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网江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2023年7月第一批非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gs-2023-sq-ddqcfgs-07-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工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1891388047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1
公告正文
国网江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2023年7月第一批非物资公开竞争性 谈判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XGS-2023-SQ-DDQCFGS-07-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宿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江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2023年7月第一批非物资公开竞争 性谈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11 6万元,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网江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2023年7月第一批非物资公开 竞争性谈判项目,共2个标段,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网江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2023年7月第一批非物资公开竞 争性谈判项目,共2个标段,详见附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7日 17时30分到2023年07月24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秀强北路102号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1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宿迁供电公司评标基地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江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江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 2481 号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18860807280
电子邮件:145680045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14 号(长江航运中心 B 座 8 楼)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18913880472
电子邮件: 92159483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采购公告
国网江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2023年7月第一 批非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项目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江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 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单位为
国网江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
(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采购人委托 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该项目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项目编号为 ZXGS-2023-SQ-DDQCFGS-07-01。工程名称及数量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 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本次招标分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
3.3资质要求
3.3.1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6)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
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 行业“黑名单”。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 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
(8)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江苏省电力 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 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 应答。
3.3.2专用资质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3.3.3安全质量要求
(1)不得存在: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 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 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 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 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 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 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2)不得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黑名单”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Ⅰ级 “安全负面清单”限入期限内。
(3)施工项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 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安全A证);
3.4业绩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1.
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2.施工类标段项目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 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署时间为准;设计、可研设计一体化、监理、服务
1
类标段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署日期,且无其他可以证 明合同签署日期的文件,则该项业绩无效。若合同上存在多个签署日期的,以最后 一方签署的时间为准。
3.
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4. 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 原企业的业绩。
5.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6日;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2023年7 月16日;
6.业绩证明材料: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应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生成,并 提供用户信息备查,必要时要求应答人提供原件核实。
1.提供的项目业绩应与应答人所应答包在本批需求一览表中“企业业绩要求”列要求的业绩类型一致。
2.
提提供的项目业绩均应出具相关合同原件的关键部分(包括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等)和发票原件影印件(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 种发票中的一种,发票扫描件需清晰可辨,发票二维码区不得遮挡、涂抹,如因扫 描件模糊无法查验真伪的,该业绩可能不被认可)作为支撑材料;施工类标段项 目还需同时提供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 证书等)影印件作为业绩支撑材料;
3.5 主要人员要求:设总/项目经理/总监/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的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见需求一览表提示:所有标包均需响应项目负责人。
主要人员证明材料 | 项目负责人 | 公告需求一览表“主要人 员要求”列要求的其他人 员(如有) | 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其他人 员(如有) |
资格证书(按公告需求一览 表“主要人员要求”列提供) | √(如有要求) | √(如有要求) | √(如有要求) |
职称证 | √(如有要求) | √(如有要求) | √(如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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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证明材料 | 项目负责人 | 公告需求一览表“主要人 员要求”列要求的其他人 员(如有) | 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其他人 员(如有) |
学历证明 | √(如有要求) | √(如有要求) | √(如有要求) |
社保证明(缴纳时间至少包 括公告发布日前一个月或公 告发布当月)劳动合同关系 证明 | √ | √ | √ |
3.6信誉要求
3.6.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 应答人应自行响应招标采购文件,参与应答事宜,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 机构或者中间人代行办理投标事宜。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 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号)的规定,可认定为串通 投标的情形详见附件二
3.6.2财务要求
提供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20年至2022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签署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财务会计报表),如应答人为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校 的,可提供经本单位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时 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7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从成立年度次年起开始提 供)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布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 投标者,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ETP2.0)(,以下简称:ETP2.0)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获取采购文件。
ETP2.0未注册供应商请按照ETP2.0首页“注册”指引及时注册。未办理电子钥 匙的,请登录ETP2.0首页“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 所有文件仔细阅读办理流程。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应答人高
3
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失败,由应答人自 行承担相关责任。
应答人应妥善保管ETP2.0账号和密码,以及电子钥匙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 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的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凭电子钥匙申请下载 采购文件,同时下载本采购公告及所有附件,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
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4.2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7月17日17:30~2023年7月24日17:30(北京时 间)
5.应答文件的递交
受疫情影响,本次投标文件采用邮寄进行递交,投标人应确保邮寄的时效性, 邮寄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秀强北路102号。收件人:刘工,18913880902 注:(1)请在寄件人邮寄时在快递显著位置写明投标单位全称;
(2)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封装要求不变,请仔细阅读采购文件;
(3)送达时间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合理预留邮寄时间,自行监控 邮件寄送进度,晚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4)本次投标文件只接收快递递交的方式,其余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做无效标 处理,请单位充分考虑疫情期间邮寄的时间。
(5)采用邮寄方式可能造成的文件遗失、破损、逾期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01日9:00(北京时间)
(6)按ETP2.0离线投标工具要求,上传报价(获取采购文件之后可操作);ETP2.0系 统仅需上传报价,不用上传商务、技术文件。ETP2.0系统中填写的第一轮的报价 必须与纸质文件应答函及附表中报价一致,若两者不一致,将承担投标失败的风 险。
6.投标保证金(本批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接受缴纳至其他公司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年度保证保险、年度电汇保证金、批次保证保险、批次电汇保证 金、批次保函中的任一种形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应答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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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如按批次办理保证金,各标保证金见需求一览表,投标人按报名标段数累 加汇总计算投标保证金应缴金额并一次性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详见招标文 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以批次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在电汇单备注上注明“项目编号或 项目名称”投标人需将加盖银行印章的电汇凭证扫描件编入商务文件。
B.
以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应答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英大长安保 险经纪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联系进行线上保单校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 中山东路301号熊猫万谷金融科技中心1201
室,联系人任荣,联系电话18551667603),同时将保单扫描件编入商务文件。投 标人以保证金保险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应提供保证金保险支付账号信息,保险 保费需从基本账户转出,未从基本账户转出的将被否决。
C.以投标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但须将投标保函原 件、查验回单原件快递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保函扫描件编入商务文件。送达的 投标保函原件和查验回单原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到并签收。请各 投标人尽早安排相关事宜,考虑节假日及快递的原因,以免影响投标。
7.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1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宿迁供电公司评标基地(报价均系统上公示给应答人,应答人可登 陆ETP2.0使用公司CA证书电子钥匙查看开标报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 )、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网上发布。
9. 重要提示
9.1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分标名称 | 谈判时间地点 | 备注 |
国网江苏电动汽车服务 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20 23年7月第一批非物资 | 初步预计谈判时间:20 23年08月01日9:30时~2 023年08月01日11:00时 | 1、本次谈判采用多轮报价方式,谈判期间采 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谈判进度在在“国家电网 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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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竞争性谈判项目 | (北京时间),具体谈 判时间、地点以系统发 布为准。 | .cn/portal/#/)中“公共信息”栏发布各 轮报价上传时间的通知,最终报价通知时会 在通知中明确该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请在系 统中提交了第一轮报价的所有潜在应答人按 通知要求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系统中下载后续轮次sgcc包并 通过离线投标工具提交后续轮次报价及报价 明细)。 报价要求如下: 1、 如第一轮报价放弃,则视为放弃此标包应 答,无需特殊说明;对于应答人未在规定 时间内提交,或者书面明确不参与后续或 最终报价的,以其最后一轮提交的有效报 价为准。 2、 后续轮次及最终报价的应答函及附表、报 价明细文件(Word或Excel版)仅须上传 到ETP2.0系统;如ETP系统内未提供最终 轮次报价明细文件,则要承担应答否决的 风险,同时默认接受最终明细在第一轮报 价所有明细单价基础上同比率下浮。 3、 如需谈判,也无需应答人到达谈判现场,拟采用邮件(加盖签章及签名)并辅助于 录音电话方式进行,请各应答人保持手机 畅通并及时回复(加盖签章及签名)。 4、 每一轮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每轮报 价不得高于本单位前一轮报价,否则本轮 次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9.2应答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须在应答截止时间5日前将澄清内容上传至 ETP2.0相应位置(并电话告知)。对澄清问题的答复将通过ETP2.0发送至应答人,应答人可通过ETP2.0查看澄清回复内容并进行确认。
9.3
根据《国网财务部关于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税<2018>23号)文件要求,增值税税率按照最新的税率执行,在新签订合同中应明确合同不含
6
税价、税率及税额,同时在合同中约定“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 执行”。
9.4 限投原则:
/
9.5、框架协议采购执行及协议终止:
/
10. 授标原则
本批次其他标包不采用标包限授,推荐综合评标得分排序第一的应答人为成 交候选人。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网江苏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2481号
代理机构: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14 号(长江航运中心 B 座 8 楼)代理机构邮编:210029
代理机构业务咨询电话:刘工:18913880902
监督电话:025-8483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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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 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建设地 点 | 企业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计划开 工时间 | 计划竣 工时间 | 最高限价 | 保证金 | 资格审查方式 |
1 | 国网江苏电动汽车 服务有限公司宿迁 分公司- 宿迁市明发首府小 区充电桩桥架施工 项目 | 充电桩桥架(200*100*1.00)、桥 架水平弯(200*100)、桥架三通(200*100)、桥架四通(200*10)及 现场施工和调试 | 宿迁市 | 电力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输变电工程专 业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电力设施 许可;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 上。 | 近三年具有电力工 程施工业绩不少于 1项 | 2023/8/ 7 | 2023/8/ 15 | 7.2万元 | 0.1万元 | 资格后审 |
2 | 国网江苏电动汽车 服务有限公司宿迁 分公司- 2023年度新能源汽 车推广宣传服务 | 根据公司需要,印制宣传彩页、折页,策划制作视频、展板、展 架等媒体宣传,策划、承办公司 新能源汽车宣传推广活动,制作 相关宣传品等。 | 宿迁市 | / | 近三年内具备至少 一项同类业绩 | 2023-8-7 | 2023- 12-31 | 4.916万 元 | 0.05万 元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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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可认定为串通应答的情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
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号)实际采购过程中,一旦发现应答人或者应答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串通应答:
1、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应答文件通 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2、不同应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应答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 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应答人购买采购文件、递交应答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 议、澄清答复、领取成交通知书等;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应答文件或收取 成交通知书的,如不同应答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的。
3、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应答 的可能性极大,应当先行给予认定,除非应答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应答的 行为。
4、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应答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主要表 现为应答文件错误表诉、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应答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应答文件排版格式一致,应答文件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5、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应答人的应答 文件相互混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6、不同应答人的应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 由应答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应答人或者个人的账户 的。
7、采购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应答人从同一应答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 人的IP地址下载采购文件或者上传应答文件;不同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编制 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 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同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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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应答文 件的除外)
8、举报人提供的应答人串通应答的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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