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2023-JYAKDC-F4001)
一、项目名称
社会化服务项目(超市)
二、项目编号
2023-JYAKDC-F4001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商业化超市服务项目,地点为北京市,主要经营生鲜、日用百货、包装食品、饮料、香烟等销售服务(不得销售酒类),场地面积为96平方米。我部为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超市经营场所,成交供应商负责外观标识牌制作、内部基础装修以及经营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设备,并负责支出运营期间的水费、电费及取暖费。
四、投标公司资质条件有关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食品流通或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六)供应商须为大型超市或连锁经营店且在北京具有同等或以上规模的自营实体店;
(七)报价方委派参与报价活动的人员,以及实际负责本超市经营人员,需提供近1年以上报价方所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五、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方式:投标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免费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领取文件时需填写《询价文件领取登记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一证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一)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9日8:30
(二)递交结束时间:2023年12月29日9:00
(三)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递交方式:投标公司指定专人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服务。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10-66369055、16600061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