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一体化制度创新典型案例集编制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城市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佳影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1
公告正文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一体化制度创新典型案例集编制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一体化制度创新典型案例集编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青浦区沙家埭路28号1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一体化制度创新典型案例集编制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8.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1、竞争性磋商条件本采购项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一体化制度创新典型案例集编制采购项目已由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招标代理人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城市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一体化制度创新典型案例集编制采购项目2.2项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沙家埭路66号2.3项目概况:(1)承担案例评审、案例集编印等工作,承担或配合如下事项:启动案例征集通知、申报案例、组织专家对典型案例进行评审、对典型案例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案例集审定、案例集编印。(2)工作成果:编印形成《示范区一体化制度创新典型案例集》,作为四周年现场会会议材料,同时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五周年提供宣传素材。最终提交成果包括案例集电子稿及纸质印刷稿(200份)。(3)服务期限:2023年10月底前提交正式成果。3、供应商资质要求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为小、微企业,享受评标价格6%的下浮,按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方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每日9:00至16:00于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时请填写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营业执照的提供不作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前置条件,仅作为登记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转账后,由招标代理统一开具电子增值税发票。汇款时须备注资料费及项目简称,必须以公对公形式进行汇款,未备注视为未汇款。转账信息:开户名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城市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户行账号:97990078801500002601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1日15时00分,地点为上海市青浦区沙家埭路28号112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5.3本项目不投标保证金。6、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采购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沙家埭路66号联系人:姚卓尔电话:13758305125招标代理: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城市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沙家埭路28号联系人:陈佳影蒋鸣谦电话:1561870831915601918039电子信箱:chengzish2022@163.com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为小、微企业,享受评标价格6%的下浮,按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方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为小、微企业,享受评标价格6%的下浮,按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方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沙家埭路28号118室方式:现场报名售价:¥100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沙家埭路28号112室五、开启时间:2023年09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沙家埭路28号112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沙家埭路66号联系方式:姚卓尔137583051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城市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沙家埭路28号联系方式:蒋鸣谦1560191803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姚卓尔电话:1375830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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