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建昌中学大道、广场及庭院场地改造成交公告
道路及庭院场地改造制造运输费吊拉安装调试调试技术协助培训进口产品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计算机办公设备正版软件无线局域网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创新产品首台套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保险费检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国外纸施工图纸监督抽检工程质量造价文明施工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团队意外保险垃圾清理外运垃圾外运供热制冷期采暖期电气管线上下水管土建屋面防水墙面厨房卫生间渗漏绿化养护小区道路市政公用工程防火岗位责任制消防安全布置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办公室宿舍料具间施工现场更衣室防火安全宣传教育现金贵重物品料机具安全检查消防器材安全防范法制消防制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生产任务同计划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措施消防措施消防设备设施灭火器绿化修剪草坪的修剪浅根性乔木天堂草灌木绿化松土除草绿地宿根花卉树木绿化浇水排水施肥绿篱色块草花藤本草坪杂草枯草病虫害防治土壤板结恶性杂草行道树池内有填充物无法松土孤值景观树深根性乔木草坪切边切沟树盘防治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二次搬运住宅分户验收第页共页
金额
34.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春为坛采竞谈-2022001号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建昌中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8861103171
中标公司常州市正恒市政建设有限公司34.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建昌中学大道、广场及庭院场地改造成交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春为坛采竞谈-2022001号
二、项目名称:建昌中学大道、广场及庭院场地改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常州市正恒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文化路7-29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肆仟元整(小写:¥34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建昌中学大道、广场及庭院场地改造 施工范围:建昌中学大道、广场及庭院场地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 施工工期:50日历天 项目经理:荀小婷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41433433 |
五、评审专家名单:唐和庆、陈桂平、韩焘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5000元,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建昌中学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育才路17号
联系方式:13813513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
联系方式:188611031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86110317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建昌中学大道、广场及庭院场地改造采购文件.doc 建昌中学大道、广场及庭院场地改造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建昌中学.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建昌中学.pdf
采购人:常州市金坛区建昌中学项目编号:春为坛采竞谈-2022001号项目名称:建昌中学大道、广场及庭院场地改造竞争性谈判文件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
第四章采购需求32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2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一章采购邀请3目录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建昌中学大道、广场及庭院场地改造1.项目编号:春为坛采竞谈-2022001号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采购邀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1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3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否。6.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5.采购需求:4.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545677.30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建昌中学大道、广场及庭院场地改造 | 100 | 1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否。
(2)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资料的同时以现金方式缴纳,由招标代理统一收取并开具收据。3.方式:在线下载,详见网页公告附件2.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hangzhou.gov.cn/)。1.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2日三、获取采购文件(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2开标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截止时间:2022年6月27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
(5)采购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4)代理机构保持会议室要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担负起开评标现场疫情防控责任。(3)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谈判供应商,应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公告附件)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有序进入开评标场所。(2)除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1)所有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提前申请常州健康码(健康码申请操作指南:下载“我的常州”APP→点击“我的常州”APP首页“健康码”应用→根据提示填报个人信息→根据用户填报的信息,次日将生成个人“健康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1.疫情防控措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2.1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谈判文件的响应人,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2.关于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
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3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谈判文件。2.2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名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3813513859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育才路17号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建昌中学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18861103171项目联系人:王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8861103171
一说明供应商须知1.上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响应将被拒绝或响应无效且不允许补正。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1 | 采购人名称 | 常州市金坛区建昌中学 |
2 | 最高限价 | *2.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45677.30元。 *2.2供应商应有明确报价,投标单价超过控制单价或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
3 | 谈判报价次数 | *本项目采用二轮报价,响应文件中书面报价为首轮报价(不公开),第二轮报价不得超过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
4 | 资格审查 |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资格审查资料: *(1)响应人资格审查一览表(具体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22年3月-至今,其中任一月均可); *(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注: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按上述顺序提供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不可活页装订)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必须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单位全称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原件(即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可提供证书原件或公证件或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可单独密封也可与复印件密封在一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投标人递交的关于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开标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的证明原件。 (资格后审时一次性递交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
5 |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 ■否 |
6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7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否 |
8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 ■否 |
9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日历天。 |
10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 (3)其他要求: / 。 |
11 |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 谈判文件答疑纪要、澄清、更正、说明等 |
12 | 答疑 | 12.1该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如果有疑问,请将疑问于 2022年6月23日11:00时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送至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并同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535363285@qq.com。 (注:1.送质疑材料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质疑材料不接受邮寄) 12.2答疑回复时间:2022年6月23日17:00前,由采购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有权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谈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12.3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和要求制作,网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html/ns/down/629326.html(未按照相关格式和要求制作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13 | 采购人对谈判文件澄清方式 | 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hangzhou.gov.cn/)等媒体上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公告。 |
14 | 采购人对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时间 | 2022年6月20日至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
15 | 响应文件递交 方式 | 本项目采用线下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响应人应携带规定的材料于开标开始前到开标地点,进行开标。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响应人以邮箱、快递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
16 | 响应文件份数 | *1.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2.密封和标志要求: (1)正本与副本分开装袋密封,并在封袋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2)响应文件的封袋上应标明响应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年月日,加盖响应人公章。 注:以上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17 | 是否允许响应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不允许 |
18 | 谈判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
19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5 %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采购人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
20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收费标准: 5000元。 缴纳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响应人在报价时需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
21 | 项目属性及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 21.1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建筑业行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请正确填写中小企业申明函(工程、服务),未填报或缺项、漏项则报价不做相应扣除。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中标的,随中标公告一同公示。 21.2根据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二)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需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请正确填写中小企业申明函(工程、服务),如填写错误或未填报或缺项、漏项则报价不做相应扣除。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1.3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
22 | 信用记录查询 | 项目评审组织人员于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 |
23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 详见合同草案条款 |
24 | 其他 | 1.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采购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身份核验时,各到场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除投标书中另单独手持一份)、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公告附件);(2)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除投标书中另单独手持一份)、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公告附件);(3)其他注意事项以上参加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采购人不予受理:1)未到达开标现场的;2)未参加投标签到的;3)身份核验时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投标人投标前须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充分考虑各种风险,一旦中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 |
1.3.2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1.3.1合格响应人的条件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3“响应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1条。1.定义
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财政部门、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1.3.2.2项目评审组织人员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1.3.2.1项目评审组织人员于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输入供应商全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信用记录。
1.5.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响应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5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响应)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6条。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1.4“服务”是指响应人按谈判文件要求,完成规定的货物供货过程中须承担的制造、运输、吊拉、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各项义务。1.3.2.4响应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谈判当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人只要存在上述1.3.2.2项中失信信息情形的,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为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的主要网站,供应商失信信息记录查询包含了但并不限于“信用中国”网站。1.3.2.3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应填写《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字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注:较大数额罚款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含)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较大数额罚款金额认定来源于《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
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1.6本谈判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1.5.5联合体成交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全权代表方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5.4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响应)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响应)活动,并承担投标(响应)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1.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响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响应)均将被拒绝。1.5.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1.2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3.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1进口产品3.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2.2项目属性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
(1)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2.1.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3.2.1中小企业定义:3.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1.3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7条。
3.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3.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3.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3.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2.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3.3.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3.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响应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3.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6信息安全产品3.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3.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3.5正版软件3.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3.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
二谈判文件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响应有关的费用,无论响应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4.谈判费用3.7.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7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3.6.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采购邀请5.1谈判文件由下列六章内容组成:5.谈判文件的构成
6.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响应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谈判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改。6.1响应人在收到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答疑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如无疑问,视作响应人完全认可谈判文件的条款和要求。采购人作出的澄清或修改将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响应人。6.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5.2响应人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
7.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响应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响应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7.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响应语言三响应文件的编制6.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6.4谈判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与原谈判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开标时间的公告为准。6.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可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栏定期自行查看、下载相关采购项目的补充通知。
(1)按照谈判文件中本条8.2响应文件格式部分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响应人承担。8.1.1响应文件编写8.1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响应文件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8.响应文件组成及相关要求7.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响应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7.2除谈判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响应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8.2响应文件构成:(5)响应人必须保证谈判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4)对于谈判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谈判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除可填报内容外,对响应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该响应将被拒绝。(2)响应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被视为响应文件完整性有缺陷。
(7)工程量清单报价表(6)报价一览表(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响应函
(13)响应人资格审查一览表(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0)中小企业声明函(9)采购需求偏离表(8)合同条款偏离表
9.2.2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9.2.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9.2响应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响应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响应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9.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元报价。9.报价(14)其他证明材料
11.2响应文件由响应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方为有效,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并在规定地方加盖公章。11.1响应人应准备响应文件的正本1套,副本2套,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0.响应人应认真检查谈判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否则责任自负。9.4响应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响应无效。9.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1.8响应文件格式部分,应由响应人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1.7响应人投标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11.6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12.5投标报价清晰准确,不存在影响其他响应人评分的严重错误。11.4全套响应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11.3响应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予拆封和参加评审。
13.1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密封。13.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志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谈判保证金。12.谈判保证金:11.10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应加盖与响应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须为全名,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1.9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章。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响应人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响应人除按照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有效期外,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15.1响应文件应在本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9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谈判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5.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4.谈判报价次数: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3条。13.3响应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拆封和参加评审。13.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响应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年月日,加盖响应人公章。
16.4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报价,不得排挤其他响应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响应人合法权益。响应人不得与采购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16.3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16.2响应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16.1响应人应当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完全明了采购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交货日期,完全明了响应人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6.响应内容填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8.1响应人须在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指定地点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18.提交响应截止时间17.2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未提供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响应文件,不予参加谈判和评审。17.1本项目使用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并提交纸质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提交16.5响应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缺项漏项或者数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1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专家可以书面方式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响应文件的澄清19.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9.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响应人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但所提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3授权委托书无响应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印鉴(或签名),或委托书非原件的;21.2响应文件未加盖响应人公章的;21.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签署、盖章的;21.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无效响应文件不予参加评审。20.4响应人拒不按照项目评审要求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0.3所有澄清或说明必须以书面方式正式为之,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21.9响应文件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21.8响应人在谈判报价中存在严重错误,并影响对其他响应人的评分的;21.7响应人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确定以哪个报价为准的;21.6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21.5响应人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的;21.4响应人未通过报名的或者在名称上和法人地位上与报名情况发生实质性的改变的;
21.15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21.14投标单价超过控制单价或投标总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21.13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21.12谈判保证金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缴至指定帐户或金额不足的(达到免收保证金条件的此款忽略);21.11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21.10响应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1.21谈判文件明确规定无效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情况;21.20不符合谈判文件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21.19响应产品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21.18响应有效期不足的;21.17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21.16投标报价中任一项目综合单价为0、负数、缺项的;
22.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1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谈判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2.谈判小组五评审21.2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1.12谈判文件中约定的其他无效标要求;
24.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4.1采购人将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4.确定成交供应商六确定成交23.1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23.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25.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25.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响应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25.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4.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4.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详见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27.签订合同26.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26.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6.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终止
28.询问、质疑、投诉27.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7.4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27.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7.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2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8.2.2.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满足28.2.1条款的前提下,为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2响应人(潜在响应人)认为谈判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材料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响应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1响应人(潜在响应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于响应截止时间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被视为无效质疑。28.2质疑28.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8.1询问
28.2.6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8.2.5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8.2.4提出质疑的响应人(潜在响应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响应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8.2.3响应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中心有权不予答复28.2.2.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2.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9.1对于被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响应人,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中标、成交结果无效。29.响应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28.3.1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财政相关部门提起投诉。28.3投诉28.2.8质疑事项如无实质内容,仅为询问质疑人得分情况或质疑人未成交原因等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将此类质疑函作为书面询问接收,采购代理机构按询问程序处理。28.2.7响应人(潜在响应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响应人(潜在响应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名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有缺失的,采购人应当一次性告知质疑人需补全的材料及补交的截止时间。补交的截止时间与法定质疑期的截止时间一致。质疑人于截止时间后递交补充材料的,将被拒绝,
31.代理费30.3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响应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响应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响应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响应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露。30.1响应人自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保密和披露29.2对于被做出失信行为等级记录且该记录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响应人,在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一定的分数扣减或价格增加。具体标准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对于一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总分值2%的减分,二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总分值4%的减分,三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总分值6%的减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于一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报价2%的加价,二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报价4%的加价,三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报价6%的加价。
为营造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尊敬的响应人项目参与人:政府采购告知书32.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32.未尽事宜31.1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五)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四)违规向关联参与人或供应商透露招投标或评审信息的;(三)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二)与供应商或采购人恶意串通的;(一)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一、欢迎响应人及项目参与人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凡发现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的,均可以书面具名方式举报,请投送至金坛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金坛区市民中心A楼0830),
(五)在招投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四)向采购人、政府采购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一)在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有吵闹、起哄、斗殴等行为,扰乱政府采购开标现场或评审现场秩序的,以及在投标答疑、领取谈判文件、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二、响应人及项目参与人应当遵守政府采购工作规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组织机构列入不良行为纪录,建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一切项目,并在相关媒体网站予以公布:
谈判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第三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政府采购投诉监督电话:0519-82328550监督科办公室:金坛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0830室(六)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影响政府采购项目正常进行的。
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按上述顺序提供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不可活页装订)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必须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单位全称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原件(即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可提供证书原件或公证件或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可单独密封也可与复印件密封在一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注: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审查内容为投标供应商资格后审审查资料(所有材料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补正,否则视作无效投标。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1-1 |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1-2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项目评审组织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项目评审组织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3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1)响应人资格审查一览表(具体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22年3月-至今,其中任一月均可); (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
谈判、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符合性审查要求《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后审时一次性递交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投标人递交的关于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开标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的证明原件。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2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
3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
6 | 签署、加盖公章 | 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 |
8 | 报价的修正 |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 |
9 | 公平竞争 |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0 | 串通响应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11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2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在开标现场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最终报价须包含谈判文件全部内容,如最终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进行调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有,具体规定为:/谈判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谈判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未按照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不满足谈判文件★号条款或谈判文件技术指标超出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
第四章采购需求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报告违法行为谈判小组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终报价(如有按本章节进行算术修正或政策调整的,以修正或调整后的最终报价计算)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不少于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定成交的标准与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
交付时间:50日历天。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商务要求建昌中学大道、广场及庭院场地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1.采购标的采购标的
(4)绿化项目养护期满竣工验收后按照审定价款一次性付清。(3)2024年1月1日前付清余款(扣除绿化项目、质保金)。(2)2023年6月1日前付至审定价款的90%(扣除绿化项目);(1)在合同工期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23年1月1日前付至合同价款的60%(扣除绿化项目、暂列金及未施工项目);付款条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建昌中学
(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质保期:苗木部分:所有苗木均应符合苗木清单中各项要求、养护期2年、成活率100%;其他:合格、质保期2年;具体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3.售后服务(质保期)注:中标人必须将竣工资料提交完成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未取得竣工验收证明不得进行工程审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和乙方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乙方:甲方:第一部分协议书(GF—2017—0201)
四、质量要求:合格;苗木部分:所有苗木均应符合苗木清单中各项要求、成活率100%。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月日。三、合同工期:50日历天。二、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名称:建昌中学大道、广场及庭院场地改造。一、工程概况: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建昌中学大道、广场及庭院场地改造-道路及庭院场地改造:人民币:(大写)(¥元);其中: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2.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2)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建昌中学大道、广场及庭院场地改造-绿化工程:人民币:(大写)(¥元);(2)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5、本合同通用条款4、本合同专用条款3、采购标底价及其附件2、中标通知书1、本合同协议书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9、工程编制说明8、采购标底7、施工图纸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十、合同生效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八、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2.2适用法律和法规2、l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协议书(不违反有关规定的)、中标通知书、采购标底价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编制说明、有关本工程的图纸会审记录、工程变更及工程例会记录等。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3、图纸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甲方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颁布的有关建筑安装施工规范及验收、评定统一标准。2.3适用标准、规范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等现行有关建设管理法规条例。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4、工程师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使用国外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甲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用于其它工程3.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提供施工图纸贰套。
职权:1、负责协调各乙方单位、监督单位、设计单位的工作关系;2、负责监督抽检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工作。姓名:职务:现场负责人4.2甲方派驻的工程师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图纸变更2、延长工期3、工程款支付甲方委托的职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对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管理,协调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工作关系。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开工条件6.l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6、甲方工作姓名:职务:项目经理5、项目经理4.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2022年月日(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由甲方派驻现场负责人向乙方提供正确的书面交底材料。(5)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相关资料办理完毕,提供给乙方。(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全部完成(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全部到位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乙方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7.1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7、乙方工作6.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工作:/(9)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5)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金坛区住建局、环保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服从交通、城管部门的管理,由采购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责任方负担。(4)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开工前五天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平时做到工完场地清,如未及时清理垃圾,将进行处罚,每发生一次,处以1000元/次。如遇重大事项须整体及时清理的,未能按甲方指定时间内清除、运送自行产生的垃圾,将进行处罚,每发生一次,处以10000元/次。(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履行保护责任,如施工中被破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9、工期延误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乙方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报告后七天内。合同签定后5天内提供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8.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8、进度计划
11、工程试车10.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隐蔽工程。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四、质量与验收1、影响工期顺延的工程量变更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2.1合同价格形式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六、合同价款与支付五、安全施工:按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操作规程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施工由乙方负责。11.1试车费用的承担:按通用条款执行。
4、政策性调整(税率调整除外)3.工程材料(设备)市场价格的波动。2.工程量变化产生的前期费用1.投标人的投标施工方案、现场施工条件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综合单价合同。
3.暂估价材料、暂估价项目;2.发包人要求的承包范围以外的附加工程量;1.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考虑在投标综合单价内,在合同约定风险范围内不作调整。
a.投标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投标书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结算;2)结算原则为:工程量应由乙方按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后向甲方提出,经审计后按审定数量结算;1.2.2调整方法:5.发包人提出对乙供部分材料进行更改,引起的价差。4.发包人确认的其它项目;
(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经签证确认的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甲方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乙方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认。3)其它工程价款调整方法:(2)无计价定额可套用的项目:由学校(至少两人:总务主任或总务副主任、分管副校长或校长)、监理及乙方共同询价、协商,报校长审批确定,确定后的价格不让利。(1)有计价定额可套用的项目: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营改增后的相关规定等计价规则中的标准;措施费用按采购标底中的取值;材料价格为工程实施期间的常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除税工程信息指导价格(无信息价的以发、承包双方经市场询价后确认的除税价格,且不让利);人工按施工期间的人工工资指导价,根据上述要求编制综合单价报采购人确认。c.招标控制价中无类似综合单价,结算原则为:b.投标书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投标书中已有的类似的综合单价作相应调整后结算;
13、工程预付款注:上述凡涉及中标优惠率同步下浮的下浮率={1-【投标总价-不可竞争费*(1+规费费率)*(1+税率)】/【标底总价-不可竞争费*(1+规费费率)*(1+税率)】}*100,(不可竞争费用为暂列金额、暂定价)。1.2.4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签证单或者隐蔽签证单上必须有学校(至少两人:总务主任或总务副主任、分管副校长或校长)、现场监理、乙方(项目经理)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和签证的时间。1.2.3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需要在合同价外另行增加的内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施工;所涉及费用根据上述相关条款在竣工结算时由审计确认。(3)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签证单上必须由学校(至少两人:总务主任或总务副主任、分管副校长或校长)、乙方(项目经理)、现场监理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和签证时间,如有必要,还需附有相应的综合单价分析。(2)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需要在合同价外另行增加费用的内容或变更项目内容、变更项目范围的均必须由各学校(至少两人:总务主任或总务副主任、分管副校长或校长签字)事先书面签字后报教育局(建装中心、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分管局长)审批同意,否则一概不予结算。
(1)在合同工期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23年1月1日前付至合同价款的60%(扣除绿化项目、暂列金及未施工项目);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乙方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乙方在工程验收后一个月内提交竣工结算及竣工资料。14、工程量确认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
(3)工程变更、签证及增量部分涉及的价款在审计前暂不支付,结算审计后按合同约定支付。(2)上述每次付款须开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1)乙方必须将竣工资料提交完成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未取得竣工验收证明不得进行工程审计。(4)绿化项目养护期满竣工验收后按照审定价款一次性付清。(3)2024年1月1日前付清余款(扣除绿化项目、质保金)。(2)2023年6月1日前付至审定价款的90%(扣除绿化项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16.1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甲方承担责任如下:16.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无七、材料设备供应(4)实际工程量数据超过采购数量百分之十必须报校长、建装中心、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局领导签字确认。
17、乙方采购材料设备16.2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3)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18.竣工验收九、竣工验收与结算变更项目内容、变更项目范围的,必须由各学校(至少两人:总务主任或总务副主任、分管副校长或校长签字)事先书面签字后报教育局(建装中心、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分管局长)审批同意后才能更改,否则一概不予结算。工程变更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指定品牌、型号的必须按指定的品牌、型号采购。如采购非编制说明中明确的材料品牌、型号外的必须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采购,所有材料必须报验并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否则一律不得使用。17.l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20、违约十、违约、索赔和争议按本合同专用条款“六、合同价款与支付”中的相关规定计算出的造价按中标让利率进行让利,让利后的造价即为本工程的结算造价。竣工结算18.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满足甲方工程进度要求。18.l供应商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申报该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竣工图贰份以及所有相关资料。
20.2本合同中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双方约定的甲方其他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20.1本合同中关于甲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21.l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21、争议双方约定的采购人其他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采购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按每天1000元处罚,因质量不合格所发生的返工损失及延误工期赔偿金均由乙方承担。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2、工程分包十一、其他第二种解决方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一种解决方式: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用“√”形式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由市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甲方投保内容:/24.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24、保险23.l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发生战争、暴乱、6级以上地震、10级以上台风的情况之一。23.不可抗力22.1本工程甲方不同意乙方分包。
(2)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1)甲方向乙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5.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25、担保(2)乙方投保内容:团队意外保险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保险事项:/
2)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1)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27、补充条款26.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正本贰份、副本肆份26、合同份数(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乙方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甲方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8)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需要在合同价外另行增加的内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施工;所涉及费用在竣工结算时由审计确认。7)项目经理在合同履行期间必须在施工现场(即:由监理人员现场书面考勤;如有缺勤罚款100元/次,罚款金额从结算款中扣取),缺勤3次及以上,必须更换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参加监理组织的现场工地例会、专题例会且做好会议纪要,如未做到,项目经理承担1000元/次的违约金。监理人员在发现项目经理确实不能胜任该项目工程任务时,保留中途撤换施工单位的权利。当项目经理不能坚守岗位并不能胜任该项工作时,监理人员可根据情况要求作出更换处理。6)乙方须服从甲方公司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服从甲方现场的管理人员、甲方、建装中心、监理等部门的管理。5)关于结算审核费:本项目结算审核费率在8%内(含8%)时,审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如12%≥审核费率>8%时,审计费由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各承担一半;审核费率>12%时,本项目所有审计费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以上不为累进制【按标段(不分专业、学校)计算核减率,咨询费按审计局相关规定执行】。4)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时必须做到工完场清,确保整洁、卫生。3)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自行完成档案资料的制作,并及时整理、送达竣工资料。
14)承包人疫情防控须按照发包人及社区防控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相关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赔偿。13)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进出小区部分通道可能封闭,施工车辆可能需要绕行,施工单位投标时需充分考虑此情况带来的降效因素,自行考虑在施工方案及自主报价中。12)所有垃圾清理外运:清理、拆除的垃圾外运及垃圾处理费,由投标单位考虑到报价中,垃圾处理要求按照“常城管(2019)31号”文件执行。11)施工过程中扬尘、噪音控制等需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如被相关部门查处并通报,除按规定处罚以外还需向采购人支付2万元/次的违约金。10)承发包双方应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常州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实施细则》(常建〔2018〕113号)、《关于加强全市建筑领域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常建〔2018〕132号)等要求,按各自职责,将防治措施落实到位。9)所有涉及工程过程质量(材料)验收、结算签证等相关手续、资料的报验必须按照学校、监理或者相关规定执行。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住所:住所:甲方(公章):乙方(公章):16)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决定。15)由于疫情造成的损失等,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因此另行支付费用。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乙方所有承包范围内项目工程质量缺陷。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乙方:甲方:工程质量保修书
3、供热及制冷为2个采暖期及制冷期;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安装工程为2年;l、土建工程为/年,屋面防水、墙面、厨房、卫生间渗漏为5年;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二、质量保修期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工程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l、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三、质量保修责任5、其他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2年,绿化养护期2年。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2年;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六、其他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保修期期满后不计息退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款的3%。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爆炸事故起数:0起;火灾事故起数:0起;重伤和死亡事故起数:0起;轻伤事故率控制在千分之五以下;安全生产目标: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市、区政府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各项目部必须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JGJ59-99检验标准》和市、区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为此,公司同各项目部责任人签订管理责任目标:
中毒和窒息起数:0起;物体打击事故起数:0起;触电事故事故起数:0起;机械伤害事故起数:0起;坍塌事故事故起数:0起;高空坠落事故起数:0起;
力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我公司程序文件的要求,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个“人人关心安全、事事注意安全、千方百计保证安全”的新局面。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本工程乙方必须按文明工地标准进行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定的有关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并服从甲方、监理的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应按照甲方、监理要求制定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制度的运行。起重伤害事故起数:0起;车辆伤害事故起数:0起;灼烫事故起数:0起;
依据市政府、市建委文明施工的达标要求,切实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具体工作,真正达到蓝天工程文明施工工地。逐步加大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规范配电设施,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以及新老设备的更新换代工作。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按规定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特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在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统一部署的检查任务的同时,要有计划的、有针对性的进行自身的安全生产动态检查与整改。认真落实各级负责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和特工种培训工作。加强下属施工队伍的进场教育和班前教育。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各负责人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做到会前有准备,会议有针对性、有记录。
治安、消防承包协议书签订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责任人:责任单位:各负责人要尽职尽责履行安全生产义务,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工程项目名称:一、承包工程项目乙方:甲方:
2.甲、乙双方认真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治保、消防组织,做好本项目治安、防火管理工作,提高自管、自防、自治能力。1.甲、乙双方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三、甲、乙双方治安、消防的共同要求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满足甲方工程进度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常州市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治安、消防责任,确保施工、经营安全,甲、乙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作为附件。二、工程项目期限
2.乙方必须杜绝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的人员为本单位职工,严禁擅自容留外来人员,做到有据可查,并与户口登记人员相一致;如甲方查处乙方人员与户口登记不符,由此造成的后果有乙方负责。1.乙方必须确定一人负责检验证件,收集照片,申报暂住证等工作,按规定做到三天内人来即报(报甲方所在地区派出所及甲方),人走即销,登记在册的人员与实际居住人员相符合。四、治安要求5.甲、乙双方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定防火岗位责任制,乙方应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施工队的消防安全工作。4.甲、乙双方切实加强对职工的教育管理,做好法制教育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道德观念和治安、防火安全意识,提高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3.甲、乙双方认真落实办公室、宿舍、料具间、施工现场、更衣室等场所的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措施,妥善保管好现金、贵重物品、料机具等财物,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1.甲方负责施工项目消防工作的全面领导及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的整体消防安全布置,根据施工现场环境制定消防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五、消防要求6.乙方必须管理好自己的工人,不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倒卖工地上的任何财物。5.凡乙方职工违法犯罪,除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造成甲方经济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4.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果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并制定有关使用和管理协议,并按使用和管理协议执行,造成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赔偿。3.乙方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法制和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并书面记录活动情况,增强职工遵纪守法的观念,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7.乙方应建立本单位消防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制度,并按规定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6.乙方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应与施工生产任务同计划、同检查,同布置,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5.乙方必须服从总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甲方根据施工部位、环境因素,制定消防措施,负责办理分包单位动火审批手续。3.甲方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指导。对乙方在施工中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责令其整改。如乙方在整改期内未能按要求整改完毕,甲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有权责令乙方全面停工整改。2.甲方负责审查乙方的消防施工方案、消防应急预案及消防安全措施等,督促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加以实施。
1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如乙方在施工期间未按甲方的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施工或经营,导致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2.乙方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培训后,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无证操作,由于无证操作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违约方承担。11.乙方应在自己的施工区域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布置灭火器。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消防器材前严禁堆物,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9.乙方应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每月定期组织本单位职工召开消防安全教育会议和特殊工种安全教育会议,并有培训记录。8.乙方应定期对本单位施工环境进行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检查记录应报总包单位留存备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六、本协议规定内容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17.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同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保护好现场,并配合事故调查。16.生活区内住宿的人员,必须遵守生活区、宿舍的消防管理规定,不准私自乱接乱拉电线和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在床铺上吸烟。15.易燃设施应符合消防要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场前须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经过总包单位批准同意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日常管理中要分类存放,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悬挂明显的安全标识,落实专人负责管理。所有分包单位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清单须上报至总包单位备案。1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木工棚及仓库严禁烟火,并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毒、防冻、防爆措施,悬挂明显的防火安全标识,配备消防器材。
一、绿化修剪常州市金坛区建昌中学区域内绿化养护要求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甲方:乙方: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4)所有修剪剩余物随剪随清,保证现场整洁,防止滋生病虫害。3)修剪时间应选在早晨或傍晚,避免剪湿草。2)修剪次数:根据草坪生长情况,随时修剪。每次剪去的量不超过总长度的三分之一。1)修剪高度不超过8cm,夏季和入冬前的最后一次修剪应提高留茬高度4-5cm,增强草坪抗逆性。2.草坪:1.修剪包括乔木、花木整形修剪、绿篱与色块的成型修剪和草坪的修剪等;乔木、花木修剪分为重修和轻修,重修一般安排在春初和冬季。其余时间轻修以剥芽、去除病死枝条、维持树形为主。
3)所有乔木冬季修剪在12月底完成,春季修剪在植物生长开始前完成;修剪枝条等物及时清理。2)修剪锯口应平齐不劈不裂,减少大锯口,较大的锯口应涂防腐剂。1)各类乔木生长季节需及时剥芽,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等。乔木基部至一级分枝点内无萌蘖枝。(1)乔木:3.乔木、灌木修剪要求:5)天堂草每次修剪需去除枯黄叶条。
4)发现病、虫枝和枯枝甲类、乙类区域24小时内处理完毕;其他区域3天内处理完毕。3)绿篱、色带修剪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每月整形修剪不少于1次。修剪后残留绿篱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2)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培育新枝。栽植多年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势上强下弱。1)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彻底疏除。(1)灌木:4)发现病、虫枝和枯枝甲类、乙类区域24小时内处理完毕;其他区域3天内处理完毕。
1.草坪三、绿化松土、除草(3)在雨季应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防止植物因涝至死。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过24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过12小时。(2)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每次浇水时浇湿土层在10cm以上),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水车及水泵浇水不得影响交通,并注意做好作业队的安全防护工作,浇水如造成路面污染,同时安排人员清扫冲洗干净。(1)根据植物的需求及不同环境条件、季节差异、植物生长情况及时浇水,夏季抗旱时能确保车辆、水泵、人员的安排和使用。冬季中午浇水,夏季早晚浇水。二、绿化浇水、排水
(2)松土结合除草、施肥进行,一年多次。夏季松土宜浅,秋后松土宜深些。(1)绿篱、色块、草花、藤本植物中无明显杂草及其他类植物,保持纯净。2.灌木(3)枯草及落叶层厚度在1.5cm以上时,易产生病虫害,影响树下草坪生长,水不易渗入土壤,应及时清除。(2)疏松土壤,土壤板结时应打孔松土输氧。打孔深度符合甲方要求。(1)草坪杂草要本着“除早、除小、除了”原则,及时连根清除,严禁出现恶性杂草(如一枝黄花等)。
(5)以下情况乔木不需松土(4)所有区域的行道树和孤值景观树需松土,一级养护区域内林带乔木需松土。(3)松土一般在5厘米以上,浅根性乔木松土宜浅,深根性乔木松土宜深。(2)种植在草坪内的树木每2个月在树穴周围对草坪切边切沟一次,保证树穴界线清晰,线条流畅。(1)以主干为中心1米直径的树盘内重点松土和除草,保持树穴内无明显杂草。3.乔木
五、防台抗灾做好夏季病虫害和冬季越冬病虫害的预防和防治工作,苗木施药品种及防治时间、次数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四、病虫害防治c、行道树池内有填充物无法松土的乔木。b、周围密植灌木的乔木;a、林带树行列间距2m以内的乔木;
2、对于谈判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谈判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做好夏季防台抗灾工作,遇到树木斜倒时在24小时内扶正,冬季积雪达到5—6CM时保证及时组织人员。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谈判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采购人名称)致: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格声明函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日期:
主要设备有: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2响应函(实质性格式)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公章)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致: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函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地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
供应商:(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谈判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说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加盖公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单位名称)组织实施的(项目名称)招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双面复印件)粘贴处代理人身份证日期:年月日
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做出的其他承诺。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价一览表6报价一览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工期 | 质量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大写 | 小写 | 工期 | 质量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7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工程名称: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 标 总 价 | |||||||
招 标 人: | |||||||
工 程 名 称: | |||||||
投标总价 (小写): | |||||||
(大写): | |||||||
投 标 人: | |||||||
(单位签字盖章) |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授 权 人: | |||||||
(签字盖章) | |||||||
编 制 人: | |||||||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 |||||||
编 制 时 间: | |||||||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 |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 |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暂估价(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 规费(元) | |
合计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 |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暂估价(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 规费(元) |
1 | |||||
2 | |||||
合计 |
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暂估价 |
1 | 分部分项工程 | ||
2 | 措施项目 | ||
2.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3 | 其他项目 | ||
3.1 | 暂列金额 | ||
3.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3.3 | 计日工 | ||
3.4 | 总承包服务费 | ||
4 | 规费 | ||
5 | 税金 | ||
合计=1+2+3+4+5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1 | ||||||||
2 | ||||||||
合计 |
投标人必须按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1 | 安全文明施工 | ||||
2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
3 | 安全文明施工省级标化增加费:一星级 | ||||
4 |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 ||||
5 | 夜间施工 | ||||
6 | 非夜间施工照明 | ||||
7 | 二次搬运 | ||||
8 | 冬雨季施工 | ||||
9 |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 ||||
10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 ||||
11 | 临时设施 | ||||
12 | 赶工措施 | ||||
13 | 工程按质论价:合格工程 | ||||
14 | 住宅分户验收 | ||||
15 |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 ||||
16 | 合计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暂列金额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暂估价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3 | 计日工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
合 计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
工程名称: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
合 计 |
计日工表投标人必须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必须按材料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材料暂估单价表
工程名称: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合 计 |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 |||||
工程名称: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作内容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
合 计 |
注:1、此表前五栏与第七栏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填写“数量”、“合价”与“合计”栏,并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按上述材料暂估单价计入。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材料暂估价格表工程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一 | 人工 | ||||||||
人工小计 | |||||||||
二 | 材料 | ||||||||
材料小计 | |||||||||
三 | 机械 | ||||||||
机械小计 | |||||||||
总 计 |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费率(%) | 金额(元) | ||||
合 计 |
序号 | 材料编码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等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合计 |
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3、此表中的暂估价材料均为由承包人供应的材料。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 金额(元) |
规费税金.编号.. | 规费税金.项目名称.. | 规费税金.计算基础.. | |||
规费税金.编号.. | 规费税金.项目名称.. | 规费税金.计算基础.. | ¹æ·ÑË°½ð.·ÑÂÊ.. | ||
规费税金.编号.. | 规费税金.项目名称.. | 规费税金.计算基础.. | ¹æ·ÑË°½ð.·ÑÂÊ.. | ||
规费税金.编号.. | 规费税金.项目名称.. | 规费税金.计算基础.. | |||
规费税金.编号.. | 规费税金.项目名称.. | 规费税金.计算基础.. | |||
规费税金.编号.. | 规费税金.项目名称.. | 规费税金.计算基础.. | ¹æ·ÑË°½ð.·ÑÂÊ.. | ||
规费税金.编号.. | 规费税金.项目名称.. | 规费税金.计算基础.. |
合同条款偏离表8合同条款偏离表2、此表中不包括由承包人提供的暂估价格材料。注:1、此表由投标人填写。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号 | 材料编码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等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小计 |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 □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谈判文件条目号(页码) | 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 说明 |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需求偏离表9采购需求偏离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序号 | 谈判文件条目号(页码) | 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 说明 |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注:
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1)供应商如是属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情形的可提供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说明:10中小企业声明函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7)小微企业未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分评审将不予价格扣除。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
2.供应商如属于以上情形的请提供。如不提供此声明函的,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主要设备有: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日期: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响应人名称(加盖公章):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响应人资格审查一览表13响应人基本资格要求材料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名称(盖章):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响应人(盖章):响应人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如有违反,依法接受相应处罚。贵单位组织的编号号采购活动,我公司愿意参加,并承诺的下列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准确的、真实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序号 | 项 目 | 响应人承诺 |
1 |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是 |
2 |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 是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是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是 |
附件:内容: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格式自拟)其他证明材料14其他证明材料日期:______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过程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十、承诺本单位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单位(盖章):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常州市金坛区建昌中学(单
位名称)的建昌中学大道、广场及庭院场地改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
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
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建昌中学大道、广场及庭院场地改造(标的名称),属于工程类、建筑业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常州市正恒市政建设有限
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50人,营业收入为_500万元,资产总额为1500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844600
WY
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盖章)1常州市
日期:20222年月九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
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如属于以上情形的请提供。如不提供此声明函的,价格将不做相应
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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