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E522702202400077M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新建瓮安至马场坪铁路南北延伸线甲供第一批通信设备、乌江特大桥检查车招标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E522702202400077M001002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新建瓮安至马场坪铁路南北延伸线甲供第一批通信设备、乌江特大桥检查车招标--包件2(TXSB-02)通信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 :2024-12-04 17:20:07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澄清答疑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更正日期 : 2024-12-10
3、其他补充事宜
新建瓮安至马场坪铁路南北延伸线甲供第一批通信设备、乌江特大桥检查车招标--包件2(TXSB-02)
第一次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新建瓮安至马场坪铁路南北延伸线甲供第一批通信设备、乌江特大桥检查车招标-包件1(TXSB-01)、包件2(TXSB-02)”项目发布第1次澄清答疑,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澄清答疑书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本澄清答疑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答疑书内容为准。
内容如下:
- 问题: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1)项:包件1(TXSB-01)、包件2(TXSB- 02)为保证接入既有系统并实现互联互通,传输、数调、GSM-R系统相关设备(含软件)的投标人需提供”与既有设备厂商的配合意向协议书或授权”。包件3(JCC- 01)不要求。请问,投标人需提供的“与既有设备厂商的配合意向书或授权”,此授权是否与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所投物资设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一致。如非一致,贵单位对此“配合意向书或授权”内容是否有要求,需投标人与既有设备厂家针对此项目双方签订的配合意向书,还是既有设备厂商单独出具的承诺函?
回复:1.不一致。2.由投标人与既有设备厂商签订接入配合意向书或取得既有设备厂商接入授权(可不唯一授权),格式不做要求,意向书及授权表达意思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不变。
贵州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
4、联系方式
文件预览:
质疑回复函.pdf
补充公告.pdf
招标文件.pdf
新建瓮安至马场坪铁路南北延伸线甲供第一批通信设备、乌江特大桥检查车招标--包件2(TXSB-02)通信设备其他工程答疑文件.GZTY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