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2年龙游公安交警智慧治堵平台单行线闯禁、货车闯禁违法抓拍系统改造升级建设及视频云存储扩容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金额
171.2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hcly2022058
预算金额171.23万元
招标联系人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女士0570-79826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浙江奔通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对2022年龙游公安交警智慧治堵平台单行线闯禁、货车闯禁违法抓拍系统改造升级建设及视频云存储扩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2022年龙游公安交警智慧治堵平台单行线闯禁、货车闯禁违法抓拍系统改造升级建设及视频云存储扩容项目

(项目编号:ZJHCLY2022058)

二、招标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为解决城市交通管理的后置性、延时性,进一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通行畅通,提升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降低城市拥堵状况,拟对2015年前安装的交通智能监控老旧设备进行改造升级,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光污染整治工作,需改造升级如下设备:单行线闯禁违法抓拍设备15套(其中需对其中6处进行杆件移位)、货车闯禁违法抓拍设备13套(配套ETC卡口8套)、扩容视频云存储设备2套。

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71.2377万元

3.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并能为用户提供长期的服务。

4.凡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ccgp-zhejian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均不予以通过,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1日9:30时止。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获取。

2.报名方式: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17638158@qq.com。(供应商报名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五、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或者电子证书网页打印件或者经“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营业执照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等);

3.报名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未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将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6.1供应商应在2022年11月10日下午16:00时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五份。考虑疫情情况,投标响应文件应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顺丰、EMS优先),邮寄地址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901室),收件人:谢女士,电话0570-7982622,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到付件拒收。

6.2通过邮寄文件的供应商,需留足邮寄时间,确保投标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11月11日9:30时整;

2.地点: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开标室(龙游县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

八、质疑与答复

1.投标人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在2022年10月31日17:3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2.采购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22年11月1日17:30时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各投标人务必注意。

九、投标信息发布及下载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zhejiang.gov.cn/)

十、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ccgp-zhejian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在资格审查时均不予以通过。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在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ccgp-zhejian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十一、其他事项:

1.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公告期限内报名的供应商可在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报名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告期限外报名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对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奔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奔通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9941380713

2.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梅女士 0570-7982622

联系地址: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901室

3.采购监管部门:龙游县奔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郑先生 0570-7024307

联系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龙翔路378号

浙江奔通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2022年龙游公安交警智慧治堵平台单行线闯禁、货车闯禁违法抓拍系统改造升级建设及视频云存储扩容项目定稿.pdf

    0.1 KB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