天。

12万元

2

3大高速收费站6块LED:长沙西收费站、学士收费站、长永高速收费站

60天

投放方式:10秒/次,200次/天,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可多次换刊,最多不超过12次,全年累计上刊时间60天。

10万元

3

长沙高铁站出入口4块LED:高铁南站候车厅

60天

投放方式:10秒/次,200次/天,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可2次上刊,全年累计上刊时间60天。

8万元

4

室内小屏LED800块:省政府、企事业单位、消费、金融中心楼宇电梯

60天

投放方式:10秒/次,200次/天,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可多次换刊,最多不超过12次,全年累计上刊时间60天。

10万元

5

小区通道媒体

60天

1000个电梯间小屏广告点位,全年累计上刊时间60天,可根据甲方需求分多次上刊;广告画面可更换最多不超过12次。每次轮播时长15秒,每天240频次。

20万元

6

湖南门户新闻网站PC端通栏广告位

全年

投放方式:首页通栏前三条广告位。全天固定广告位。全年累计上刊时间365天。

2万元

7

无人机表演

1期

在指定地点进行一期无人机表演秀,提供新型、抗风性能稳定、灯光效果好的无人机不低于300台,表演时间不少于10分钟,表演剧本根据长沙血液中心要求预先设置,呈现画面不少于10个。

15万元

8

一江两岸灯光秀

1期

在指定时间开展一期“一江两岸灯光秀”,点亮长沙沿江风光带楼宇,打造一场视觉盛宴。根据预先设定画面,循环播放动态文字、图片。

展示文字内容在24个字符以内,画面呈现图片+文字效果。在100分钟亮灯时间内,每轮展示时长为30秒,频次不低于20次,累计展示时间不低于10分钟。

13.6万元

9

宣传活动场地服务

全年

全年提供2次标准演播厅场地,供长沙血液中心开展活动使用。场地配备完整的灯光、音响、LED背景屏等。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1万元

10

舆情服务

全年

(1)针对需求及网上舆情情况,及时启动网络舆情应对系统,从监测预警、研判会商、处置引导、修缮策划等方面系统化、高效地提供服务。(2)供应商需提供舆情APP专用账户,权限与电脑端进行捆绑,及时发现和掌握舆情,避免舆情遗漏与迟报。(3)提供舆情快报:在上班期间、节假日、重大突发舆情等时间节点上,供应商安排专人通过供应商舆情系统和手动搜索,实施24小时的舆情监测与预警,发现舆情后及时通过qq、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4)处置引导:及时提供舆情应对参考意见,对敏感舆情、突发舆情等,及时通过舆情分析师团队进行专业的分析研判,提供舆情应对意见,为舆情的处置提供必要的帮助。

7万元

合计总金额

98.6万元

2.1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常规广告资源

1、电子广告屏

(1)投放点位:

大屏:长沙五一商圈、黄兴步行街商圈、南门口商圈、河西王府井商圈等核心商圈位置等不低于6块;长沙三大高速出入口不低于6块位;长沙高铁站出入口不低于4块。

小屏:长沙企事业单位行政办公大厅、金融、消费、高校等高人流量场所电梯屏不低于800块。

(2)投放方式:10秒/次,200次/天,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可多次换刊(其中高铁站大屏换刊2次),最多不超过12次,全年累计上刊时间60天。

2、小区通道媒体

(1)投放点位:投标方提供覆盖长沙市(6区1县)90%以上的小区电梯内广告资源,采购方任意选择1000块广告牌定点投放。

(2)投放方式:全年累计上刊时间60天,可根据甲方需求分多次上刊;广告画面可更换最多不超过12次。每次轮播时长15秒,每天240频次。

3、湖南门户新闻网站PC端通栏广告位

(1)位置:门户网站首页,广大网友读取新闻信息网站,辐射全省网友群体,影响高端素质人群。

(2)频次:全年累计上刊时间365天。

(3)投放方式:首页通栏前三条广告位。全天固定广告位。

(二)个性化宣传订制

1、无人机表演秀

在指定地点进行一期无人机表演秀,提供新型、抗风性能稳定、灯光效果好的无人机不低于300台,表演时间不少于10分钟,表演剧本根据长沙血液中心要求预先设置,呈现画面不少于10个。

2、一江两岸灯光秀

在指定时间开展一期“一江两岸灯光秀”,点亮长沙沿江风光带楼宇,打造一场视觉盛宴。根据预先设定画面,循环播放动态文字、图片。

展示文字内容在24个字符以内,画面呈现图片+文字效果。在100分钟亮灯时间内,每轮展示时长为30秒,频次不低于20次,累计展示时间不低于10分钟。

(三)其他宣传推广及舆情服务

1、宣传

在保障通讯员投稿数量与质量的前提下,在省级主流媒体为长沙血液中心开设新闻宣传专题版块,在主流媒体及各商业媒体门户网站推广长沙血液中心新闻稿件。

2、提供活动场地

全年提供2次标准演播厅场地,供长沙血液中心开展活动使用。场地配备完整的灯光、音响、LED背景屏等。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3、舆情服务

(1)针对需求及网上舆情情况,及时启动网络舆情应对系统,从监测预警、研判会商、处置引导、修缮策划等方面系统化、高效地提供服务。

(2)供应商需提供舆情APP专用账户,权限与电脑端进行捆绑,及时发现和掌握舆情,避免舆情遗漏与迟报。

(3)提供舆情快报:在上班期间、节假日、重大突发舆情等时间节点上,供应商安排专人通过供应商舆情系统和手动搜索,实施24小时的舆情监测与预警,发现舆情后及时通过qq、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

(4)处置引导:及时提供舆情应对参考意见,对敏感舆情、突发舆情等,及时通过舆情分析师团队进行专业的分析研判,提供舆情应对意见,为舆情的处置提供必要的帮助。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6-13 —— 2023-06-12
3.2 履行地点:湖南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时长为全年的项目,按单个项目具体实施之日起开始计算。)

3.3.2乙方在安装前后,须通知采购方进行跟进、监督、检查;

3.3.3项目广告画面如有破损,乙方须在三天内免费进行更换;

3.3.4乙方审核甲方提供的广告画面所用图像、素材、文字等内容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所用图像、素材、文字等内容合法合规,不涉及任何法律纠纷。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5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进行支付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5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所有广告资源完成第一次上刊,且无人机表演和灯光秀项目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进行支付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5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全年电子广告屏项目全部完成后,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进行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8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合同期满,项目按相关规定及要求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进行支付

4.2 收款账户: 建行长沙新中路支行(湖南红网传媒有限公司:4300158306105999988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5.2.1乙方在安装前后,须通知甲方进行跟进、监督、检查;

5.2.2项目广告画面如有破损,乙方须在三天内免费进行更换;

5.2.3乙方审核采购人提供的广告画面所用图像、素材、文字等内容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所用图像、素材、文字等内容合法合规,不涉及任何法律纠纷。

5.2.4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 版本的标准。

5.2.5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2.6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甲方根据合同约定条款对乙方提供的宣传服务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5.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3.4甲方可随时进行抽查,如发现乙方未跟甲方协商或未经甲方同意,服务期间如有未按内容及要求执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义务

6.1.1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宣传资料、素材等信息内容合法合规,享有知识产权等或相应的许可使用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有国家强制性、限制性的信息内容规定的,甲方提供的信息应符合国家规定。

6.1.2甲方提供的全部信息内容稿件需甲方做最后确认,因甲方信息原因出现信息内容错误乙方概不负责。

6.1.2乙方权利和义务

6.2.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优质及时完成甲方推广工作。乙方应于布置完毕后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立即按甲方要求修改直至合格。

6.2.2乙方有权审查信息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与网站的风格相抵触的信息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进行修改,乙方对要求刊登的违法违规信息有删改权。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1. 1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涉及对方的业务、技术、财务及其他方面的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下称“ 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等保密信息。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11. 2在本合同终止以后,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二段50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258号
法定代理人: 晏永和 法定代理人: 成辉
委托代理人: 李文俊 委托代理人: 易征洋
电话: 0731-84787780 电话: 0731-82965761
传真: 0731-84718227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4647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