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资源化项目及其配套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公告
沈阳中化化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选择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资源化项目及其配套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沈阳中化化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资源化项目及其配套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1)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资源化项目(以下简称:资源化项目)规划用地54722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8899.51平法米,建构筑物28栋,其中建筑物15栋,构筑物13栋。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拟新建废活性炭再生车间1座,增设10000吨/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生产线1套;新建废漆渣漆液处理车间1座,增设5000吨/年废漆渣及漆液处理生产线1套;新建废钢桶和废包装桶处置车间1座,增设22万只/年废钢桶和废包装桶处置再生生产线1套。
(2)沈阳中化化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废资源化项目配套项目(以下简称配套项目)占地730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3526.27平方米,建构筑物2栋,其中建筑物2栋。建设规模及内容为主要建设产学研联合研发中心及其附属设施。
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规划七路4号沈阳中化化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4项目采购内容: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资源化项目及其配套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方案编制。按《办水保〔2019〕172号》、《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完成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验收等一切现场监测、检查及资料编制(包含不限于记录、报告、鉴定书)工作,两个项目均具备建设单位报备水土保持验收条件。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及当地主管部门水土保持验收备案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1.5确定原则: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1.6付款比例:采购人完成主管部门备案后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6%税率)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
2.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服务的能力;
(2)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3个类似服务业绩,须提合同首页、信息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页的合同复印件;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成交:
1)单位负责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为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人。
3.《询价文件》获取:
(1)请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5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6: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节假日除外),登录中化环境采购一体化平台领购电子版采购文件。领购方式如下:潜在供应商需登录中化环境一体化采购平台(e.sinochemitc.com)进行网上注册(免费)。供应商注册完成后,登录账户,根据项目编号HJF95532023085607进行网上购买电子版采购文件。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网址http://e.sinochemehc.com/19006.html)。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
4.供货周期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监测、监理、验收等总结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具备网上公示条件,30日内采购人具备提交验收备案条件。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截止/递交时间:2023年8月25日下午16:00时。
递交方式及地点:经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扫描电子版,在截止/递交时间前,发送至采购人联系邮箱(标题为: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响应文件,正文注明联系人及电话),过期发送,视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由拟成交供应商提供2份纸质文件。
6.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贺 电话:13555735351
邮箱:wanghe15@sinochem.com
2023年8月22日
沈阳中化化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选择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资源化项目及其配套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沈阳中化化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资源化项目及其配套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1)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资源化项目(以下简称:资源化项目)规划用地54722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8899.51平法米,建构筑物28栋,其中建筑物15栋,构筑物13栋。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拟新建废活性炭再生车间1座,增设10000吨/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生产线1套;新建废漆渣漆液处理车间1座,增设5000吨/年废漆渣及漆液处理生产线1套;新建废钢桶和废包装桶处置车间1座,增设22万只/年废钢桶和废包装桶处置再生生产线1套。
(2)沈阳中化化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废资源化项目配套项目(以下简称配套项目)占地730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3526.27平方米,建构筑物2栋,其中建筑物2栋。建设规模及内容为主要建设产学研联合研发中心及其附属设施。
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规划七路4号沈阳中化化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4项目采购内容: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资源化项目及其配套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方案编制。按《办水保〔2019〕172号》、《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完成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验收等一切现场监测、检查及资料编制(包含不限于记录、报告、鉴定书)工作,两个项目均具备建设单位报备水土保持验收条件。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及当地主管部门水土保持验收备案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1.5确定原则: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1.6付款比例:采购人完成主管部门备案后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6%税率)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
2.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服务的能力;
(2)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3个类似服务业绩,须提合同首页、信息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页的合同复印件;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成交:
1)单位负责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为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人。
3.《询价文件》获取:
(1)请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5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6: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节假日除外),登录中化环境采购一体化平台领购电子版采购文件。领购方式如下:潜在供应商需登录中化环境一体化采购平台(e.sinochemitc.com)进行网上注册(免费)。供应商注册完成后,登录账户,根据项目编号HJF95532023085607进行网上购买电子版采购文件。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网址http://e.sinochemehc.com/19006.html)。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
4.供货周期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监测、监理、验收等总结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具备网上公示条件,30日内采购人具备提交验收备案条件。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截止/递交时间:2023年8月25日下午16:00时。
递交方式及地点:经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扫描电子版,在截止/递交时间前,发送至采购人联系邮箱(标题为: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响应文件,正文注明联系人及电话),过期发送,视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由拟成交供应商提供2份纸质文件。
6.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贺 电话:13555735351
邮箱:wanghe15@sinochem.com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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