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邀请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5年-2026年寄递业务政务驻点营业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FCC1-24-145;
2、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5年-2026年寄递业务政务驻点营业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5、采购内容:本项目1个包,
(1)公安系统驻点营业
引导群众办理身份证邮寄业务,并做好制证时限与邮寄时限等宣传及解释工作;引导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邮寄业务,做好制证时限与邮寄时限等宣传及解释工作,并对未及时领取的证件进行二次邮寄宣传、信息反馈等;负责辖区内公安局证件寄递的查询工作,完成公安局证件退件的二次领取等工作。
(2)政务中心驻点营业
负责与政务窗口各个部门关系维护,收寄政务大厅各部门的邮件,协助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引导群众办理各项业务的同时做好邮寄宣传工作。
(3)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驻点营业
负责网上车管业务办理的审核、证件制作,车牌领取,负责网上办证、车辆档案、车牌的包装寄递和收寄等,协助交管所大厅工作人员引导群众办理各项业务的同时做好邮寄宣传工作。
(4)发票寄递中心驻点营业
负责网上申办发票寄递的打印、包装、邮寄,协助发票寄递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办理发票邮寄业务同时做好邮寄宣传、解释工作。
(5)政务项目主动客服
负责政务外包项目业务邮件轨迹查询,对异常邮件进行跟踪,协助处理异常,并做好客户解释,分析异常邮件,整理通报政务外包项目邮件情况,处理客户查询、投诉等服务工作。
6、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最长为2年,有效期内本项目结算费用达到预估采购金额,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该合同。首年服务期限届满时,若供应商年度后评估结果评定为D级,采购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宜宾市分公司成本费用;
2、预算金额:330.89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5年-2026年寄递业务政务驻点营业外包服务项目(项目介绍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项目采购公告、公示信息将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cg.11185.cn)4个网站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供应商须在近3年(2021年12月1日起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具备1个类似外包服务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如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结算凭证复印件,时间以结算凭证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四川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期限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九)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并将对应供应商列入四川邮政省分公司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十)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一)本项目禁止涉及邮政企业“小金库”违规供应商参与。
(十二)投标人须承诺无条件授权及配合招标人对本项目业务人员的监理工作,将本项目中所涉及的服务人员相关信息接入招标人指定监理系统,招标人将对包含但不限于业务人员基础信息、用工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是否依法缴纳、酬劳发放情况、是否依法纳税等内容进行监理。
(十三)供应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报名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完成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和采购代理公司的报名流程,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报名方可有效。
2、磋商文件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17:00在中国邮政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 ://cg.11185.cn)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网络报名,上传报名资料文件(介绍信、营业执照)后请电话联系采购代理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支付标书费,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线上获取方式: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磋商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网站注册与操作问题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4、采购代理公司获取方式:(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汇款凭证、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所购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报名介绍信等信息传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946955964@qq.com;(2)邮件名称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25年-2026年寄递业务政务驻点营业外包服务项目获取磋商文件资料”。
5、报名完成后按线上(邮政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流程获取磋商文件,递交响应文件。
八、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我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6楼
联系人:王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28-85283753(报名相关事宜咨询及采购项目相关事宜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