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岢岚县林业局竞争性磋商岢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的结果公告
金额
94.8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9292022bcs00090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公司岢岚县林业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段淇翔0351-4049088
中标公司岢岚县新世纪绿化有限公司9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9292022BCS00090
二、项目名称:岢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岢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 | 未成林补植补造2000亩 | 不限 | 批 | 报价:948000(元) | 岢岚县新世纪绿化有限公司 | 岢岚县居顺街 22 号 | 91140929MA0GR9HW30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岢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 | 岢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 | 未成林补植补造2000亩 | 30日历天 | 任宪伟 | 310829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淑芳,王继秀,李丽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4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岢岚县林业局
地 址:岢岚县舟城路
联系方式:0350-4588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29号4楼
联系方式:0351-4049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淇翔
电 话:0351-4049088
附件信息:
岢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磋商文件.doc岢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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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申明函1.jpg中小企业申明函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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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二○二二年十月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岢岚县林业局项目编号:1409292022BCS00090项目名称:岢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合同原则27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26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2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岢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
6.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一包:未成林补植补造2000亩,(具体商务、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5.最高限价金额:950000元4.预算金额:950000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岢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1.项目编号:1409292022BCS0009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或园林中级工程师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7.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2)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2.地点: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1.时间::2022年10月08日至2022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00秒至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三、获取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2.地点:1.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元):0。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B座21层2110室。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2)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
地址:岢岚县舟城路名称:岢岚县林业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七、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段先生地址: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29号名称:山西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50-4588909联系人:邸先生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351-4049088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段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1-4049088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2 | 采购人 | 岢岚县林业局 |
2.3 | 采购代理机构 | 山西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4 | 项目名称 | 岢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 |
2.5 | 合同履行期限 | 20日历天。 |
3.3 | 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或园林中级工程师证。 |
3.4.1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接受,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
3.5(7) | 其他情形 | / |
6.4 | 现场勘查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 |
6.4 | 标前答疑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 |
8.1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U盘) |
8.2(1) | 商务部分 | *(一)磋商函*(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四)基本情况表*(五)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六)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七)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八)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九)廉洁自律承诺函*(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磋商保证金(十一)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注:磋商公告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
8.2(2) | 技术部分 | *(一)报价一览表(二)商务、技术响应及偏离表*(三)施工组织设计(四)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五)其他资料(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
8.2(3) | 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 | (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三)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四)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七)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八)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8.4(2) | 分册装订要求 | 供应商自行确定 |
8.5(1) | 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包一: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小写:15000元)。2.响应保证金必须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投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电汇账户:收款单位:山西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帐 号:04191001040003326 4.供应商的保证金汇票、电汇等方式交纳后(基本账户转出),可在汇款/转账凭单用途栏中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后四位)。 |
10.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
13.1 | 磋商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13.1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 |
15.1 | 开启时间 | 同磋商截止时间 |
15.1 | 开启地点 | 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同时在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B座21层2110室 |
16.1 | 评审小组构成 | 本采购项目评审小组成员由 3 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2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 |
17.4.4(6) |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 | 农、林、牧 |
17.4.4(7) | 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 | 3% |
19.3 | 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 | 1名 |
20.1 | 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R是□否 |
25.1 | 成交结果公告 | 公示媒体:同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
26.1 | 成交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基准价格向成交供应商计取代理服务费,取费基数为成交金额。 |
27.1 | 履约保证金 | □要求☑不要求 |
2.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采购内容: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定义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2.7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软件正确读取数字证书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电子签章。2.5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及相关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3.3条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4联合体(4)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3.5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之一:
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5.磋商文件的构成二、磋商文件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费用3.6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合同原则;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5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5.4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5.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标前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4项。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报价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3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所有内容须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图纸可为A3),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电子响应文件按照“政采云”系统要求,逐条上传;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3)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商务部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2)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供应商须在磋商前提交磋商保证金,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8.5磋商保证金(2)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必须采用胶订(或其他牢固的装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8.4装订要求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8.6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4)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3)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9.响应文件填写说明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7报价(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1.4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1.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否则一律以正本为准。
(2)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12.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或有权予以拒绝接收。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电子版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12.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15.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五、开启1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一起提交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3.1响应文件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3.磋商截止时间
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该包纸质响应文件不得拆封。代理机构应将未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退还供应商,并由供应商和代理机构签字确认。15.3响应文件的拆封15.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5.3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启时间,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三十分钟(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系统中远程解密)。若遇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解密时间,并通知参加该项目的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5.2供应商参加开启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5.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6.4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从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6.3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6.2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组成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16.组建评审小组六、磋商程序和要求
17.1.1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17.1开标后,磋商组成员将审查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响应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响应文件的评审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如遇特殊情形,将启用纸质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7.初步审核16.7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6.6无法及时补足磋商组成员的,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磋商。原评审小组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6.5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组成员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审查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 |
2 | 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材料 | 审查供应商是否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商务部分格式中要求做出了明确的、肯定的承诺。 |
3 | 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 | 1.审查供应商是否按商务部分格式中要求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2.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 |
4 | 廉洁自律承诺函 | 审查供应商是否严格按商务部分格式中要求提供了《廉洁自律承诺函》。 |
5 | 磋商保证金的提交 | 审查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有效性;磋商保证金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 |
6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或园林中级工程师证。 |
特别说明: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评审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说明:17.1.2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的审核 | 审核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内容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授权人签字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 |
2 | 磋商函的审核 | 审查磋商函是否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内容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 |
3 | 报价一览表的审核 | 1.审查报价一览表是否按磋商文件提供格式的内容进行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有效;项目名称是否与磋商文件一致;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授权代表的签署时间是否在授权签署时间内。2.报价一览表若存在漏项、错项、缺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的,响应无效。 |
4 | 商务要求相应内容的审核 | 对照本文件第四章的质量标准、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地点等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报价处理。 |
5 | 政策性要求的审核 | 对照17.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进行审查。 |
6 |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 | 审查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是否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 |
7 | 商务、技术要求相应内容的审核 | 对照本文件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中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或评审小组共同认定属于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1)报价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响应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17.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每一磋商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格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供应商报价总价原则上不能低于成本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1、磋商文件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资格检查内容存在清晰度差、辨认困难,磋商小组可查看原件。
(1)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格式)。6)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5)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4)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3)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应给与优先考虑。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截图、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报价标的价格折扣。(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C.报价有效期不足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或盖章的;A.本文件8.2条中加*项目缺失或无效;17.2.1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报价服务的合同履行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报价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报价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17.2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经磋商组成员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9)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I.不符合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H.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G.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D.报价服务的合同履行期限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D、施工方案、合同履行期限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或盖章的;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8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商务部分不全或无效的;17.2审核时,评审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17.1开启后,评审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商务部分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17.3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I、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H、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G、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17.4.4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17.4.3报价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7.4.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17.4.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7.4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不适用可不提供或空白)。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5)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大型企业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的要求。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如磋商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在本项目中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7.4.4(7)规定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第三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17.4.5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二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成交、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8)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7)本次采购价格扣除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6)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在本项目中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7.4.4(7)规定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7.4.6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8.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8.2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8.1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8.磋商17.5如果对磋商文件要求实质上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该项目(按包)磋商采购活动。
19.评审18.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8.6如评审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审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18.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同时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放弃最终磋商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其磋商保证金。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对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18.4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评审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电子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报名情况、磋商日期和地点等)20.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20.编写评审报告19.3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符合18.4条的,可推荐2家)。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9.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9.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七)确定的成交人名单及理由(本项目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的成交人)。(六)评审结果,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五)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三)评审程序和评定标准;(二)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21.2复核中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评审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相关部门。21.1评审小组要对评审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的、采用政策性因素进行价格扣除的报价等进行复核。21.评审复核20.3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0.2评审报告及评审结果由全体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评审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成员的更换等。
24.1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评审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4.评审过程保密23.1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相应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且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所有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3.评审过程质疑22.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22.确定成交供应商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5.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响应文件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5.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和期限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成交通知七、签订合同26.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18.4条规定除外)的。
29.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9.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9.履约保证金28.1成交服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成交服务费2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保密八、保密和披露30.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0.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签订合同
33.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九、询问和质疑32.2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披露31.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参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3.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3.5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4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3.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所有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33.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3.7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3.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3.8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特别授权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34.违约处罚十、违约处罚33.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3.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的。34.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评审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的磋商文件进行详细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独立、实事求是的评审原则。一、评审原则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磋商文件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中技术要求以及第五章合同原则中相关内容。35.需要补充的内容十一、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20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评审方法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数 |
1 | 供应商业绩情况 | 项目合同案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报告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在近五年内(2017年10月至今)签署的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得4分,最高得16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不全或模糊不清时以原件为准,如不能提供原件则不得分。 | 16分 |
2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7年10月至今)做过同类型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注:本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报告证明材料,合同须体现项目工作内容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不全或模糊不清时以原件为准,如不能提供原件则不得分。项目负责人和供应商业绩不重复记分。 | 4分 |
对小、微企业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3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报价部分评分标准(30分)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50分)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施工方法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施工组织的合理性 | 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15~9分;施工方法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施工组织的合理性完整、针对性较强、基本可行,8~4分;施工方法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施工组织的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不强、可行性较差,3~0分。 | 15分 |
2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5~4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排基本完整、针对性较强、基本可行,3~2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排一般、针对性不强、可行性较差,1~0分。 | 5分 |
3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5~4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安排基本完整、针对性较强、基本可行,3~2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安排一般、针对性不强、可行性较差,1~0分。 | 5分 |
4 | 配备的主要人员的施工经验和素质 | 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9~7分;配备的主要人员的施工经验和素质安排基本完整、针对性较强、基本可行,6~3分;配备的主要人员的施工经验和素质安排一般、针对性不强、可行性较差,2~0分。 | 9分 |
5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5~4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安排基本完整、针对性较强、基本可行,3~2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安排一般、针对性不强、可行性较差,1~0分。 | 5分 |
6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6~4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安排基本完整、针对性较强、基本可行,3~2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安排一般、针对性不强、可行性较差,1~0分。 | 6分 |
7 | 资源配备计划 | 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5~4分;资源配备计划基本完整、针对性较强、基本可行,3~2分;资源配备计划一般、针对性不强、可行性较差,1~0分。 | 5分 |
2、项目实施地点:岢岚县岚漪镇东街村、宋家沟乡口子、李家沟乡牛栏村。1、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商务要求:采购内容:未成林补植补2000亩。项目名称:岢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
要本着“深整地、低扰动”的原则进行,依据《山西主要造林绿化模式》,按照栽植树种确定整地栽植模式,以60x50x40cm鱼鳞坑为主进行整地。1..整地施工作业设计符合《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及《山西省造林技术补充规定》规定的主要造林树种造林最低初植密度要求。四、技术要求: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落叶松:选用容器苗或裸根苗,苗高H>0.35m,地径D≥0.6cm苗木规格:主要依据《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14/T134-2005,达到一二级苗木标准。与现有保存苗木规格一致。苗木来源:优先选用当地苗木,不足从临近地区调运。在苗木采购时要做到首先与就近的苗木供应商签订足额的苗木供应合同,根据施工进度分批分期进行采购,并根据苗木用量提前通知苗木供应商做好起苗工作准备。本工程设计补植苗木为落叶松和油松,苗木必须根系发达、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树冠完整,规格及形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带土球苗木土球要完好,没有明显散裂;裸根苗主根无劈裂,树干枝条完好,没有明显机械损伤。苗木要有《林草种苗经营许可证》《苗木检疫证》《苗木合格证》和《苗木标签》。2.苗木
抚育管护进行2年,造林当年发现未成活的苗木必须及时补植,第二年每年进行再补植、除草、整穴一次,确保苗木成活保存率达到标准要求。安排专职管护人员,从施工之日起对补植补造区进行管护。防火,防放牧危害,及时监测病虫鼠害并汇报。4.抚育管护措施苗木栽植主要在春、雨、秋三季完成,当年成活率达到85%以上,要确保一次补植成功。未成活的树木必须及时再补植。树木植入种植穴前,应先检查种植穴大小及深度,不符合根系要求时,应修整种植穴。苗木栽植时尽量选取有效降雨时段栽植,栽植后采取覆膜保墒措施。3.栽植油松:选用容器苗,苗高H>0.35m,地径D≥0.8cm
1 | 哥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小班作业设计表 | 哥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小班作业设计表 | 哥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小班作业设计表 | 哥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小班作业设计表 | 哥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小班作业设计表 | 哥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小班作业设计表 | 哥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小班作业设计表 | 哥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小班作业设计表 | 哥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小班作业设计表 | ||||||
2 | 单位:亩、株/亩、%、厘米 | 单位:亩、株/亩、%、厘米 | 单位:亩、株/亩、%、厘米 | ||||||||||||
3 | 乡镇 | 村 | 小班号 | 小班面积 | 原栽植树种 | 设计密度 | 保存率 | 补植补造树种 | 达到原设计密度需补植株数 | 折合补植补造面积 | 补植补造苗木规格 | 整地规格 | 补植补造时间 | 用苗量 | 用工量 |
4 | 合计 | 3813 | 220011 | 2000 | 220000 | 4000 | |||||||||
5 | 李家沟 | 牛栏 | 1 | 697 | 油松 | 110 | 油松、落45叶松 | 42159 | 383 | H>35 | 60*50*40 | 秋、春 | 42130 | 766 | |
6 | 李家沟 | 牛栏 | 2 | 121 | 油松 | 110 | 42 | 油松、落叶松 | 7720 | 70 | H>35 | 60*50*40 | 秋、春 | 7700 | 140 |
7 | 李家沟 | 屹辽 | 3 | 79 | 油松 | 110 | 42 | 油松、落叶松 | 5040 | 46 | H>35 | 60*50*40 | 秋、春 | 5060 | 92 |
8 | 李家沟 | 屹辽 | 4 | 74 | 油松 | 110 | 43 | 油松、落叶松 | 4640 | 42 | H>35 | 60*50*40 | 秋、春 | 4620 | 84 |
9 | 李家沟 | 牛栏 | 5 | 81 | 油松 | 110 | 43 | 油松、落叶松 | 5079 | 46 | H>35 | 60*50*40 | 秋、春 | 5060 | 92 |
10 | 李家沟 | 牛栏 | 6 | 52 | 油松 | 110 | 42 | 油松、落叶松 | 3318 | 30 | H>35 | 60*50*40 | 秋、春 | 3300 | 60 |
11 | 李家沟 | 牛栏 | 7 | 59 | 油松 | 110 | 44 | 油松、落叶松 | 3634 | 33 | H>35 | 60*50*40 | 秋、春 | 3630 | 66 |
12 | 李家沟 | 牛栏 | 8 | 301 | 油松 | 110 | 45 | 油松、落叶松 | 18211 | 166 | H>35 | 60*50*40 | 秋、春 | 18260 | 332 |
13 | 李家沟 | 屹辽 | 87 | 油松 | 110 | 42 | 油松、落叶松 | 5551 | 50 | H>35 | 60*50*40 | 秋、春 | 5500 | 100 | |
14 | 李家沟 | 屹辽 | 10 | 91 | 油松 | 110 | 43 | 油松、落叶松 | 5706 | 52 | H>35 | 60*50*40 | 秋、春 | 5720 | 104 |
1、工程名称:岢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一、工程概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岢岚县林业局委托,由山西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组织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岢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通过竞争性磋商,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岢岚县林业局(以下简称甲方)第五章合同原则
三、合同履行期限:包工包料。二、工程承包方式:3、工程承包范围:磋商文件内的所有工程;工程内容外增加的变更工程量经甲方现场确认签字,经采购人批准后,按照审计最终结果以实结算。岢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具体包括未成林补植补造2000亩。2、采购工程内容:
六、甲方工作:工程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整。(小写:)(工程合同款包含所有各项税、费),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如遇工程内容外增加变更工程量的经甲方现场确认签字,经采购人批准后按照审计最终结果以实结算。五、工程合同价款: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合格标准。四、质量要求:20日历天。
七、乙方工作:5、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消防报备手续。4、负责施工地设施防护的协调事项。3、甲方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材料进场及人员出入等便利。并说明注意事项。2、本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造册登记,并承担施工期间的监管责任。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6、施工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按合同要求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及单方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工程价款5%的违约金。5、乙方应文明施工,爱护现场的设施、设备,如在施工中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损坏,全部由乙方维修和赔偿。4、乙方所购材料进入施工场地,通知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3、工程使用主材必须国家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产品合格证、检验证)。2、乙方人员进场须先办理外来人员登记备案,备案后方可开工。乙方人员须遵守采购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1、施工过程中乙方做好预防各类事故的安全措施;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按审计结果一次性支付。九、付款方式:本工程完工,施工方自验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或采购人提出书面移交申请,监理单位或采购人收到书面移交申请后在一定时间内组织验收,施工方配合监理单位或采购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验收合格采购人出具书面合格证明书。对验收未通过的,待整改后由监理单位和采购人组织验收,直至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八、工程验收:8、乙方负责向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消防报备手续。7、乙方施工完毕后须将现场清理干净。
十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不可抗力2、乙方不能按期竣工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工程款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十、违约责任
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一份。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后,即行生效。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乙方:十五、其它事宜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3、成交通知书2、响应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盖章)(盖章)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日期:2022年月日日期2022年月日账号:账号
(正/副本)(格式)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本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件文应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
商目录日期:二○二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采购人):一、磋商函分部务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金额时,磋商文件将被拒绝。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内容的磋商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等。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开启日起的有效期90个日历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9、如果在磋商开启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可不予退还。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磋商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内容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提供服务。
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未经评审小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日期: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E-mail: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供应商代表姓名:
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采购人):
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或园林中级工程师证及其他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四、基本情况表日期: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 | 姓 名 | 电 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企业类型 |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
净资产 | 资信等级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账号 | ||||
经营范围 | ||||
资质证书 | ||||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企业简介 | 可另页 | |||
备注 |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单位现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五、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或园林中级工程师证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采购人):六、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特此声明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特此声明贵方可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证实。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备注:前五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七、近年类似项目业绩
使用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联系人 | 电话 | 备注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磋商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磋商。现就联合体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公章)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函九、廉洁自律承诺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
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磋商采购活动,损害学校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磋商采购活动、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磋商采购工作中做到: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磋商行为,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为维护本次磋商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采购人名称:
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6.保证严格遵守磋商采购会议纪律。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磋商采购工作;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磋商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3.不以向用户、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十一、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磋商保证金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货币: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一、报价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 | 备注 |
1 | 总报价: 元; | |||
总报价(大写): ¥: | ||||
质量标准: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二、商务、技术响应及偏离表日期: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公章):注: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如无偏离,则在第一行“偏离情况”列中填写“无偏离”即可。货币: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 备注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方法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施工组织的合理性;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三、施工组织设计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资源配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配备的主要人员的施工经验和素质;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单位:人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四、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已承担在建工 程 情 况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原服务单位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名 称 |
本表后附相关人员身份证件扫描件 |
五、其它资料3、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报告证明材料。注:1、类似工程指结构相同的工程,一般不分规模和层数。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职 务 | 职 称 | 学 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证书编号 | 专 业 | |||||||||||||
在建和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 期 | 在建或已 完 | 工程 质量 | |||||||||
3、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格式自拟加盖公章)2、项目经理近一年有无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供应商近一年有无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说明企业其它资信情况
政府采购政策性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注:其他未提供格式自拟备注: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供应商近年所承接工程和已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非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果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4、其他(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如不涉及,可不提供)要求部分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商标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四)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三)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序号 | 软件名称 | 开发商 | 注册商标 | 版本号 | 备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商标 | 产品型号 | 认证证书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性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性质。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监狱企业声明函(七)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附:符合标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八)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注: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性质。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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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哥岚县林
业局(单位名称)的哥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
植补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哥岚县2022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未成林补植补造(标
的名称),属于_农、林、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哥岚县新世纪绿
营
业收入为155835321万元,资产总额为106,554502万元0,属于
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
总额为上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
W
应责任。
新
化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22年10166
2201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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