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灵武市人民法院智能庭审语音识别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jy2024091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灵武市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钱治民0951-451355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香0951-864750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灵武市人民法院智能庭审语音识别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JY20240914
项目名称:灵武市人民法院智能庭审语音识别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灵武市人民法院智能庭审语音识别系统采购(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优惠、残疾人企业优惠、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申请资料(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加盖公章)在申请期限内发至邮箱554111406@qq.com进行申请,申请邮箱请注明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拨打代理公司电话确认申请是否成功,申请成功后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人民法院
地址:灵武市灵武大道东
联系方式:钱治民 0951-4513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联系方式:李香 0951-8647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香
电 话: 0951-8647500
灵武市人民法院智能庭审语音识别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JY20240914
项目名称:灵武市人民法院智能庭审语音识别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灵武市人民法院智能庭审语音识别系统采购(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优惠、残疾人企业优惠、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申请资料(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加盖公章)在申请期限内发至邮箱554111406@qq.com进行申请,申请邮箱请注明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拨打代理公司电话确认申请是否成功,申请成功后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人民法院
地址:灵武市灵武大道东
联系方式:钱治民 0951-4513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联系方式:李香 0951-8647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香
电 话: 0951-864750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