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尚路(东方东路-东方二路)新建工程东尚路(东方东路-东方二路)新建工程市政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282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2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加锋0519-868013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9
公告正文

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尚路(东方东路-东方二路)新建工程已由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文名为: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关于东尚路(东方东路-东方二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编号为:常经发审[2023]1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东方新城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尚路(东方东路-东方二路)新建工程市政施工总承包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州经济开发区中心城区,北起东方东路,南至东方二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经开区核心区,北起东方东路,南至东方二路,全长约 805m,一般路段红线宽 20.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新建管线工程、停车场地下通道工程,同步实施绿化、照明、交安设施等配套工程。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2826.0万元
    2.1.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01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新建道路全长约80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停车场地下通道工程,同步实施绿化、照明、交安设施等配套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施工·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格)
    3.3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5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中的“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29日 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东方新城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常州建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常州市东方东路 168 号 4 楼
地址:
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景尚路1号
邮编:
213000
邮编:
213000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人:
姜加锋
电话:
0519-89863695
电话:
0519-86801355
电子邮箱:
563208446@qq.com
电子邮箱:
1420504428@qq.com
20230515
友情提醒:

    1、本标段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操作手册)。

    “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右侧“交易平台-工程交易7.0-不见面开标大厅2.0(网址:http://58.216.50.99:8001/BidOpeningSJ/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新点软件吕工:0519-85588123 。

    2、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同时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化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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