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2024年实验检测类设备-样品浓缩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子顺磁共振波谱仪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0
金额
41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柠010-59028869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辰1511006978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1
公告正文

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2024年实验检测类设备-样品浓缩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子顺磁共振波谱仪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2024年实验检测类设备-样品浓缩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子顺磁共振波谱仪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2024年实验检测类设备-样品浓缩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子顺磁共振波谱仪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

预计采购金额:415万元人民币(含税)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最高限价:413万元人民币(含税)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台/套)

服务需求

1

样品浓缩器

1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2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3

电子顺磁共振波谱仪

1

注:投标人对所有规格货物都必须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

二、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1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违法记录;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1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7. 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8. 未被列入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本单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9.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21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7时(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在线获取。

方式: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进行线上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进行供应商免费注册;

(2)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下拉菜单中的“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搜索,投标人找到意愿参与的项目,勾选标包并填写相应信息,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作为购标资料扫描上传后,点击“立即购标”;

(3)投标人须等待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选择支付方式、选中相应的费用信息并完善发票信息后,点击“提交支付”进行费用支付;

(4)支付完成后,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下拉菜单中的“我参与的项目”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5)标书费用增值税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平台自行查看下载,标书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请联系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领取;

(6)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购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尽快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联系办理CA密钥的购买事宜,以免延误投标。已办理北京CA公司签章,且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单位不需重复办理。

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RMB 200.00),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有意向的投标人需提交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资料:

1. 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 本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4. 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本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5. 未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或指定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申请人除将上述资料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还必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并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最终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所有投标文件(上传版)应于2024年11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成功。

2.所有投标文件(纸质版)应于2024年11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送达或邮寄至指定地点,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须预估快递运输时效,保证在上述时间之前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纸质版)。指定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中关村资本大厦613A。联系人:李辰。联系电话:15110069781。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定于2024年11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在线开标。

五、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公共平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国家局外网网站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省去开标现场环节,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对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集中解密,请投标人准时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查看开标结果并签字确认,查看开标结果有效时长2小时,过期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纸质版)将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进行启封。

4、投标人在“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操作过程中需要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010-62108037获取支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万盛南街99号

邮编:101121

电话:010-59028869

联系人:陈柠

监督部门: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门

E-mail: bjliuj@sh.tobacco.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

邮编:100081

电话:010-62108281、15110069781

传真:010-61954194

联系人:李辰、马宇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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