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化热回收干熄焦除尘箱体系统改造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tp-0624241111222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工0591-8754864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三化热回收干熄焦除尘箱体系统改造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0624241111222

1.招标条件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化热回收干熄焦除尘箱体系统改造总承包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化热回收干熄焦除尘箱体系统改造总承包,建设单位为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三钢厂区内。

2.2项目规模:现有热回收焦炉干熄焦配套干熄焦除尘系统,处理风量360000m3/h,主要包括前端收集罩、空气冷却器、阻火器、布袋除尘器、风机、电机、烟囱、连接管道及清灰排灰系统。收尘点范围:二次推焦吸尘点、干熄炉炉口装焦吸尘点、J01皮带机尾吸尘点及干熄炉放散吸尘点。拟对其进行部分利旧,部分更新改造,实现本项目所涉改造区域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5mg/m3,二次推焦区域推焦作业时无明显烟尘外逸,热回收焦炉干熄焦除尘烟囱颗粒物排放指标≤10mg/m3,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拆除原除尘器并在原土建基础上新建除尘器,拆除原除尘主管道(直径2.4米大管,从除尘大罩到冷却器)并新建除尘主管道(约20米)。

2)设计、制作和安装二次推焦吸尘大罩和导焦槽吸尘罩。

3)空气冷却器、冷却风机数量和布局的优化。拆除原空气冷却器冷却风机,重新设计、选型和安装新的冷却风机。

4电气仪表控制系统除利旧使用的以外,现场除尘电仪设备及现场电仪各控制单元、主电缆、控制电缆更新;除尘控制系统利旧在用施耐德PLC模块、除尘系统PLC程序控制需修改、调试。

中标人承担上述项目的工程设计、拆除、设备成套供货、建安施工、验收合格、性能考核、质量保修及达产达标服务等内容的整体工程总承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及招标附件。

2.4工期:施工期为50天(本项目施工期与干熄炉大修同步进行,具体进场施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由于投标方原因造成施工完成时间延误,每延误一天按10000元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工期延误违约金按签约合同总价的5%封顶。

2.5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以下二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不低于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2不低于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不低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业绩要求:20191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具有一项处理风量25Nm3/h干法布袋除尘工程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1合同复印件;(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复印件或工程完工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业绩的相关内容、指标参数可提供技术附件或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相应的内容、合同金额、指标参数以供认定,若无法认定将视为无效业绩。完工证明指业主出具的投产正常盖章的证明。

3.5投标人的人员资格要求(以下负责人不得兼任):

1)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2)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或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只能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2家联合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或者签约经销商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329日至202443(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网站http://www.fycbid.cn:8000)的投标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网站http://www.fycbid.cn:8000)的投标入口登录,进入个人中心,选择本投标项目,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服务费 300元。

4.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应在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上标注:241111222标书费)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的,则潜在投标人需上传缴款凭证,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网站首页客户指南或咨询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 9183 302)。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4.3电子招标(采购)文件(zbf格式)使用投标文件客户端打开,潜在投标人可登陆(http://www.fycbid.cn:8000)的下载专区中下载安装。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投标客户端操作手册,如仍有疑问可咨询上述客服电话。

5.现场踏勘

招标人组织统一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202449 900时整,集合地点: 钢焦化厂门口,联系人:潘工  13656902121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428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四楼本项目开标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fjsg.com.cn)、 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505506

联系人:苏工、陈工

电话:0591-8754864038872244

电子邮件:493650588@qq.com

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号:118080100100102651  

 

招标人: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址:福建省三明市三钢大数据中心

联系人:付工、李工、张工

  话:0598-82053590598-820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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