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孟津区朝阳镇现代设施蔬菜生产示范园玻璃温室大棚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624.7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qf-2023002
预算金额1624.78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启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女士155158092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9
公告正文

孟津区朝阳镇现代设施蔬菜生产示范园玻璃温室大棚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QF-2023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
一、招标条件
本孟津区朝阳镇现代设施蔬菜生产示范园玻璃温室大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24.782689 万元,招标人为孟津县城市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号玻璃温室大棚; (002)2号玻璃温室大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号玻璃温室大棚)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0022 号玻璃温室大棚)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8日09时00分到 2023 年04月23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七、其他
洛阳启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孟津县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孟津区朝阳镇现代
设施蔬菜生产示范园玻璃温室大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
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孟津区朝阳镇现代设施蔬菜生产示范园玻璃温室大棚项目、LYQF-
2023002;
2、项目地点:洛阳市孟津区朝阳镇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预算金额:16247826.89 元,其中一标段控制金额为 8875496.12元;二标段控制金额为
7372330.77元;
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1号玻璃温室大棚
二标段:2号玻璃温室大棚
注:本项目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7、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孟津区朝阳镇现代设施蔬菜生产示范园玻璃温室大棚项目,总占地
面积约1.8万亩,拟建设高标准玻璃温室大棚 11600 平方米,其中1号玻璃温室大棚 5107
平方米,2号玻璃温室大棚 6493 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事故;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扬尘防治目标:做
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0、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清单、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各标段均适用)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须提供有
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授权委托人须具有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04月18日至2023年04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
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文件领取表,填写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lyqfgczx@163.com。
3.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标段,现金或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上午 09:30 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丽新路世纪华阳53号楼 804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孟津县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城关镇河图路与金谷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55388312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启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丽新路世纪华阳53号楼804室
联系人: 冯女士
电 话: 1551580927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自痈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茬日谕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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