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曹勇0791-8839234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炼铁厂小松PC210-8M0(编号:GW10)挖掘机维修比价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比价,欢迎符合比价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比价。
一、比价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比价数量、计划比价时间等
(一)比价项目名称:炼铁厂小松PC210-8M0(编号:GW10)挖掘机维修
(二)比价数量:
一台液压挖掘机,型号:小松PC210-8M0,产品编号DBBE2455,制品识别号KMTPC244VJMBE2455,发动机编号26678162,小松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于2018年生产。
(三)检修内容及技术要求:
见附件:炼铁厂小松PC210-8M0(编号:GW10)挖掘机维修要求。
1、承揽人必须按定作人要求提供检修过程的相关材料及工作日志(或更换、维修等记录),配合定作人在承修方检修现场的监修。
2、所有不在“炼铁厂小松PC210-8M0(编号:GW10)挖掘机维修要求”中的项目,一律不予结算,但承揽人对检修中发现的其它故障及问题必须以文字、图片等方式告知定作人。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15:00前(暂定)。
二、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机械维修,或具有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及其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相关证明材料。
(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
三、意向比价人需提交的资格证明等文件(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一)递交比价报名材料:
1.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特殊行业要求的,也需提供特殊行业运营资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介绍,便于对其资质进行审查。
4.类似检修合同的业绩证明。
5.投标单位开票信息。
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承诺书原件。
8.报价单。
(二)提交时间:2024年10月9日12:00报名截止前(暂定)。
(三)提交方式:将以上资料扫描或拍照打包,由报价方授权指定邮箱发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fdwlzb@fangda-specialsteels.com)。
(四)付款方式:
1.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低于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款时,按合同约定收取其他服务费。检修项目经双方验收并确认全部合格后,受托方开具税率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其余10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双方无异议后支付(不计息)。其他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1)如现款支付的,计算公式为:其他服务费=付款金额×年贴现率/2。
(2)如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按委托方会计记账日距票面到期日不足175天的,按天数收取其他服务费。计算公式为:其它服务费=付款金额×年贴现率×【180天-(票据到期日期-委托方会计记账日期)】/360。
2.贴息率:按委托方财务部公布的贴息利率为准。
3.税率若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具体开票、缴费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税号:913600007055142716
地址: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31号
电话:0791-88392348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钢支行            
帐号:1502209109022108828 
五、委托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330012
(三)联系人:曹勇 18007082099
(四)审监法务部监督电话:0791-88392998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储运中心
2024年9月29日
附件一
炼铁厂小松PC210-8M0(编号:GW10)挖掘机维修要求
一、车辆概述、车辆维修项目及内容:
(一)车辆概述:一台液压挖掘机,型号:小松PC210-8M0,产品编号DBBE2455,制品识别号KMTPC244VJMBE2455,发动机编号26678162,小松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于2018年生产。
(二)维修内容:
一台小松PC210-8M0挖掘机(厂内编号:GW10):
发动机维修:
1.更换六配套、进排气门、气门导管、气门座圈、曲轴瓦、止推垫、连杆瓦、连杆螺栓、机油泵、偏心轴套(瓦)、机油滤芯、增压器、发动机大修包(拆解后如缸体、曲轴、偏心轴损坏,在定制人安排现场确认后,由定制人提供)。
2.更换喷油器总成、燃油泵、共轨压力传感器及泄压阀、更换发动机燃油胶管、柴油滤芯(含油水分离器)、空滤芯,清洗燃油箱更换燃油箱滤芯。
3.更换曲轴前后油封、汽缸垫及进排气管垫。
4.更换水泵、风扇座、皮带、更换水箱散热器。
5.更换液压主泵连接块。
6.更换所有的气路、水路、油路软管。
液压部分维修:
1.更换液压主泵总成(含调节器)、更换多路阀、更换行走马达及减速器(含齿圈)、更换中心回转接头、清洗整车液压系统管路。检修回转马达及减速机,更换密封件、磨损件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更换减速器齿轮油。
2.动臂油缸、中臂油缸、挖斗油缸更换修理包。
3.更换全车液压油软管及密封件、更换液压油及液压油滤芯,清洗液压油箱。
4.现有的破碎系统清洗,管道截止阀更换。
行走部分维修:
检修更换履带总成、托轮、支重轮、更换行走前叉(引导轮安装连接)、更换引导轮、驱动轮、更换涨紧油缸;行走架检修加固满足正常作业要求。
电器部分维修
1.检修原车空调使其恢复正常功能,并加装一套电动驻车空调。
2.全车线束(含发动机、驾驶室、底盘)、恢复灯光、喇叭、倒车影像、仪表显示功能。
其他部分维修:
1.大小臂销轴、轴套,本体结构套更换,镗孔。
2.钣金喷漆。
3.驾驶室更换。
注:1、所有油料、辅料、机加工由承揽人负责。2、视情况判断是否更换的备件,由定作人确认并提供,因产生的工期延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再另行支付维修费。
二、维修工期:
维修工期以定作人下达的《检修开工通知单》上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至承揽人检修完毕交付给定作人设备且双方签署《检修预验收单》之日止,检修工期≤45天,试用调整期≥10天、≤30天。
三、维修地点:
由承揽人负担费用将待修设备运至维修点,修理完毕后由承揽人负担费用将修好设备送交定作人指定地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输、维修期间承揽人保管设备时承担设备的灭失、侵权责任。
四、旧件返厂:
    更换的旧件须经定作人确认是否返厂,确认须返厂的旧件必须随设备(备件)一并返厂,无回收价值的旧件由承揽人自行处理。
五、质保期要求:
   
维修项目质保期自安装后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正常使用情况下:油缸质保6个月,滤芯、灯光、喇叭、倒车影像质保2个月,其他检修部位及更换的备件质保12个月。
六、验收方案与要求:
(一)承揽人每天在“车辆检修工作监督群”通报维修进度(维修日志)、维修过程照片、新件照片等资料,对存在的维修不足之处立即整改。
(二)所有更换的备件必须新件且满足使用要求,车辆检修后恢复使用功能,满足现场正常作业。
(三)已检修好的设备定作人有权要求提前交还。
(四)所检修设备检修完毕、预验收完成后,试用调整期内无质量异议,办理验收结算。
附件二
炼铁厂小松PC210-8M0(编号:GW10)挖掘机维修报价单
报        价
合同价款
(元、含税13%)
序号
设备(备件)名称
规格型号
检修性质
修理后应满足的质量标准或要求
数量(台)
1
炼铁厂小松PC210-8M0(编号:GW10)挖掘机维修
小松PC210-8M0
故障检修
恢复使用功能,满足现场正常作业。
1

合计
1


报价方名称(盖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时间:                               联系电话:
1、承修方必须按委托方要求提供检修过程的相关材料及工作日志(或更换、维修等记录),配合委托方在承修方检修现场的监修。
2、所有不在“炼铁厂小松PC210-8M0(编号:GW10)挖掘机维修要求”中的项目,一律不予结算,但承修方对检修中发现的其它故障及问题必须以文字、图片等方式告知委托方。
3、报价包含“炼铁厂小松PC210-8M0(编号:GW10)挖掘机维修要求”中的所有项目,分项报价不得删减或修改“炼铁厂小松PC210-8M0(编号:GW10)挖掘机维修要求”中的任何项目,如有删减或修改则分项报价无效(视为总报价中包含“炼铁厂小松PC210-8M0(编号:GW10)挖掘机维修要求”中的所有项目)

附件三
法人授权书
致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单位名称   )的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姓名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  )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与贵公司炼铁厂小松PC210-8M0(编号:GW10)挖掘机维修项目的比价报名、比价和商务洽谈、签订合同等有关的一切事宜。此授权书有效期为 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名: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名:
被授权人电话:
被授权人邮箱:
单位:(公章)
单位:(合同专用公章)
附件四
承  诺  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炼铁厂小松PC210-8M0(编号:GW10)挖掘机维修项目的比价,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比价,理解并接受贵公司的比价等相关规定。
    二、我司按本项目比价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三、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比价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四、在本项目比价有效期之内不撤回投标,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比价中标资格、没收比价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发布时间: 2024-09-29 16: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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