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技师学院环保设施运营与管理实训室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9.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3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技师学院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83052109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7
公告正文
南京技师学院环保设施运营与管理实训室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诚信街22号南京中交投资大厦14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7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XDZB2023160100103
1.2 项目名称:南京技师学院环保设施运营与管理实训室升级改造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9.3万元
1.5 项目内容:南京技师学院环保设施运营与管理实训室升级改造项目位于南京市栖霞区学海路29号学院内,主要工作为原房间内隔板、管线、无用水管、无用水龙头、1.5米高墙裙拆除;部分位置新砌墙体外边线与原窗边齐;原三扇门更换为两扇中空玻璃铝合金平开门,一扇带窗木制平开门;地面贴砖、墙面刷白、顶面喷白;新增17盏灯具、新增4台3P单联机空调、新增水池、五孔插座和网线插口。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6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委派本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提供施工期间项目经理不得更换的承诺)
2.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4)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从2023年7 月14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诚信街22号南京中交投资大厦14层
方式:网上获取,应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至2758484654@qq.com,经代理人员核实无误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如需纸质磋商文件,请电话联系)。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技师学院(南京市栖霞区学海路29号)综合教学楼(新大楼)1013室
五、开启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技师学院(南京市栖霞区学海路29号)综合教学楼(新大楼)10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bulletin)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7.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或“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或“信用南京”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7.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7.4踏勘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技师学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学海路29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18626460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诚信街22号南京中交投资大厦14层
联系方式: 张工 18305210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830521098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XDZB2023160100103
1.2 项目名称:南京技师学院环保设施运营与管理实训室升级改造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9.3万元
1.5 项目内容:南京技师学院环保设施运营与管理实训室升级改造项目位于南京市栖霞区学海路29号学院内,主要工作为原房间内隔板、管线、无用水管、无用水龙头、1.5米高墙裙拆除;部分位置新砌墙体外边线与原窗边齐;原三扇门更换为两扇中空玻璃铝合金平开门,一扇带窗木制平开门;地面贴砖、墙面刷白、顶面喷白;新增17盏灯具、新增4台3P单联机空调、新增水池、五孔插座和网线插口。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6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委派本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提供施工期间项目经理不得更换的承诺)
2.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4)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从2023年7 月14日起至2023年7月25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诚信街22号南京中交投资大厦14层
方式:网上获取,应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至2758484654@qq.com,经代理人员核实无误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如需纸质磋商文件,请电话联系)。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技师学院(南京市栖霞区学海路29号)综合教学楼(新大楼)1013室
五、开启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技师学院(南京市栖霞区学海路29号)综合教学楼(新大楼)10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bulletin)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7.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或“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或“信用南京”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7.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7.4踏勘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技师学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学海路29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18626460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诚信街22号南京中交投资大厦14层
联系方式: 张工 18305210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830521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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