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西管理中心委托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追缴中心部分路损未赔偿案件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0791-8613263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1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西管理中心委托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追缴中心部分路损未赔偿案件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西管理中心委托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追缴中心部分路损未赔偿案件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西管理中心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西管理中心发包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西管理中心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高速公路运营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吉安西管理中心管辖路段包括直管路段和代管路段,直管路段为(泉南高速吉莲段、莆炎高速泰井段、井睦段、修大高速宜遂南段),代管路段为(大广高速泰赣段、樟吉高速)总里程481公里。20221—2024630日,吉安西管理中心未结路损理赔案件共44件,路损案件金额为1191479元。为进一步加快未结路赔案件的处理进度,提升吉安西管理中心路赔案件的结案率和追偿率,需采购吉安西管理中心委托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追缴中心部分路损未赔偿案件服务,本项目已列入吉安西管理中心2024年路损追赔计划,经费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2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FLFW标段),采购范围及主要内容如下

标段

采购范围及主要内容

FLFW

吉安西管理中心未结路损理赔案件20221—2024630日,共44件,路损案件金额为1191479),委托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追缴路损未赔偿案件服务。

 

2.3服务时效

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具备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其他要求等见附表1至附表6

3.2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 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响应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 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916上午102024919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有效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响应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2)扫描件加盖公章的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155246246@qq.com。发送电子邮件时,请注明吉安西管理中心委托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追缴中心部分路损未赔偿案件服务项目+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采购人核实响应人资格条件后,询比采购文件将统一以邮件形式发至响应人报名邮箱内。响应人收到询比采购文件后及时回复确认。

4.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逾期不售。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或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9XX上午10:00,响应人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西管理中心(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吉安南收费站院内)307室。采购人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响应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5.3逾期到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4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整个响应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网站(https://www.jxgqc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西管理中

 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吉安南收费站院内

联系人:陈先生

 话:0791-86132638

 编:343000

                  

 

江西交通投资集团吉安西管理中心

                           20249XX


附件1   

响应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吉安西管理中心委托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追缴中心部分路损未赔偿案件服务采购项目

响应人名称


响应人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人姓名


手机号码


联系电话


   


审核内容

项目名称

响应人填写内容

响应人资质

营业执照

证书号码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证书号码


响应人法定

代表人

身份证

号码


手机

号码


委托代理人

(如有)

身份证

号码


手机

号码


领取询比采购文件:     

 

领取→      □         

 

审核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注:此表留采购人存档。

 

 

 

 

附件2   

单位介绍信

致: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西管理中心:

兹介绍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                     ,负责办理  吉安西管理中心委托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追缴中心部分路损未赔偿案件服务  采购项目响应相关事宜,请贵单位予以接洽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响应人:(盖章)

                                              

 

 

 

 

附表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等级要求

FLFW

响应人应满足:

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附表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要求

FLFW

 

 

 

 

 

 

 

附表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FLFW

 

 

附表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响应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行为。

 

 

附表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主要人员要求

FLFW

拟投入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团队人员均拥有律师执业证书且截至询比采购公告发布前6个月均在响应人单位供职。

 

附表6 其他要求

 

标段

其他要求

FLFW

吉安西管理中心委托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追缴中心部分路损未赔偿案件服务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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