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金额
7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00万元
招标联系人-2339113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莞市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20230028639项目名称东莞市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鸡啼岗东环一街1号建设单位东莞市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信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项目迁改扩建后,总投资700万元,占地面积4551m2,建筑面积9038m2,加工生产锂离子电池12000万Ah/年。迁改扩建后项目共有员工28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2班制,每班8小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目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模大型标准;配料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粉尘经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将涂布、烘干、注液、喷码、清洁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项目涂布、烘干工序废气先通过管道连至NMP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后,与注液、喷码、清洁收集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排气简高空排放。通过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作为清净下水回用于员工冲厕;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2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中较严值后排入寒溪河;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东北、西南、东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西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在实行以上措施后,可以大大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预计项目营运期区域声环境质量可维持在现有水平上,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交给专业回收公司处理;中转物交原生产商进行回用于原始用途;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危废暂存场所等区域进行地面硬底化处理。同时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设置在厂区内,生活垃圾采用桶装处理,其暂存区需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公示时间2023-12-04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23391131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