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美塘铁路遗址文化公园二期改造项目外接电源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634.5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fh-fw-2024-7
预算金额634.51万元
招标联系人钱工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飞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荣文森1899598754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6
公告正文
四美塘铁路遗址文化公园二期改造项目外接电源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WHFH-FW-2024-7)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四美塘铁路遗址文化公园二期改造项目外接电源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34.511581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城 铁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四美塘铁路遗址文化公园二期改造项目外接电源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四美塘铁路遗址文化公园二期改造项目外接电源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四美塘铁路遗址文化公园二期改造项目外接电源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类 资质,联合体申请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 类资质: 2.2.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2.2同时投标申请人还必须满足以下两个资质条件之一:(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五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3.1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3.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3.3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申请; 2.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一个。 2.4业绩要求: 2.4.1近三年完成过一项(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的设计 业绩、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分工分别提供对应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2.5 主要人员要求: 2.5.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2)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 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为设 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时仍须满足上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要求。且未担 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2.5.2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证书上记载的 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项目的项目经理(由申请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需承诺项目经理 无不良行为并只承担本工程,承诺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申请人自 行承担并承担经济处罚)。 2.6申请人信誉要求: 2.6.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6.2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6.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6.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6.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2.6.6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 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7 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2.6.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2日17时30分到2024年04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新阳大厦14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新阳大厦14楼 七、其他 武汉飞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城铁城市建设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四美塘铁路遗址文化公园二期改造项目外接电源工程设计 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WHFH-FW-2024-7)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内容:四美塘铁路遗址文化公园二期改造项目外接电源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工期:60日历天(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总工期45日历天)。 1.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1.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四美塘铁路遗址文化公园二期改造项目外接电源工程的 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含设备采购)。 1.6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投标最高限价为 6345115.81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类 资质,联合体申请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 类资质: 2.2.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2.2同时投标申请人还必须满足以下两个资质条件之一:(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五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3.1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3.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3.3 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申请; 2.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一个。 2.4业绩要求: 2.4.1近三年完成过一项(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的设计 业绩、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分工分别提供对应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2.5 主要人员要求: 2.5.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2)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 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为设 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时仍须满足上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要求。且未担 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2.5.2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证书上记载的 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项目的项目经理(由申请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需承诺项目经理 无不良行为并只承担本工程,承诺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申请人自 行承担并承担经济处罚)。 2.6 申请人信誉要求: 2.6.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6.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6.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6.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6.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2.6.6 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 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7 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2.6.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2024 年4月12日17时30 分至2024 年4月17日17时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 份证原件到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新阳大厦A栋14楼进行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5月6日 9时30 分(北京时间)。 送达地点: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新阳大厦14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城铁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人:钱工 电 话:158275353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飞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新阳大厦14楼 联系人: 荣文森 电 话: 18995987544 电子邮件:1336946159@qq.com \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4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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