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2023-GK-1Y-008(0747-2361SCCZD39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超快脉冲激光加工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R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采购文件原文位置 |
原内容 |
澄清/变更后内容 |
1 |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十三、付款方式(实质性要求) |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0%的货款(实际支付比例以供应商响应为准,供应商响应的预付比例不得超过10%,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货物到达采购人项目现场,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同金额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天内支付供应商剩余的货款。 2.发票开票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单位必须与领票单位一致,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开票内容必须与本合同条款一的内容完全一致(含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甲方接收发票后未退还乙方,乙方不得擅自作废,因乙方擅自作废发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50%的货款(实际支付比例以供应商响应为准,供应商响应的预付比例不得超过50%,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货物到达采购人项目现场,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同金额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天内支付供应商剩余的货款。 2.发票开票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单位必须与领票单位一致,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开票内容必须与本合同条款一的内容完全一致(含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甲方接收发票后未退还乙方,乙方不得擅自作废,因乙方擅自作废发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
更正日期:2024年1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高压科学研究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690号6号楼
联系方式:张慧超 021 - 8017 7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6层
联系方式:郭荣欣、俞家骅 181101219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荣欣
电话:1811012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