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4.24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肇权17372199799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卫萍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千鹤湖酒店已进入试运营阶段,为创造更好的酒店室内外环境,更加科学做好酒店经营管理工作,经江苏千鹤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千鹤湖酒店(2023-2024)年度室内外保洁项目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招 标 人:江苏千鹤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千鹤湖酒店(2023-2024)年度室内外保洁项目。
1.3项目(千鹤湖酒店)地点:射阳县幸福大道南侧、千鹤湖公园东侧。
1.4保洁范围【千鹤湖酒店所有区域(含酒店南区)】
(1)一楼室内:门厅、大堂、过道、公共卫生间、楼梯、电梯井、电梯轿厢、电动扶梯、应急通道等;
(2)二楼室内:大堂、过道、公共卫生间、楼梯、电梯井、电梯轿厢、电动扶梯、应急通道等;
(3)千鹤湖酒店区域室外全部(含三楼行政酒廊室外部分);
(4)地下室全部(工程机房在酒店工程人员指导下定期清洁)。
1.5保洁内容:
(1)室内(一楼、二楼)公共区域(面积约 5000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地面、卫生间、各类沙发、地垫、桌椅、陈设、摆件、相关物品、标识标牌、石材、墙面、玻璃的表面清洁等。
(2)室外区域(面积约 20000 平方米)。
1)道路清洁(含积雪、积水的处理);
2)绿化区域的保洁;
3)室外附属设施的清洁保养;
4)水景、湖面、花坛、花盆、垃圾桶的清洁;
5)装饰物、标识标牌、警示牌的清洁;
6)垃圾集中存放点设备设施、场地清洁;
7)天井、雨棚、外墙、玻璃门窗的保洁;
8)污水井、排水沟、管道井及设施设备的清洁;
(3)地下室(面积约 13000 平方米,含停车场)。
(4)甲方临时安排的其它保洁工作。
说明:
1)上述保洁工作所需工器具、耗材、人员着装按招标人要求由中标人提供;
2)承包人为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员工资、员工社保、医保、福利等费用、各项管理费用、意外伤害险、安全防护费用、安全措施费用、利润包括在投标报价之中;
3)为完成本项保洁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之中;
4)承包人为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员每日不低于14人。
1.6标段划分:该项招标项目内容为一个标段。
1.7合同期限:2年(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
1.8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14.24万元。
1.9资金来源:招标人多渠道筹集。
1.10质量标准:合格(满足五星级酒店及招标人制定的保洁标准)。
1.11投标保证金:2.2万元。
1.12人员要求:承包人提供酒店服务标准的人员,并经招标人审核。
1.13技能要求:至少5人能够熟练操作电动清洁工具(电动清洁工具由招标人提供)。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中,具有相应经营内容表述)。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业绩要求:无。
2.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5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投标期间由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2.6无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3、费用支付办法
3.1承包人每完成一个月酒店室内外保洁工作,经发包人考核合格,付该月应付服务费用的80%。
3.2承包人每完成一年度酒店室内外保洁工作,经发包人考核合格,付至当年服务费用的90%。
3.3承包人完成合同期内酒店室内外保洁工作,经发包人考核合格,结清剩余服务费用。
说明:承包人服务过程中,发包人将对照考核办法对承包人的服务工作进行检测、考核,因考核不达标而被扣除的费用不补发。承包人办理上述费用支付手续时,向发包人出具税务发票。
4、资格审查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5、评标、定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百分制方式分别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类似项目业绩、服务方案(拟投入人员、设备等)、企业优良品性等四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按总得分排列次序。确定总得分最高,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各项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1投标报价评分办法(满分76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6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减0.1分,每上浮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不得更改;
(2)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2类似项目业绩计分办法(满分4分)
(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18年4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具有的五星级及以上酒店或“相当于或高于五星级酒店”国际知名品牌酒店类似物业服务或室内外保洁项目业绩。
说明:
(1)国内五星级酒店项目业绩凭包含有保洁服务内容的合同、国家旅游局五星级酒店评定批复文件(或包含有酒店标牌和国家旅游局颁发的五星标识照片)确认。
(2)相当于或高于五星级酒店的国际知名品牌酒店项目业绩凭包含有保洁服务内容的合同确认。
(3)相当于或高于五星级酒店的国际知名品牌酒店包括六善酒店及度假村;丽晶酒店及度假村;洲际酒店及度假村;Kimpton酒店及餐厅;华邑酒店及度假村;皇冠假日酒店及度假村;英迪格酒店;索菲特酒店;费尔蒙酒店;诺富特酒店;铂尔曼酒店;威斯汀酒店;喜来登酒店;至尊精选酒店;瑞吉酒店;凯悦酒店;君悦酒店;柏悦酒店;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温德姆酒店;丽兹.卡尔顿酒店;W-Hotel;艾美酒店;JW万豪酒店及度假酒店;万丽酒店及度假酒店;凯宾斯基酒店;安纳塔拉酒店;嘉里大酒店;香格里拉大酒店;四季酒店;文华东方酒店;卓美亚帆船酒店;卓美亚喜玛拉雅酒店;卓美亚酒店;悦榕庄酒店;朗廷酒店;千禧酒店;瑞斯丽酒店;宝丽嘉酒店;钓鱼台国宾馆;美高梅酒店;半岛酒店;永利酒店;华尔道夫酒店;康莱德酒店;希尔顿酒店;希尔顿逸林;波特曼酒店;瑰丽酒店;亚特兰蒂斯酒店;丽笙酒店;宝格丽酒店;安缦酒店;维景国际。
注:若投标人拟投的业绩酒店“相当于或高于五星级的国际知名酒店”名称不在上述范围之内,需在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向招标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相当于或高于五星级国际知名酒店”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审查认可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若投标人自认为其业绩酒店“相当于或高于五星级国际知名酒店”,但酒店名称不在上述范围之内或未经招标人书面认可的,不作为本招标项目业绩。
(4)上述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合同中体现,如提供的合同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内容的【如:酒店名称、包含有保洁服务含义、合同签订时间等】,须提供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或说明确认。
(5)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并被证实投标人弄虚作假,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参加评标资格、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等,所交的保证金被全数扣除,报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查处并网上公示。
(6)投标人每具有一项满足上述条件的业绩,计2分,该项累计计4分。
5.3服务方案(拟投入人员、设备等)计分办法(6-10分)
(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编制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人员投入、设备投入、其他投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的优劣进行综合评分,最高评分10分,最低评分6分。
(2)将评委为各投标人的服务方案打分算术平均,求得各投标人该项得分(若评委人数达7人及以上,一个最高评分与一个最低评分不参加算术平均)。
5.4企业优良品性计分办法(6-10分)
(1)评委以投标人提供的企业简介、上年度财务报表、各类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的复印或影印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证书的复印或影印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复印或影印件,以及其它能够反映企业优良品性的相关材料综合评审。
(2)评标委员会分别依据各投标人提交的评审材料对投标人的“企业优良品性评分项”进行评分,最高评分10分,最低评分6分。
(3)将评委为各投标人的企业优良品性打分算术平均,求得各投标人该项得分(若评委人数达7人及以上,一个最高评分与一个最低评分不参加算术平均)。
5.5若出现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序靠前;如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5.6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6、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5日。
7、投标报名
7.1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5日。上午8:30-11:00 , 下午14:30-18:00(星期假日除外)。
7.2 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7.3 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
(2)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4投标报名联系人:许卫萍。
7.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0515-82881234。
8、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千鹤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徐肇权
联系电话:173 7219 9799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联系人:许卫萍
联系电话:0515-82881234   0515-823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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