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通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http://jgsw.nanto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27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南通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LDL202303035
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创建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服务费:3000元/项;创建国家节约型示范单位和国家级能效领跑者服务费:4000元/项。
最高限价:创建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服务费:3000元/项;创建国家节约型示范单位和国家级能效领跑者服务费:4000元/项。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任一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项目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且须服从采购单位的进度安排。成交供应商完成本合同内所有项目的服务,经采购单位考核合格,采购单位在预算落实、项目服务内容相同、成交供应商承诺不增加服务费用的前提下,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但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落实本项目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特别提醒】
1、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2、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响应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过程中,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如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磋商,一经发现则取消其磋商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如已成交,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 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7日
地 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http://jgsw.nantong.gov.cn/)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 式:自行下载
售 价:每套300元,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3月27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 点: 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综合楼103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时 间: 2023年 3月27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 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综合楼103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无。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模式。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单位提出,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黄女士 0513-85216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层
联系方式:杜赟 1377364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513-85216685
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南通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服务项目.doc【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南通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服务项目.doc
2023年3月13日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满分分值 |
1 | 供应商业绩 | 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供应商承担过类似节能服务项目的,有一个业绩得5分,最多得40分。须提供合同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1)同一委托单位只能算一份业绩。(2)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评审因素,则须另行提供由委托单位盖章的业绩证明,若业绩证明无法充分体现评审要素,评标委员会可以不予认可。 | 40 |
2 | 实施方案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总体了解情况;对本项目具体情况熟悉程度,对本项目理解是否透彻;对总体工作内容思路是否清晰;总体工作思路是否切合项目实际,合理可行等进行综合打分。对本项目理解非常透彻;对总体工作内容思路非常清晰;总体工作思路切合项目实际的,得10分;对本项目理解较透彻;对总体工作内容思路较清晰;总体工作思路较切合项目实际的,得6分;对本项目理解一般;对总体工作内容思路一般;总体工作思路一般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10 |
2 | 实施方案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进行综合评定:内容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的,得10分;内容较全面、较准确、较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较合理、较可行、较可靠的,得6分;内容一般,相应对策及建议一般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10 |
2 | 实施方案 | 供应商对提供节能改造建议、统计数据分析、加强定额管理等内容的服务提供方案。方案切实可行,有创新举措的,得10分;方案较切实可行,较有创新举措的,得6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10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
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WLDL202303035 |
磋商总价报价(首次总价报价) | 创建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服务费:人民币大写:每项 仟 佰 拾 元 角 分人民币小写:¥ 元/项。 创建国家节约型示范单位和国家级能效领跑者服务费:人民币大写:每项 仟 佰 拾 元 角 分人民币小写:¥ 元/项。 |
磋商总价报价(最终总价报价)(磋商现场填写) | 创建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服务费:人民币大写:每项 仟 佰 拾 元 角 分人民币小写:¥ 元/项。 创建国家节约型示范单位和国家级能效领跑者服务费:人民币大写:每项 仟 佰 拾 元 角 分人民币小写:¥ 元/项。 |
付款条件 | 完全接受并响应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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