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81]xh[gk]2017012
预算金额64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郑永钦13570594318
公告正文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建库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国土资源局

乙方广州城市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XH[GK]2017012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建库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1 国内 6480000 6480000 广州城市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 广州城市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
合计: 648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捌万元整元(¥64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中心城区现势有效房地数据整合成果向国家级信息管理平台汇交任务;2018年6月底完成林权、海域以及中心城区现势有效的房地数据整合;2018年12月底完成项目整体工作并验收。自项目验收起,数据整合成果提供12个月的质量保质期,提供免费数据维护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依据部颁规范,以及福清市现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结构,对福清市现有的分散存放在国土、林业、住建等部门,格式不一、介质不同的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进行规范整合,建设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确保该存量数据库能按时按质提交上级部门,并能在福清市现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充分应用,为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 建设内容: 1.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等规范标准要求,结合福清市现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现状,对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进行整合,包括存量土地、房屋不动产空间信息、登记属性信息,实现“房落幢、幢落宗、宗落图”,建设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满足现行不动产登记系统日常发证的需要,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运行提供数据支撑;同时要按标准规范完成国家以及省厅关于存量数据整合的目标,实现存量数据整合建库成果向国家级信息管理平台汇交。 主要工作步骤有: 1)、宗落图 收集地籍区、地籍子区、大比例尺正射影像图、城镇地籍调查成果等数据,统一空间参考坐标系,制作工作底图。在工作底图基础上,按照《不动产数据标准规范(试行)》要求,新建宗地要素图层,并将收集到的各种介质的宗地图数据,根据标准要求进行属性值代码化、表达标准化处理后分别入库,实现“宗落图”。 2)、幢落宗 幢落宗的主要目的是建立自然幢与所在宗地的图形关联关系。在完成宗地上图后,将采集到的自然幢数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属性值代码化、表达标准化处理后入库,并根据《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生成该幢的不动产单元号。通过建立楼盘表,创建宗地和房屋登记单元的关联关系,实现“幢落宗”。 3)、房落幢 通过分析自然幢属性信息与房屋信息的关系,建立逻辑幢与自然幢、房屋与逻辑幢的关联关系,并按《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属性值代码化、表达标准化处理后入库。完成房屋登记单元数据的归并、剔除、标记、信息补录,并生成已登记单元的不动产单元号,实现“房落幢”。 4)、房地属性数据匹配整合 通过对原有土地、房屋登记数据进行初步数据清理,梳理清楚登记成果的现势性及相关权利的数据关系,建立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映射关系模型,进行数据抽取、转换处理,将原登记成果数据转化成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标准的数据。在已完成空间数据整合、土地登记属性数据整理、房屋登记属性数据的整理的基础上,完成房地属性数据的匹配整合,实现“房地合一、图文一体”的不动产数据库。 5)、档案扫描件关联挂接 在实现房地属性数据匹配整合,完成2017年年底汇交任务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已扫描档案的关联挂接工作,实现档案数据与登记数据的挂接,达到不动产登记数据图-属-档一致的效果。 6)、数据质检 依据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和技术规程,对数据整合成果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对质量检查不合格的数据应予以返工,确保数据整合成果可通过国土部下发的质检软件的检查。数据质检需要分别对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进行质量检查。 7)、数据建库 存量数据整合的成果数据不能与日常登记工作相脱节,数据整合成果要及时应用于日常登记工作,并依赖日常登记工作及时进行更新。由于福清市已于2016年采用“空库发证”策略全面进行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目前已有支撑信息系统运行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本次存量数据整合后的成果数据,要及时入库到福清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 8)、成果汇交 根据《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试行)》的要求,形成数据整合文档成果及数据库成果,并通过部下发的质检软件检查后,及时向省、部汇交。 2、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成果(已登记)数据整合 为了充分利用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成果,农村部分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拟结合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成果,进行数据整合汇交。农村地籍房屋调查400000宗。 3、存量数据整合成果利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功能模块开发 存量数据整合的最终目的,除了将整合成果汇交至上级部门之外,最重要的还是能为本级登记机构服务,支撑本地不动产登记工作。这就要求整合后的数据成果能顺利入库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并能在此基础上开展基本应用。 1)、房屋楼盘表不动产单元综合展示模块 存量数据整合入库后,已登记房屋可通过楼盘表形式串联起不动产单元的所有权产权登记信息,包括所有权、抵押权、预告权、查封等,通过直观的方式综合展示房屋不动产单元的全生命周期登记概况。 2)、不动产登记信息综合查询利用模块 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前,原不动产登记信息仍分散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综合查询需要在多个系统中查询后再汇总,查询效率低且容易出错,非常不方便。存量数据整合完成后,可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中统一查询入口,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综合查询服务,出具查询结果证明,提高工作服务效率。 4、系统集成与人员培训 存量数据整的目的是为了应用,支撑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日常登记业务的办理。为了更好的服务登记机构,整合后的数据需要及时入库到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入库与系统的集成、数据成果利用功能模块与系统的集成,使得数据与系统无缝衔接。同时,需要对登记中心的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培训,保证经办人顺利利用数据整合成果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各项支撑工作。 ? 建设要求: (1)、整合成果数据及时应用要求 本次数据整合工作需严格遵循国土资源部相关标准,结合福清市的实际,数据整合成果必须能及时应用于福清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日常办理。 (2)、与现有登记系统无缝衔接要求 存量数据整合的目的是为了为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数据整合除了需遵循国家部委、省厅相关数据标准,还需要符合、适应福清市现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数据标准要求,做到整合成果便捷入库、快速融合,实现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无缝衔接。 (3)、按时保质汇交整合成果要求 国家以及省厅关于存量数据整合的目标有明确的要求,项目建设成果质量需通过国家下发的质检软件,进度需满足整合成果按时保质汇交。 (4)、完成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数据成果入库 在现有的不动产权籍成果管理系统中开发农村地籍调查成果入库软件,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成果的数据入库工作。 (5)、安全保密要求 不动产登记信息量大面广,在数据整合过程中,需保证整合信息安全,确保整合信息不丢失、不外泄。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整合成果数据及时应用要求 本次数据整合工作需严格遵循国土资源部相关标准,结合我市的实际,数据整合成果及时应用于福清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日常办理 2 与现有登记系统无缝衔接要求:存量数据整合的目的是为了为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数据整合除了需遵循国家部委、省厅相关数据标准,还需要符合、适应福清市现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数据标准要求,做到整合成果便捷入库、快速融合,实现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无缝衔接 3 按时保质汇交整合成果要求:国家以及省厅关于存量数据整合的目标有明确的要求,项目建设成果质量需通过国家下发的质检软件,进度需满足整合成果按时保质汇交。 4 安全保密要求:不动产登记信息量大面广,在数据整合过程中,需保证整合信息安全,确保整合信息不丢失、不外泄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 合同签订并完成数据整理方案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10%
2 20 完成中心城区现势有效房地数据整合成果向省、部汇交数据成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20%;
3 25 完成林权、海域以及其他房地数据整合,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25%
4 40 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40%,并返还履约保证金,即合同金额的10%
5 5 余款(即合同总额的5%)在保修期满后30天内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转帐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帐户或者提交合同总金额的10%的银行履约保函(原件),履约保证金或者银行履约保函(原件)将在服务期满且无纠纷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或者银行履约保函(原件)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义务而造成的损失。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10、违约责任

1. 乙 方违反本合同第 2 条约定,应当在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之日算起,由甲方在应付款中每日扣除开发费用总金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2. 乙 方违反本合同第 3 条约定,应当在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之日算起,由甲方在应付款中每日扣除开发费用总金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3. 甲 方违反本合同第 4 条约定,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开发进度延期和系统功能不能实现负责;在逾期提交资料或完成协作事项5个工作日之日算起,甲方每日按合同额的万分之三支付乙方作为违约金。甲方不在第4.3.(5)条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造成延迟验收,不影响乙方在验收期限届满后按合同第5.2.(4)项规定要求支付开发经费和报酬的权利。 4. 甲 方违反本合同第 5 条约定,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开发进度延期和系统功能不能实现负责;在逾期付款5个工作日之日算起,甲方每日按拖欠合同款的万分之三支付乙方作为违约金。 5.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成果进行质量检查,对整合的成果发现与甲方所提交的电子或纸质档案数据不一致的,按500元/宗进行扣款。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项目完成的数据整合成果以及功能模块的开发。 2.地点和方式:地点:福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方式:电话或上门服务。 3.服务方式:(1)服务期内若系统在运行中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护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护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2)在项目通过验收正常投入运行后,乙方必须提供一年的质保期,提供免费数据维护服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 乙方: 广州城市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
住所: 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住所: 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东座三楼
单位负责人: 林忠 单位负责人: 郑德俊
委托代理人:
庄强
委托代理人:
郑永钦
联系方法: 85263822
联系方法: 1357059431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骏景花园支行
账号: 账号: 44057601040001767


签订地点: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


签订日期:2018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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