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康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新址装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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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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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5/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规划环保办) | ||||||
项目名称 | 康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新址装修工程设计服务 | |||||||
资金来源 | 镇级财力-其他资金(自筹) | |||||||
项目内容 | 主要建设内容为康桥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新址一层内部装修改造,室内装饰、水电及消防改造,一层建筑面积约781平方米。 | |||||||
报名有关事项 | 服务类型 | 工程设计 | 服务金额 | 7.520000万元 | ||||
报价参考依据 | 沪浦发改投〔2012〕339号文 | 一签多年 | 否 | |||||
服务时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 工验收。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4-05-17 00:00:00 |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4-05-17 10:00:00 | 报价结束时间 | 2024-05-21 10:00:00 | |||||
资质等级要求 | 工程设计-建筑专业资质-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建筑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乙级,工程设计-建筑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丙级 | 人员资质要求 | 无要求 | |||||
规避中介 | ||||||||
否定性条件 | (一)在中介集市报名前3个月内存在1次记入一般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二)在中介集市报名前1年内存在2次记入一般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三)在中介集市报名前2年内存在1次记入严重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四)在中介集市报名后中介服务合同签订前,存在记入一般或者严重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 |||||||
回避情形 | (一)参与同一项目采购的不同中介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
选取事项 | 选取方式 | 择优选取 | ||||||
材料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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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信息 | 项目联系人 | 姚园 | 项目联系方式 | 13818109925 | ||||
采购需求 | 查看文件 | 采购文件.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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