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整体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E3501210102802089001的闽侯县整体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A080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首邑新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首邑新智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项目投资估算14859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采用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开发方式,涉及全县范围内政府机关屋顶、公共建筑屋顶,符合光伏建设条件的屋面总面积395685.13㎡,择优安装光伏面积约169333.33㎡,总建设光伏总容量38.1MWp。光伏组件选用6系列单晶硅光伏组件,屋顶区域光伏组件串由10~18块光伏组件串联组成,逆变器暂选用10~110kW组串式逆变器。本次纳入招标范围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信息化平台建设、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等,具体以经审查的施工图为准。
2.3 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48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4058.34万元。建设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纸为准,工程费用以招标人或其指定单位最终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 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4.2 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招标。
2.4.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项目电网接入方案审批、设计(含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采购、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以及各项手续办理、运维服务等,具体如下:
(1)设计、规划等;屋顶载荷校验,单点(单个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对光伏项目所属建筑物屋面载荷进行检测,出具房屋载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屋面的光伏组件承重结构载荷设计承担相应责任及风险;承包人按照初步设计方案开展施工图、竣工图和所需的专项设计、设备采购(含设备监造、运输、装卸、保管、倒运等)、施工、调试、试验、试运行、并网发电、竣工验收、质保期服务及配合结算、决算审计、验收办证等全部工作。
(2)本光伏项目的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控制保护设备及安装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工程、设备采购、光伏管控平台的数据采集装置安装(逆变器、并网点、关口点数据采集)、施工期视频监控及永久视频监控系统等。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组件、逆变器、电缆、并网箱、关口表、智慧能源数字化管理平台(平台产权、数字资产、数据安全、使用权等权限均归发包方所有)、数据采集设备、环境监测仪等,并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安装及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安装、基础施工、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并网箱安装、电缆铺设、防雷接地、屋面施工围挡、屋面防水、屋面加固改造(若有)以及调试等工作,合同总价中已包含上述费用,在合同期内,不再进行调整,另有约定除外约定除外。
(3)负责办理电网接入方案及审批,协助发包人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协助完成电网公司并网接入。
(4)负责办理项目工程相关手续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树木移栽、设施搬迁、施工后设施恢复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5)按照要求完成项目防雷接地检测,房屋安全鉴定;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有关费用。
(6)系统接入、联合试运行、技术培训、运行人员培训、备品备件和工程质量验收及备案、消除缺陷、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等。
(7)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凡涉及本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等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并网验收、施工过程控制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8)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0年内项目范围内全部设备、系统、站区及附属设施的运营和维护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档案管理、常规巡检、故障处理、使用总承包搭建的智慧能源数字化平台进行智能运维、运维准备、制度建设、资料管理等,确保本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始终处于安全、稳定的良好运营状态,保障其发电量充足。运营标准详见本项目《委托运营合同》。
2.5 合作期限:计划工期18个月。运营维护期限为10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关键施工节点:9个月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并经电网审查合格并完成50%施工量。
2.6 质量要求:①工程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出具报告。②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发包人审查认可。③工程施工质量:符合GB50794-2012《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及GB/T50796-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保证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后能并网发电,光伏电站全容量并网发电后系统发电效率不得低于82%。④运营维护质量:满足《委托运营合同》相关要求。
2.7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5741.23万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2 若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中相应要求)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中相应要求)
3.4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或电力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应是承担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施工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7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仅限于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仅限1家单位承担本项目运维任务。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所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2种情形的声明函附网站查询结果的打印件或截图打印。
3.8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 定标方法: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0月31日17时3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2 投标人下载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的电子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通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则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注册)。请投标人及时自行关注以下操作流程:①注册操作流程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注册指南http://www.fzztb.com/CmsPortalWeb/news/info/40/6331.xhtml”。②投标操作流程详见“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无固定范本类项目用户操作手册》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portal/newsInfo?id=1657933177882644481”。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榕建规〔2022〕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3)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4)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8日9时4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详见项目合同。
8.2 履约担保形式:详见项目合同。
8.3 履约担保期限:详见项目合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首邑新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6层
邮编:3501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22070637
传真: /
联系人:兰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
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fjzbzxb@126.com
电话:0591-28059635
传真: /
联系人: 谢先生、江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A座十一层
联系电话:0591-2298237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