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韶关市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的委托,对 韶关市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校园网络信息化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04-201711-0000027-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校园网络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5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采购编号:SGYC2017037GZ(采购编号为采购代理机构存档识别号)
3.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4供应商认为其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5供应商认为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6.《用户需求书》中采购标的物属于最新一期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目录范围: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的,请在投标文件里提供产品品牌及型号,及其所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采购项目注意事项
1.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2.报名事宜:供应商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可参照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性文件】
3.交纳投标保证金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7日17时00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5,000.00元,投标保证金账号为:
账 户: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5 0162 0043 0000 011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凤凰城支行
(3)交纳投标保证金流程: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必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号。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粘贴或装订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号的到账时间判断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到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适时提前转账(建议供应商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参与分包项目的多个分包,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对应所报名的分包分别报名,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5)供应商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4.交纳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1)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已报名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规定的期限内交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与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指定的帐号,不接受现金、分批次交款或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在采购活动结束后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原渠道返回”方式退回投标保证金。
(三)供应商应当在参与采购活动前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且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本项目监管部门:韶关市浈江区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5关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承诺函”提供《关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承诺函》,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1月20日 至 2017年11月24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22栋316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1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22栋316号
十、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1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22栋316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1 月 20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小姐 | 联系电话:0751-888146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老师 | 联系电话:0751-881505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22栋316号 |
联系人:罗燕青 | 联系电话:0751-8881466 |
传真:0751-8881997 | 邮编:512023 |
(三)采购人:韶关市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 |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峰前街23号 |
联系人:何荣 | 联系电话:0751-8815053 |
传真:0751-8815055 | 邮编:512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韶关市优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