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激光显微切割仪采购意向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激光显微切割仪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激光显微切割仪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激光显微切割仪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算: 200万元

四、项目概况

     激光显微切割仪是一种利用激光直接对冷冻或石蜡包埋组织样本进行单细胞或目标细胞群切割和收集的仪器,在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和蛋白质组学研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心尚无类似设备为全所提供科研服务,引入激光显微切割系统,解决全所多个课题组在进行蛋白质组学研究中目标细胞获取的关键难点、满足大家进行蛋白质组学研究的迫切需求,拟公开招标采购激光显微切割仪1台。

五、初步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1。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专业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科研仪器设备经营许可。

2.投标人应具备激光显微切割仪制造商的销售授权书。

七、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06日

八、意见反馈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意向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ncpsb@mail.ncpsb.org.cn,以申请材料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提出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二)材料要求

以电子邮件递交,具体要求如下:

1.邮件主题:激光显微切割仪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单位将拒绝受理。

(1)采购建议反馈表(格式见附件2);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技术参数建议反馈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

(5)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说明

(1)技术参数需求等最终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本次征询为无偿活动。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崔老师                   联系电话:010-61777038

联系人: 易老师                   联系电话:010-61777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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