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18 年09月29 日就省法院移动办公系统(二期)项目(440000-201809-146001-0075)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9-146001-0075
二、采购项目名称:省法院移动办公系统(二期)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687,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积仁 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包组1)
2:中标供应商名称 南京通达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郑建国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99号天诚大厦1806-1812室 (包组2)
3: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市宝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欧阳志强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理学馆513、515房 (包组3)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包组1应用软件(综合业务网系统、内网网站、电子签章功能延伸) |
东软,定制开发 |
1项 |
﹍ |
满足招标要求 |
¥2,398,000.00 |
包组2应用软件(执行系统、12368平台功能延伸) |
通达海移动执行终端软件V1.0 通达海移动诉讼服务系统软件V1.0 |
1项 |
﹍ |
满足招标要求 |
¥1,386,000.00 |
包组3虚拟移动终端软件 |
亚信VMI5.5 |
1项 |
﹍ |
满足招标要求 |
¥1,836,000.00 |
七、评审日期:2018-10-23评审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谢新屋成员: 谢新屋、毛祖铁、张奇伟、陈礼生、李婷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收费金额:包组1服务费金额¥31,776.00元; 包组2服务费金额¥19,632.00元; 包组3服务费金额¥25,032.00元。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包组1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
投标人 |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红松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广州赛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资格性审查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技术得分 |
48.00 |
26.80 |
27.60 |
商务得分 |
40.00 |
4.60 |
7.00 |
价格得分 |
10.00 |
9.99 |
9.99 |
综合得分 |
98.00 |
41.39 |
44.59 |
排名 |
1 |
3 |
2 |
包组2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
投标人 |
南京通达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思顿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恒迅技防系统有限公司 |
资格性审查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技术得分 |
41.30 |
18.10 |
15.50 |
商务得分 |
37.00 |
10.00 |
8.40 |
价格得分 |
9.45 |
10.00 |
9.37 |
综合得分 |
87.75 |
38.10 |
33.27 |
排名 |
1 |
2 |
3 |
包组3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
投标人 |
广州市宝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广州智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资格性审查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技术得分 |
49.80 |
26.10 |
26.10 |
商务得分 |
13.00 |
4.20 |
7.60 |
价格得分 |
29.86 |
29.20 |
30.00 |
综合得分 |
92.66 |
59.50 |
63.70 |
排名 |
1 |
3 |
2 |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曹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822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女士 | 联系电话:020-8511027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
联系人:张春燕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
传真:020-83595411 | 邮编:510010 |
(三)采购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地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 |
联系人:省高级人民法院本部 | 联系电话:020-85110288 |
传真:020-85110193 | 邮编:510655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