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汕汕铁路四电系统集成项目(废旧物资)公开处置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汕汕铁路四电系统集成项目(废旧物资)公开处置谈判公告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 废旧物资(第二批)处理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WHDQH-YGS(2023)-83EC 1.招标条件 汕汕项目施工阶段性完成,为避免丢失,盘活资金,增加效益,施工中产生的部分废旧物资需要处置。根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武电物设(2023)54号)要求,《关于汕汕项目废旧物资处理的请示》的批复,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汕汕铁路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废旧物资已具备处理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有意向的收购人前来参与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正线全长162.368公里,线路自广汕铁路汕尾站东端引出,并行厦深铁路北侧,于平公山处以隧道上跨厦深铁路隧道,随后折向东北,从海丰鸟类保护区规定区域内穿过进入陆丰市,采用桥梁形式并行厦深铁路路基段,随后于厦深铁路下游360米处跨越螺河、在合泰工业园附近增设陆丰南站。出站后线路跨越螺东河、乌坎河,尔后北绕硫铁矿、军事区、危岩落石区,于南塘镇西侧设陆丰东站。出站后线路连续上跨省道338、鳌江进入惠来县,跨过龙江、龙江支流,于东陇镇南侧设惠来站。出站后线路折向东北,先后上跨盐岭河、省道236、雷岭河、揭惠高速、省道337、沈海高速后进入汕头市潮南区,尔后线路向东北行进,于田心镇南侧设潮南站。出站后线路上跨沈海高速后折向北行,尔后并行于沈海高速南侧,跨练江后进入潮阳区境内,上跨海门收费站后在中信大道附近增设汕头南站,出站后线路跨越濠江,尔后折向北于青云岩风景区南侧山体入地,以隧道形式下穿汕头湾引入汕头站。 设汕尾、陆丰南站、陆丰东站、惠来站、潮南站、汕头南站、汕头站共计7座车站,其中汕头、汕尾站为既有站,陆丰南站、陆丰东站、惠来站、潮南站、汕头南站为新建站。全线新建正线桥梁48座104.346km,新建正线隧道14座32.972km,桥隧总长137.318km,桥隧比约88.7%。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对回收单位资格的基本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须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经营范围符合回收招标物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具有回收招标物资相应能力及经验的回收公司或电线电缆生产资质; (2)许可和认证要求: 应具备下列条件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税务登记证 (2.3)组织机构代码证 (2.4)特种行业许可证或备案书 作为原材料用的企业只需满足1-2、3项资格条件要求,回收企业需满足1-4项资格条件要求。 (3)收购能力要求:必须能按要求配置强有力的收购人员和车辆,有合适安全的存放仓库; (4)财务能力要求:须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且具有100万以上的预支能力;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厂商; (6)其他要求: 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一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3回收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谈判对回收单位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招标包件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谈判文件前应在中国中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投标人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平台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园地版块”中《投标人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注:平台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鲁班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园地版块”中《投标人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网址:(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凡有意参加回收单位,请登录中国中铁鲁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响应。并于2023年12月12日17:30前将填写完整的《响应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58262441@qq.com。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地点:2024年1月3日17:30前回收单位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标书款足额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如下),将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件(和公司营业执照等回收资质性文件)发送至邮箱58262441@163.com,并在中国中铁鲁班电子商务平台上投标。招标人收到汇款信息并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鲁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0元 开户名称: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汕汕铁路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 帐 号:2003020339200301333 开户银行:工行汕头安平支行营业室 提醒: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内容、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4.4本次谈判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5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上同时发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回收单位须在开标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后台上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解锁(建议投标人在平台设置时选用自动解锁能功)。 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8日9:30。提醒回收单位应提前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响应无效。 5.2 逾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回收单位将视其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用到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5.3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在公示评标结果之日起5日内快递给招标人(以寄出日期为准),逾期未寄出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成交权利。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大道与文化广场路交叉口,联系人:张华,电话:18727129983。 5.4响应文件电子版统一格式为PDF版本,签字盖章齐全,未按照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6.谈判时间及方式 6.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10:00(同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6.3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上同时发布。 7.2有关招标文件补的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销售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汕汕铁路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大道与文化广场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张华 电 话:18727129983 电子邮件:58262441@qq.com 附件1:《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申请表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1: 包件一览表
附件2 谈判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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