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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2018-2019户外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灯箱电信广告投放 | 采购公示编号: | ZJDYLYCGGS2018120621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18-12-06 14:01:2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18-12-11 18:30:25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2018-2019户外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灯箱电信广告投放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8-2019户外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灯箱电信广告投放采购项目 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销售部],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户外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灯箱广告: 1、发布地点:城西、城东、泽国、温峤等支局42个户外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灯箱。 2、起止时间:2018年12月至 2019年4月 (按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3、总额16.8万元。 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有效。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因电瓶车充电事故频发,由温岭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发起,要求在各乡镇、街道安装户外电动自行车充电棚,由下级乡镇、街道消防站主抓。该项目由浙江跃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建,产权五年内归该公司所有(由各辖区消防站盖章证明)。电动车充电棚灯箱广告,由浙江跃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授权浙江艾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经营,是户外电动车充电桩灯箱广告唯一授权经营单位。符合《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方式采购。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浙江艾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1日。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 电话:15325652288 邮箱:15325652288@189.cn 地址: 温岭市万昌中路258号 邮编:3175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曹海斌 日 期:2018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